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权国 > 1061

东庭大草原边界,

    大地苍茫,晨曦才缓缓地从东方乳白色的天际爬上来,

    草原上还在留恋的白雾,在晨曦中反射着一层淡淡的白光,远处火红色的太阳就在这片白色雾气中缓缓升起,

    这是一个生机盎然的早晨,随着阳光升起,万物复苏,白雾渐渐的融化,露出六月大草原成片翠绿色的蓬松野草,

    融化的露水在野草间凝结成一颗颗滚圆的水珠,悬挂在草叶上摇摇欲坠,在金色晨曦的照耀下散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

    “踏踏”

    随着一阵激扬的马蹄声,一骑快马如同风驰电逝,从一条流经草原的河流旁的茂密树林穿过,马蹄飞扬,不时溅起地上尚未完全干涸的泥土,却没有发出应有的紧密蹄声,马上骑士一袭黑色长袍,胯下战马也是黑色,

    人马都如仿如融入黑夜里的幽灵骑士到人间来勾活人的魂魄,如果不是远处的天色有些微亮,仅仅凭借肉眼,几乎很难发现这名黑袍骑士的行踪,

    战马奔跑的度极快,黑袍骑士的脸上却满是谨慎,直到看见远处边界上突起的山丘,才终于露出一抹如释重负的微笑,

    近在咫尺的边界线,让骑士忘却了千里奔袭的疲惫,越过这片土坡,前方就是自己的家乡了,想到这里,骑士不由感到身上一阵热血沸腾,迅策马向前,

    当骑士冲上一座小草丘的斜坡坡顶,“铮”弓弦震响之声扑面而来,

    一支劲道十足的箭簇如同电闪,从旁边伪装的草丘堆里疾射而出,时间角度均拿捏得无懈可击,几乎避无可避,箭才刚刚离开弓弦,眨眼已射入仍在马上疾驰的黑袍骑士的肩头

    “啊”马上骑士发出一身痛苦的闷哼,“噗嗤”一蓬血花从黑袍骑士的肩膀位置溅射出来,

    黑袍骑士惨哼一声,被射穿肩膀的利箭的惊人力道带得整个人变成往后抛跌“蓬”的一声,马上的黑袍骑士重重的掉在草地上,翻滚了几下,落入齐腰深的草原灌木中

    “妈的,射中这个家伙了”旁边树林里传来一低沉的欢呼声,

    两个人影从树林里跳出来,一人度极快的向黑袍骑士冲去另一人则猛的拉住向前急冲的战马的缰绳,

    势大力沉的一扯,竟一把抓着仍在往前疾冲的战马的缰索,并借战马疾冲之力,如同山间猿猴般飞身跳上马背,坐个四平八稳

    战马在受惊下跳蹄狂嘶,或者是感觉到自己的主人已经不在,暴躁的来回跳跃却没法把马背上的人甩掉,过了一会,战马被驯服才从转回黑袍骑士的旁边

    “怎么样?”骑在战马上的是一个身穿着黑色游骑兵锁甲的年轻人,他年轻朝气的脸上闪着一层兴奋的光泽,头上盘着库吉特人特有的双鬓长髻,

    皮肤有些黝黑,但双眼明亮,手足修长给人一种敏捷异常的感觉,从他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驯服一匹受惊的战马,就知道此人对于驯马颇有一套办法,

    他那名刚才奔向黑袍骑士的同伴,是一个年纪稍长一些的中年人身上穿着轻便锁甲,外面还罩着一件用羚羊皮制成的外夹克,

    这样的装扮在边界上的东庭游骑兵里很常见,只是他肩膀上的两枚弯月标志,代表了他的身份是一名边界巡防军的斥候队长,这样的斥候往往都是由部族中的神射手担任

    在仔细看了看黑袍骑士明显发黑的脸和嘴角流下的血迹,他才有些神色凝重的从灌木中站起身,看着已经躺在草丛中不动黑袍骑士尸体,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

    骂道“真是晦气,已经死了,要知道这个家伙如果活着,至少也值4个金币的现在只能带回去一具尸体,能够换取一个金币就不错了”

    “不会,怎么会死呢?”马背上的年轻人脸色微变,有些不敢相信的失声说道“我只是射穿了他的肩膀,无论如何也不会致死啊,难道我射偏了,直接射穿了他的心脏

    “不是,这家伙应该临时服食了某种极厉害的毒药,见血封喉的那种”

    斥候队长站起身说道,才扭过头来看了看年轻人胯下的那匹战马,说道“这是一匹训练有素的战马,这家伙应该是白日潜伏,晚上赶路,

    一般的边防军就会很难注意到他的存在,战马的四蹄也都用特殊的手法包裹着皮革套,所以可以踏地无声,

    如果不是上次他进过这里时,不小心留下了暴露自己的马蹄印,我们也不知道这里竟然会有人通过,不要说在这里阻击到他“

    “我就不信,这个家伙身上就没有留下一点有用的东西?“

    年轻的东庭斥候从马背上翻下来,在黑袍骑士的尸体上翻找着,将战马包囊里的东西一件件的扔出来,

    “不用找了“年长一些的斥候队长摇了摇头说道“一个老练的信使,除了一般的远行装备,你不会有任何发现,这是北地人特有的方法,

    只靠口传,如若遇敌不能脱身,便服毒殉死,我虽然以前听说过,但真正碰到却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家伙,往往身上都背负着极为机密的使命”

    “好,这家伙还真是什么也没有“

    年轻人有些丧气的停下手,战马的包裹里除了一些远行用的水袋和干肉,什么也没有,如果唯一还算有价值的,

    那就是这名黑袍骑士的靴子非常,应该是刚刚购买不久,

    “看啊,总算有一个不错的收获了“年轻人双眼明亮的兴高采烈的举起从尸体上脱下的靴子,这是一份丰厚的战利品,

    在偏僻的东庭边界,因为交通不便,大部分东庭人都是常年穿着自制的皮革毡毛靴,像眼前这一双精美修饰的高档皮靴,就算是东庭贵族中也很少有人穿,

    如果拿到集市上去卖,最少也能够换到十头羊这对于普通的东庭牧民家庭来说,是一笔非常不错的收获

    中年斥候队长的目光聚焦在年轻人手中的马靴上,有些犹豫的说道“这双皮靴不错,比上次我在毕苏丹集市那里看见的还要好

    如果我没有看错,这应该是多罗克人最喜欢用的装饰纹路,那些多罗克人最喜欢用云彩,花草来装饰了,年初的时候,我还跟着商队去过多罗克呢

    战马的状态也很好,靴子和蹄铁亦是的看来只走过几天的路,你说他会不会是从多罗克人那里来的”

    “这个可说不准“

    年轻人正为自己的战利品而高兴,嘴里随口说道,他再次检查尸体的每一个部位,结果在这个信使腿弯的地方,发现了一道看起来像是刚刚缝合的伤疤,

    “慢着”就在他有些无奈的准放弃的时候,旁边的中年斥候队长突然神色凝重的蹲下身,看着那道明显是缝合不久的伤口,

    向满脸困惑的年轻人伸出手“兀蔑把你的羊角刀拿来,我要把这个伤口切开“

    “库扎克叔叔,你这是“年轻人被中年斥候队长的话吓了一跳,他有些犹豫的取出自己用来切割羊肉的牛角小刀,精致的纹路,风寒的刀刃,体现出极为锋利的人口,这样的牛角小刀都是随身携带的,是一个男子成年的象征

    “你这个笨蛋“中年斥候队长接过刀,愤愤的低骂了一声”你也不想想这个北地人冒着如此大的危险,仅仅只是为了一个口信那么简单?从北地到多罗克,隔着整个东庭大草原,他怎么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最少也需要身上带着一件证明身份的信物,可是你找到那件信物了吗?“

    “这个倒是没有,但是万一仅仅只是一个传口信的应该不用这样谨慎“年轻人不以为意的摇了摇头

    “你懂什么不要忘了,现在的东庭已经是猎鹰帝国的一部分了“中年斥候队长不屑的说道”听说多罗克人正在与帝国的南部人打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家伙此时频繁来往于两地就绝对不简单了,否则也不需要一发现被我们阻击,就立即选择服毒自杀“

    “这么说,我们逮住的是一条大鱼“

    年轻人深吸了一口冷气,双眼冒光的连忙将手中锋锐的牛角小刀递给中年人,随着中年人干净利落的在尸体伤口上一划,在血肉模糊的切口,果然发现了一个长约3厘米的小木管,

    看见这个小木管,中年斥候的脸色微微变了变,而旁边的年轻人似乎也察觉到什么,有些意外的问道“怎么了?“

    “是北地的幽灵信使“中年斥候队长神色凝重的回应道”幽灵信使往往是三人一组,各自采取不同路线,我们只是截住了其中一个而已,另外两个人应该早已穿越了边界线”

    “这有什么嘛,好歹我们还是逮住了一个,应该也可以向上面邀功了”年轻人长松了一口气,有些不满的嘀咕道

    “如果你真认为他们是普通的信使那就错了,他们是身负战争使命的秘密信使“中年斥候脸色沉重的站起身,将那截小竹管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

    “多罗克人?“两人似乎想到了什么,同时一震,四目交触

    “这家伙应该是来自多罗克,从那里快马赶来,昼伏夜出的话,正是六、七天左右的时间,看来,战争的烽烟又要笼罩大草原了”中年斥候队长抬起头,看着远处还在阳光下闪着金光的草原,脸上露出一股属于库吉特的倔强神色,

    北方寒地,呼兰贝城

    虽然是六月,城外依然是苍劲的北风呼啸而过,漫天的寒尘湮没了肥沃的黑土平原,也湮没了外界的天空,

    彤云密布,夜黑得跟墨一样,前路一片黑暗,只有雪地在发着轻微的亮光,在漫天飞扬的雪花中,孤寂的似乎就像一切都已经禁止,在早晨的晨雾里,低垂的草茎齐齐蒙上一层白霜,如同一片巨大无比的白色绒毯,

    将整个大地装饰成一片白茫茫的景象太阳被淡白色的雾气包围着,只在遥远的地平线上留下一缕美轮美奂的极光,就像在天地这块巨大的地毯上,绣上了一层既然简单而又堪称精巧的毯边北地极光,是一种极为有趣的光学现象,但在北地人眼里,极光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美丽,还代表着神明的启示、

    “6月极光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被称为呼兰贝三部大人之一的迪卡斯蒂,有些双眉紧蹙的揭开窗帷,看见在黑暗的晨光中一队穿着飞鹰铠甲的北地驯鹿骑兵神情肃穆的穿过街道,沉重的鹿蹄的踩踏在城内坚硬的千年冻土路上,蓬动的鬃毛梳理的油光发亮,在风中飘动着,

    在这些威风凛凛的驯鹿骑兵中间,一个身穿着红色铠甲的中年人,带着一股压迫性的气势缓缓而来,蔑视一切的目光就像是一切都被踩踏在他的脚下,这些驯鹿骑兵护卫着他,缓缓的穿过城门的走道

    “敬礼“随着城卫军官的命令声,”啪“站在城门两侧的士兵整齐划一的站直身体,右手放在自己的左边胸口上,用羡慕,敬佩和崇拜的目光,注视着这队正策马而来的驯鹿骑兵,准确的说是驯鹿骑兵中心那个让人敬仰的身影

    “呼“从城门口吹入的寒风,卷起他头上的熊头帽,如同一大团的红色火焰,即使是墨色的天色也难以掩住这股气势逼人的颜色

    他就是阿苏俄部现在的主事人被誉为北地霸主的阿苏俄

    迪卡斯蒂的瞳孔不自然的收缩了一下,外面的景象,让迪卡斯蒂的脸色越发冰冷,他倍感气愤的将窗帘抛下,嘴角重重的闷哼了一声,“哼小人得志“

    刚才的景象让他太受刺激了要知道,他才是呼兰贝地区各部族公认的三部大人,在一年前,这个骄横的身影,还是自己用来与东庭人虚以为蛇的一枚棋子,可是仅仅半年多时间,这枚棋子竟然强势逆转,不但摆脱了东庭人的控制,还隐隐有欺压到了主人的头上势头,

    在现在的呼兰贝地区,知道他阿苏俄的人,远远比自己这个正统的三部大人多,明里暗里服从其命令的部族也越来越多,

    似乎察觉到迪卡斯蒂的不悦,在迪卡斯蒂的身后房间闪烁的烛光照亮的三个人影中,其中一个声音阴沉沉的说道

    “三部大人,何必为那个叛徒的家伙所烦恼,自从他暗算了东庭人一把后,早就得意忘形的忘了自己是谁了,还真把自己当成了呼兰贝的主事人,他也不想想,当初如果不是我们愿意收留他我们,他现在还是东庭人驱赶的一条流浪狗呢”

    “你说他是狗,都太侮辱狗了,狗是不会反咬主人的,可是他却在东庭人背后深深的插了一刀“另外一个身影愤愤的说道

    ”但是如果任由他这样猖狂下去,只怕到时候被倒捅一刀的就是我们了,他阿苏俄想要呼兰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呼兰贝太小,可不容不下他这头北极熊,他的胃口太大,总有一天要吃掉我们“另外一个身影说道,语气里颇多不满,

    这三个人都是呼兰贝地区有实力的三个族长,也是迪卡斯蒂最为信任的三个人,

    呼兰贝地区是北地最重要的一个人口聚集区,因为地处寒地中少有的一个内凹盆地,外围的高峰挡住了大部分的寒流,所以在这里聚集的北地人达到40多万人,除了沿海附近的奥斯丁人,就以这个地区的人口最多,在呼兰贝地区,为了解决部族间的争端,统一推举一个有名望的部族族长主持,这个族长被称为三部大人

    而现在的三部大人就是迪卡族的族长迪卡斯蒂,迪卡族人口11万,主要聚集在呼兰贝地区,仅次于沿海地区的17万人的奥迪丁族,而被尊为三部大人的迪卡斯蒂,在这个位置上已经担任了13年了,

    迪卡斯蒂脸色冰冷的闷哼了一声

    ”听说他最近又在在频繁调动兵力,派出使者,似乎有意与沿海的奥斯丁人和解,如果真让他抽出手来,就真的是我们的末日了,谁都看的出来,这个家伙可不愿意永远屈居与三部大人之下,现在只是什么时候动手的问题”

    “阿苏俄部的军队人数本来不多,顶多也就2万人左右,但是如果算上那些墙头草的部族,大约能够凑出4万人左右,

    这与我们三部的兵力近乎相当,但是他们还需要留守军力固守营地,而我们却有占据呼兰贝城的优势,加上三部大人多年积威,所以那些部族最多只会抽调出一半兵力作战,因为一旦失败,他们必将遭遇残酷的处罚,所以只要我们敢于主动出击,我敢保证,在众叛亲离面前,阿苏俄部是绝不敢踏出营地半步的”

    “主动出击各个击破这个主意不错“

    迪卡斯蒂神色凝重的点了点头,脸上的忧愁散去,换而是一抹杀气,说道”我就不相信,我迪卡族在呼兰贝地区数百年的地位,还能被一个小小的阿苏俄部所动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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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国的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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