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重生之天运符师 > 第一百四十四章 我是渣奶

沈临仙把袄襟一掖,抱过余全就瞧。

    柳枝指着余全那只耳朵:“俺记得前几天看的时候还没啥,可今天早起一瞧,好像长出来点。”

    沈临仙仔细一瞅可不是么。

    余全的耳朵长出个小肉芽来,虽说只有一点,可长出来却是好事。

    她笑了笑:“是长出来一点,不仔细看还瞧不出来呢,这是好事,说不定明年这时候小全的耳朵就长好了。”

    余全躺在沈临仙怀里呵呵的笑着,小家伙养的好,长的白白胖胖,长的也清秀的很,一看就是个漂亮机灵的孩子。

    柳枝养了余全这么长时间,一门心思的对他好,现在完全把余全当成亲生的待,一听余全能好,高兴的几乎哭出来:“这就好,这就好,俺老是担心这孩子要是好不了,以后出门可咋办?岂不是让人笑话,到时候孩子可咋整啊。”

    她这边正说着话呢,那头宋小菊抱着余齐冲了进来:“娘,你瞅瞅小齐的腿好像是好了。”

    沈临仙让宋小菊把余齐抱到炕上,然后解开裹着孩子的包包,把小孩子的两条腿拽到一起看,她和柳枝仔仔细细的观察,确实两条腿一般长了,只是原先那条短了的腿还有点细,不过穿上衣服是瞧不出来的。

    “是好了,你看,一般长。”沈临仙看着孩子都有恢复的可能,整个人也是乐呵呵的:“你们养的好啊,是你们尽心尽力的照看,俩孩子才恢复的这么好,再照顾几个月,说不定就真好了。”

    宋小菊抱起余齐,在余齐的小脸上亲了亲:“娘说的是,再过几个月,咱们小齐和小全就都好了,到时候啊,让你那个狠心的娘后悔去吧。”

    对于白招弟,不只沈临仙腻歪,就是宋小菊和柳枝也腻歪的很。

    她俩完全不能理解白招弟的脑回路。

    不明白她到底是咋想的,孩子有毛病咋了?那也是亲生的啊,咋就能嫌弃呢?

    小齐和小全长的这么俊,而且还这么聪明,一看就是好孩子,就因为腿脚耳朵有毛病就不要了?真是狠得下心来。

    沈临仙笑着拍拍两个孩子:“是,到时候让白招弟后悔去吧,不过啊,往后你俩把孩子看住了,别让他们和白招弟接触,要知道,这傻病是会传染的,万一俩孩子也学的白招弟一样,到时候后悔的可就是你们了。”

    柳枝重重点头:“娘放心,俺们心里清楚,绝对不会让白招弟接近孩子们的。”

    又过了一段日子,整个公社的人们都发现今年的天气不同寻常了。

    往年开春的时候多少都会下点雨,可今年一滴雨都没下过,不,应该说从去年冬天就没怎么下过雪,今年地里更是旱的够呛。

    还有河里的水也越来越少。

    春天正是浇地的时节,地浇的勤,庄稼才能长的好。

    可是,一直不下雨,这地里的庄稼真没法说。

    幸好平安村离水库近,老不下雨,只能从水库里取水来浇地。

    可等到快夏天,麦子正好灌仁时候,不说下雨了,地里都干的开裂了。

    不只如此,蝗虫还特别的多,虽说没有到了铺天盖地的地步,可庄稼也被祸害的不轻。

    王支书愁的头发一把把的往下掉,这样下去不说村子里的人吃喝了,就是公粮只怕都交不够的。

    整个平安村的村民也都愁的不行,往常的欢声笑语再也看不到了。

    沈临仙也瞅着好几家的伙食一点点变差,人们已经开始省吃俭用,替今秋和明年做打算了。

    余家几个人更勤快的往山上跑,有时候晚上余大狗和余二狗还打着手电上山种地。

    幸好余家那块田离着河近,小河的水一直没断过,水浇的很足,田里的麦子长势还真不错。

    每回看到长的那么好的麦子,余家人才会感觉一点点的安心。

    余秀为了让家人不受苦,星期天的时候也跟着上山,她做活的时候会不经意的将空间里的泉水引出来一点浇地,让麦子长势更好,收成更足。

    如此,到了夏收的时候,不说平安村,整个公社,整个县里各个村子收成都不好。

    庄稼没长好,麦子扁扁的,有的根本就是空穗,一亩地根本收不了多少粮食,村子里交了公粮,真的没剩下多少。

    村子里的人都发愁今年可怎么过。

    反倒是余家几个人白天在人前显的愁眉苦脸的,晚上回家自己乐呵。

    他们家在山上那块地里的麦子今年收成真的很好很好,好的出乎意料。

    他们也不知道那块地有多少,不过一块地里的麦子统共收了三千多斤。

    这可是三千多斤啊,足够他们好吃好喝的吃上一年还有富余了。

    余家别人不知道,但沈临仙心里却很清楚,照实了那块地真没那样好的收成,只是割麦子的时候余秀往里头掺杂了不少空间里的麦子,所以收成才这样好。

    晚上余家人偷偷的把麦子收回家,又叫孩子们在外头把风,大人在屋里偷着把麦子脱粒,把麦秸藏起来。

    一边干了好几天,满村的人都没发现余家人的异样。

    余秀都有些奇怪,就是保密措施做的再好,可也有泄漏的可能啊,咋的全村人都像看不到似的呢?

    余秀可不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沈临仙保驾护航的关系。

    沈临仙若是没有十成的把握,哪敢带着余家人私自种田呢,她是有本事有信心,才敢这么干的。

    这要换成余秀,说不定早就被人抓起来了。

    等到余家人把麦子颗粒归仓之后,村子里的人开始收拾土地,种玉米等作物。

    余家人也开始跟着种,沈临仙没事的时候带着孩子们把山上那块地收拾出来,也种了玉米豆子之类的作物。

    余家的自留地里也种了白菜萝卜等蔬菜。

    这天,沈临仙磨了点麦子,在家擀了面条,又在自留地里摘了点西红柿黄瓜之类的,准备做番茄鸡蛋面,才把锅里的水烧开,还没来得及下面条,就见余四狗匆匆忙忙跑进家来。

    “娘,娘,俺丈母娘来了。”

    沈临仙嘴里咬着西红柿:“来就来吧。”

    “她肯定是来要东西的。”余四狗哭丧着脸:“俺家真没啥了,再叫她拿,俺们得喝西北风了。”

    沈临仙起身:“你还知道要喝西北风啊,我还以为你得把命卖给你丈母娘呢。”

    “娘。”余四狗哀求的看着沈临仙。

    沈临仙转身收拾了一把菜刀带着就走。

    余四狗在后头跟着。

    俩人迅速的到了余四狗家,一进门,沈临仙就看到孙春妮手里提着一个小小的布袋子。

    沈临仙冷笑,从身后抽出一把菜刀来:“姓孙的,是你自己放下,还是等俺剁了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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