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诸天事务所 > 第二百六十三章 功力大进,路见不平

火儿:风云世界独有的灵物“火猿”,乃秉宇内离火之气孕育而生,此世仅此一只,亦为此世诸界万毒之克星,一滴血可解世间万毒。因缘际会之下服用天地灵宝血菩提,血脉初步觉醒,强横力量隐而不显,可生裂狮虎,可御火焰!

    这属性…嘿嘿…相当给力啊,还当真没有糟蹋好东西。

    见到火儿属性的巨大变化,凌云也不由对血菩提的效果愈发期待起来。当即身形一闪,便没入一侧密林之中。

    如今自己在乐山镇的家已经不再安全,与其回去那边服用血菩提,倒不如在此境野外寻一隐蔽之所,服用血菩提更为安全。

    在荒郊野外,要找到一个相对隐秘之所可谓简单之极,只要往十年里有九年没人去的地方钻就好了。

    片刻之后,凌云便已找到了一个背靠山崖的隐秘位置,取出三子剑运起先天功力,很快便掏出一个足以容纳一人藏身的洞穴,跟着吩咐刚刚实力大增的火猴帮自己护法,这才取出另一颗血菩提,丢入口中。

    血菩提普一入口,却好似烈酒入喉,凌云只感觉一道火线从喉咙一下子延伸到胃里,跟着一股暖流自胃中升起,迅速蔓延至四肢百骸。

    好惊人好强大的药力!

    凌云心中一喜,连忙全力运转移天神诀,带动天地间的自然能量,一并运转起来,开始疯狂消化血菩提中的药力,并将之转化为自身功力修为。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凌云的本身功力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增长,从初入先天,渐渐步入了先天初期,而后继续向上增长,又步入了先天初期巅峰。大抵小半个时辰之后,这颗血菩提的药力全数消化完毕,凌云的内力亦在先天初期巅峰的境界上稳固了下来。

    再次睁开双眼的一瞬,凌云清晰地感受到自身实力的惊人增长,此刻的他,即便不使用仙人模式,功力修为也不弱于雄霸多少,如果开启仙人模式的话,单论功力一项,反倒要力压雄霸一头。这样的进步速度,堪称神速。

    难怪古往今来,举凡武者无不对天材地宝趋之若鹜,纵使舍命相搏,也要竞争到手,亲身体会过这堪比坐火箭一样的速度飞速升级,的确要比辛辛苦苦一点一滴的积累功力要舒服得太多了。

    不过凌云现在并没有马上服用第二颗血菩提的打算,而是站起身来,将剩余的八颗血菩提全部存入三彩卷轴之中,这才招呼火儿一声,运气身法离开了树林。

    利用灵物提升功力并非不可取的修炼途径,但最忌贪得无厌!

    便比如凌云现在,在短时间内功力大进,首先要做的便是静下心来,稳固当前境界,唯有等到彻底适应、掌握飞速提升上来的力量之后,才是考虑服用第二颗血菩提的适当时候。

    一味的追求功力增长,势必将会造成根基不稳的结果,严重的话,甚至会造成影响前途的可怕后果,所谓欲速则不达,向来是修途上的最大至理名言。

    尤其凌云现在的情况与其他武者又有极大的不同。

    他利用仙人模式的便利,全速吸收炼化之下,自血菩提上获取到的药力几乎没有任何浪费,比起普通先天武者服用的效果更要强出不知多少。甚至直接让他从初入先天,一跃跨入先天初期巅峰,进步之大,当真难以想象。

    而想要从先天初期巅峰,跨入先天中期,却又远远不只是单纯提升功力那么简单。现在对他来说,哪怕服用第二颗血菩提具有和第一颗相同的效力,也未必能对自身根基修为形成太大的用处。

    重新回到山顶小道上,凌云只是遥遥的从远处看了凌云窟一眼,便头也不回的转头向山下走去。

    笑三笑之所以送自己十颗血菩提,主旨不外就是这个意思吧?

    凌云心中早已有了明悟。凌云窟内的宝物,除了血菩提之外,还有火麒麟、傲寒六诀、雪饮狂刀、火麟剑、龙脉与记载十强武道的麒麟魔壁刻。每一样,可以说都是了不得的好东西,可遇而不可求。

    但这些东西或多或少,都附有自己的天命在身,特别是火麒麟和龙脉,承载着中原气运乃至此世气数,是万万不能乱动的。除此之外,能对凌云有用的东西,貌似也就只剩下血菩提和麒麟魔壁刻了,而后者隐藏极深,凌云就算进了凌云窟,没有相当时间也是万万找不到的。

    更主要的是,凌云窟是火麒麟的地盘,凌云如果在其中遭遇火麒麟,难道还能光挨打不还手不成?

    无论是凌云还是火麒麟受损受创乃至陨灭都是笑三笑所不可见的结果,所以,笑三笑这才主动送给凌云十颗血菩提,表面上只说不让他伤害火麒麟,其实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让他尽量不要进凌云窟了。

    对于这一点两人心照不宣,凌云自然也就再没有入凌云窟一探究竟的打算。

    人家一口气给出了十颗血菩提,已经足够厚道了,凌云从来也不是贪得无厌之辈,见好就说,反正风云世界地界极大,机缘亦多,大可去别的地方寻觅。

    一路向山下走去,在下山的路上,却与两个人不期而遇。

    迎面与凌云打个对脸的赫然是一个年龄与聂风相仿的青年男子,不过相仿这个评价只限于年龄,相貌气度上却天差地别,如果是聂风是高富帅的话,那眼前这家伙的长相就绝对是屌丝一枚。几乎全无亮点可言,泯于大众化,还要是掉在人堆里都找不到的那种。

    如果硬要说亮点的话,就是这家伙看起来武功底子似乎还不错的样子,行走之间步伐沉稳有力,一看便知是一个腿功高手,此外,在他手中还提着一人。

    那人被他提在手中,脸朝地下,面部尽被头上飘逸的卷发遮住,完全看不到面目,只见这人两只胳膊下垂,赤裸的手臂上肌肉扎实,双手各带一个黑色的护腕,一看便知也是习武之人,此人身后,还披着一件紫色的斗篷,顿时便让凌云生出一种似曾相识的微妙感觉。

    “步惊云?”心中有所猜想,凌云嘴上已经毫不在意的将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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