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我的黑暗童话 > 五十六章 招兵买马

福曼是什么样的人,杨毅心里有数,跟他一样都是来历不明,杨毅没少试探福曼,比如关在琼斯的牢笼里,比如把初夜权转让给他,可福曼就像是个傻乎乎的魔法师,无奈却又不过分显露对他的不满,杨毅也试探不出什么来。Ω笔  趣Ω阁Ww『W.ΩbiqUwU.Cc

    但是杨毅知道,福曼对他应该是没有坏心思的,或许就是个来路不明的魔法师,又或者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得不跟着他这个倒霉的骑士老爷,甭管怎样,杨毅都不可能对付福曼,何况王后的离间计实在是太明显了。

    福曼不在庄园,杨毅让他带着金币去附近的领地买马去了,洛克郡建设初期,需要的马匹不是个小数,可是洛克郡却偏偏不产马,隔着洛克河对面是一个叫列夫骑士的领地,虽然两个领地之隔着一条河,差距却相当大,河对面草场丰美,牛羊,马匹成群,河这边的洛克郡却是土地贫瘠,粮食产量不高,还靠着一座山。

    洛克郡不产马,那就去买吧,杨毅手下能用的人不多,给了福曼一千个金币,不光是要买马,牛羊牲口都买,可是去了三天,福曼还是没有回来,出了书房,杨毅收拾利索,走出了庄园,走步来到庄园右边的几个帐篷前。

    五个巨大的帐篷,就是洛克郡的军营了,杨毅很想建设一支效忠他的军队,因为他知道甭管是在现实世界还是童话世界,没有实力都是悲剧的,所以过完了新年杨毅就让琼斯在洛克郡征兵,给出的价钱也很高,八个银币一个月。

    杨毅没有想到的是,洛克郡人对当兵没什么兴趣,尽管当兵挣的钱多些,还不用缴税,但年轻人大多选择挖矿和伐木,报名的人寥寥无几,招了一个星期的兵,只招来了三个年轻人,倒也不是说报名的人少,小娃娃和大叔都来报名,但是杨毅和琼斯对士兵的质量要求非常高,十六岁到三十岁,大了或是小了都不要,而且要健壮,听话。

    符合标准的人真心没有多少,无奈的杨毅和琼斯把当兵的酬劳每个月又涨了两个银币,达到了每月十个银币的高价,如此一来,当兵的一年下来可以赚取一个金币还多,对洛克郡的人来说简直是笔巨富,于是有人不再去挖矿和采伐,选择当兵。

    即使是这样,一个月后,加上外来的年轻人,杨毅和琼斯也才招到了三十个合格的小伙子,能招到三十个小伙子,杨毅已经很满意了,毕竟洛克郡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而现在各方各面都需要人,又不能进口……

    在这个落后的年代,人口也是财富啊,可招揽人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只能是先凑合着把架子搭起来,兵有了,但是没有兵营,只能是搭建了几个帐篷,琼斯领着这些年轻人一边练兵,一边建设兵营。

    幸好洛克郡老人不少,杨毅花了点钱,雇佣了些老人缝制军服,军被,帮着做饭,总算是有了点模样,可惜的是,刀剑,铠甲一点着落都没有,别说这些新兵,就连骑士老爷杨毅也没有一身真正的骑士装备。

    可是杨毅实在是太需要一只军队了,以后保护商队,保护洛克郡,保护他骑士老爷,扩展领地……都少不了军队,为此杨毅和琼斯没少凑在一起商量该如何打造这支军队,在这个世界里,重骑兵已经达到了巅峰,也就是杨毅这些骑士老爷们。

    骑士其实就是重骑兵,造价是非常昂贵的,一个庄园几年的收入也就能打造一副战甲,高大的战马,从小就要接受严格格斗训练的职业骑士,加上覆盖人马全身的厚重金属护甲和一把双刃剑,使重骑兵就象坦克一样纵横无敌。

    一有战争,各个国家的国王就会让各个封地的骑士带着侍从参战,武装侍从起到辅兵的作用,平时帮骑士老爷喂马,做饭,洗衣服,擦武器,甚至扛着骑士老爷的铠甲,盾牌,长枪,宝剑,战斗的时候守候在骑士老爷身边,保护跟杀伤敌人。

    这样的辅兵,一个骑士最少需要十个,甚至富裕的骑士会有几十个辅兵,以骑士为中心,代表的重骑兵,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武力,比如白雪公主的萨克森伯爵国,国内有二百个骑士,以二百个骑士为中心,就算每个骑士有三十个辅兵,加起来差不多六七千人马,加上一些步兵,不到一万人,这些就是萨克森伯爵国全部的武装力量。

    重骑兵装甲坚固,全身完全覆盖,甚至连眼睛也完全防护,但这种装备显然不利于近身搏斗,眼睛视野很小,基本上限制在正前方。只能用来冲锋,冲过去之后,掉过头来再冲锋,但是绝对不能停下来肉搏!

    中国也有过重骑兵的出现,在南北朝时期,人称铁浮屠。不仅人有人甲,连战马也全副披挂,一个骑兵就好像是一座高大的战神雕像,推进的时候,如同钢铁的城墙迎面而来。重骑兵的确很酷,冲锋很厉害,但是缺点也很多,最关键的是,造价太高了,杨毅根本就玩不起重骑兵,而且重骑兵还不能独立完成一项综合的作战任务,得有太多的人配合,最关键的是,杨毅知道欧洲的重骑兵碰上了蒙古骑兵,基本上就是被虐的命运。

    蒙古骑兵基本上是轻骑兵,身上穿的是皮甲,皮甲上面挂着铁片,好制作,也能有效的防身,蒙古人拥有射程最远,杀伤力最大的组合式弓,这种弓的拉力在五十公斤和七十五公斤之间,短小便于骑兵运用自如。这种弓射出的箭杀伤范围可达三百米,如果在箭上装备上锋利的金属箭头,便能穿透最厚的盔甲。配合蒙古骑兵的机动力,简直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蒙古骑兵天下无敌,基本上靠的是弓箭,不像是欧洲重骑兵傻乎乎的只知道冲锋,冲锋个一两个回合,就冲锋不动了,蒙古骑兵打法很灵活,看见重骑兵基本上是策马就跑,一边逃走,一边向后方的敌人射箭。蒙古人称这种战法为“曼古歹”。

    这种战术的精髓在于,一是从远距离攻击敌人,二是持续不断的攻击敌人,三不给敌人还手的机会。在这种攻击下不论敌人的精神和装甲多么坚强,彻底崩溃只是时间的问题。欧洲骑士大多配备重盔重甲,虽然近战时十分强大,机动力却根本无法和蒙古骑兵相比。如果碰上蒙古骑射手,不仅追不上,连逃都逃不掉,只有作箭靶子的份。

    而且蒙古骑兵不像欧洲骑士那样完全依赖强攻,他们只有当先用弓箭把敌人杀伤大半时才与敌人短兵相接。现实世界的古代,蒙古骑兵就是靠这种战法在多瑙河畔大破欧洲最精锐的十万匈牙利大军,杀敌七万余,用弓和箭演奏了一曲”红色多瑙河”,几乎彻底消灭了欧洲的抵抗力量。

    杨毅想要的军队,就是这样一支轻骑兵的军队,为此跟琼斯也是研究了很长时间,琼斯是个真正的战士,很快领悟了杨毅的构想,完全赞成训练出一支轻骑兵来,所以战马是必要的一环,这也是为什么杨毅迫不及待的让福曼去买战马,起码要让洛克郡的这些土老帽会骑马,并且要骑得好,不管怎么训练,都必须要成为一个合格的轻骑兵,他骑士老爷的银币不是那么好拿的。

    战马还没有买来,但也不能小伙子们闲着,于是杨毅和琼斯就先制造了些长枪,说是长枪,骑士跟红缨枪差不多,杆子是木头的,只有枪尖是铁的,每天杨毅和琼斯就带着三十个小伙子扛着红缨枪围绕着洛克郡跑步,跟五公里一样,一天跑三次,先把体能练出来在说,跑完步,就训练走步和军姿,以及一些刺杀的本领。

    总教头当然是琼斯,杨毅身在其中,不过是起到一个带头作用,目的无非是,看到没有,骑士老爷都跟着训练,你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于是乎,杨毅琼斯带领的三十个小伙子跑步,就又成了洛克郡的一景,甚至一些孩子无聊的也跟在他们身后跑……

    洛克郡的人从来没见过有这样训练战士的,但只要有骑士老爷在,洛克郡永远不缺少热闹看,洛克郡人越来越习惯杨毅的稀奇古怪,杨毅也每天咬牙坚持跟着训练,不为别的,就为了一份安全感,特妈的,老子学魔法是不成了,成为一个伟大的骑士也够呛,可老子起码得有自保的能力……

    别说,折腾了一阵子,杨毅这个小白脸之前的亚健康状态有了改善,人也变得精神了起来,一个星期后,福曼带人赶着五十六匹马,三十七头牛,五百只羊回来了,听到小孩子们来通知他,杨毅急不可耐的去迎接福曼,内心很是激动,老子的轻骑兵终于有马骑了,可是当他看到福曼赶回来的马,一张脸顿时就耷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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