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记忆中回过身后,我就开始收拾行囊。我之所谓会来京师上大学,完全就是为了执行那个保护林夕的任务,现在任务差不多也算是结束了,我自然就应该回龙城了。
我在京师里呆的时间不算太短也谈不上有多长,思来想去可以告别的人也就只有那几个室友和秦剑川这个喜欢把自己头染成各种颜色的家伙。因为还在军训期间,我估计室友们的手机应该是打不通的,所以在掏出手机后,我就直接拨打了秦剑川的电话。
“喂,羽哥啊,我正好有事情找你呢,没想到咱哥俩心有灵犀,我这刚想给你打电话,你就打过来了。”
我估计秦剑川这不着调的性格应该是改不了了,恐怕这小子也就是个一辈子都在游戏人间的主。
“你有什么要紧事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就不帮你了,我要回龙城了。”
虽然我说的很平淡,但听在秦剑川的耳朵里基本上也就和九天玄雷差不了多少了。
“什么!我说羽哥,你怎么就要回龙城了呢?京师多好啊,有美女、有萝莉、有、有御姐,最重要的是还有我这个兄弟啊。”
对于秦剑川的一惊一乍我是早有准备的,可是没想到他居然会用这么大的声音和我说话。猝不及防下我的耳朵着实被震了一下,于是我只能换了一个耳朵继续跟他通电话。
“你小点声,我又没聋。是这样的,我离开龙城也有一个多月了,本来我是为了做一件事情才来京师的,现在事情做完了,就该会去了。虽然京师很繁华,也有很多你说的那些美女、萝莉、、御姐,但这里毕竟没有我的亲人,要知道我老爸很有可能就在龙城等我回家呢。”
本来秦剑川还想再劝我留下,可是当我提到老爸还在家里等我后,他就不说话了。正所谓百善孝为先,不过什么人有什么理由都不能阻止任何人尽孝道。
大概沉默了一分钟左右,秦剑川的声音才又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羽哥你回龙城也行,不过在这之前我要给你践行。我可告诉你,你要是敢玩突然消失,我就直接打个飞机去龙城在你眼前膈应死你。”
在我答应秦剑川让他请我吃饭后,他才终于放过了我。真没看出来这小子不但有做小混混的潜质,居然还有做推销员的天赋。估计就算是秦家断了他的经济来源,他也饿不死。
其实我的私人物品并没有多少,在去市买了个大旅行箱后,东西就全都装下了。至于洛冬给我准备的那些衣服,虽然价格都不便宜,但我却并不想带走,
第二天上午八点整,我准时出现在了秦大大烤肉馆的门口,据说这店是秦剑川的一个堂弟开着玩的,名字虽然不怎么样,但里面的烤肉却很地道。
“我说羽哥,咱俩大早上来吃烤肉这样好吗?会不会有点太油腻了?”
看着秦剑川那副刚睡醒的样子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本来我还以为他请我吃饭是在什么高档的地,没想到居然就是一烤肉馆。
“我下午一点的飞机,不吃早餐吃什么。”
我回答秦剑川问题的时候正把一串刚烤好的鸡心往嘴里塞,你还别说,这味道还真不错。
“要不羽哥你换个时间再飞吧,你放心,飞机票我出。”
虽然秦剑川拖延时间的方法很拙劣,但我却能感受到他那种不希望我走的心意。于是我用没拿着烤鸡心的那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就将放在桌子上的一听啤酒一饮而尽。
也许是受了我的感染,秦剑川也将面前的酒来了个一口闷。要知道他那个可是瓶的,真没看出来这小子也是个海量的酒鬼。
酒过三循菜过五味,在不知道吃了多少穿,喝了多少啤酒后,我打着饱嗝问秦剑川道:“对了,你小子昨天不是说有事找我吗?现在跟哥说说...咯...是什么事?”
秦剑川不愧是经常混迹京师公子圈的人,那酒量真不是一般的大。此时就连身为道士的我都微微有些醉意了,他居然还跟没事人一样边吃水煮花生,边回答我道:“其实也没什么事,不就是你把那个刘泰安给吓出精神病了嘛,然后我姐就想请你当我们家的风水顾问。其实也就是挂个虚职,平时也没什么事。我想有钱白拿总是好事,就想跟你商量一下。不过现在你都要走了,那个什么顾问也就不用提了。”
从那天在半月山庄秦剑萍和刘泰安的谈话中,我多少猜到了一点东西。虽然还不确定,但秦剑川的姐姐想请我去当什么风水顾问,多半应该是和他的大伯有些关系。这也就是我要回龙城了,否则这事我还真得管一管。毕竟那也是秦剑川的大伯,都是自家兄弟我也不好袖手旁观不是。
“这样吧,虽然我也不知道你姐姐请我去当那个什么风水顾问是因为什么事,但肯定是有她的原因。咱俩兄弟一场,你姐姐也就算是我姐姐,我给你介绍给人,他应该也能帮到你姐姐。”
我给秦剑川介绍的人是林家的那位胡永成老人,老人家身为茅山掌门的师弟,手上的真功夫自然是不会差的。而且这位老人还欠着我一个人情,相信他应该会全力维护秦家的。
在酒足饭饱之后,秦剑川就将我送到了机场。虽然还有将近两个小时才登记,但我依然还是将秦剑川撵回了家。
坐在机场的休息区,我开始想着回到龙城之后自己都应该做些什么。先应该给秦楚打个电话,毕竟她妈妈心里我已经是她的未来老公了,不打个电话说一下未免有些过意不去。之后我要告诉老黄一声我回龙城了,虽然有些先斩后奏的意思,但谁让他耍我在先呢,我可不相信他在林大小姐的计划当中是不知情的存在。最后当然是回家洗个热水澡,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也不知道我这么长时间没回家,家里面是不是都有霉味了。
也许是因为想事情想得有些过于专注,我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身后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这是一个拥有一头酒红色短的女人,只见她身穿一件黑色的修身风衣,脚上穿着一双足有十五厘米的黑色高跟鞋。如果按百分制来计算她的美貌,至少应该在九十五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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