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我能复制 > 024 放开那个禽兽

“你说的是真的?”老爸啊,你什么时候嘴里说一句实话呢!

    “你把戒指呢?”老爸并没有和我讨论真的假的,而是把手伸过来,道:“我准备在和你妈结婚二十周年的时候送给她的,咳咳,你还给我吧!”

    我苦笑着摇摇头道:“已经找不到了!”然后我仔细观察老爸的神态,想要找到他撒谎的证据。

    让我失望了,他根本什么也没有说,自顾自的拿出他的饭,吃了起来。

    父亲那饱经沧桑的脸上露出了愉悦的表情,好像没有什么比得上这顿饭给他带来的快乐了!

    “老爸,我要回家了,今天晚上早点回家!”我冲老爸笑着道,起身上了我的自行车。

    或许,老爸不把这房子租出去,是因为他喜欢这片地方吧?否则,中午的时候,就回家吃饭了,反正也很少有顾客光临!

    下午,老妈走后,我就在想,怎么才可以正大光明的打败崔鹏呢,对于我这么瘦弱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无聊的打开电视,居然是古惑仔电影,里面的陈浩南和山鸡的格斗都那么牛逼。虽然是电影吧,但是真正的**人物,肯定有一些战斗经验的,一个绝妙的想法从脑子里面蹦了出来。

    我何不复制一下**老大们的记忆呢,那些经验都是经过生死考验的,我若是拥有了,放眼整个校园,谁于争锋?

    我压抑住心里的激动,锁上门,骑着我的奔驰猛蹬125(自行车)朝我们市那些豪华的地方驶去。

    黑社会出没的地方通常也就是最繁华的地方,离我最近的那道街也有好几公里,我不愿意坐公交,怕晚上公交停了,还得破费坐出租车,所以就骑着自行车出来了。别骂我抠门啊,你应该体谅一下穷人。我要是有钱了,都直接坐家里的私家车了,还会为这种事情伤脑筋吗?

    可能是来早了,现许多酒吧都不是很热闹,还好几家网吧门口有几个黄毛,这种角色充其量就是炮灰,但是对付崔鹏的话,炮灰已经足够了!

    我开始搜寻人物,很快一位脸上留着刀疤的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样的人脸上有刀疤,一定是经历过好多挨刀的日子了,那么这些日子给他的经验足够我对付崔鹏那个混蛋了。

    如果仔细观察我的话,就会现我的瞳孔此刻已经变成了灰色,双眼诡异的望向那个刀疤脸。

    那么!复制开始了!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复制到一半的时候我感觉我的眼睛有点疼痛,仿佛进了东西一样,又疼又痒的,又像是进去了会动的虫子一般。我只好放弃了他记忆的后半部分,看来复制也并不是无止境的,一天有一定的量,过了这个量,我的眼睛就开始吃不消了。

    可惜,由于他对小时候的事情记忆不是很深刻,所以我也只是复制到了他刚刚进入一个黑社会的时候,至于那道疤痕,则是他第一次被老大带着去火拼的时候留下的,他的打斗经验是非常丰富的,在他们的初中,曾经是一个班级的老大,带领他们班级和别的班级打群架,从来就没有输过。

    有这些,应该够了吧?

    正在这时,那个刀疤脸突然向我看了过来,我心里一惊,难道被他现了。

    刀疤脸冲旁边几个人低声说了几句话,就朝我走了过来。

    我还是走吧!趁他还没有跟我打招呼的时候,我假装随意的推着车子,然后一个箭步,迈上车子就开始猛蹬起来了。

    那刀疤脸指着我的车子,大喊道:“骑车子的那个小子,给老子停下来,我*草,停下来!”

    可是他的这些话起了反效果,听到他的这些话,本来还有点无力的我,又一次充满了力量,能不有力量吗?被抓住可不是揍一顿那么简单了,从他的记忆里面,我得知这个家伙特别喜欢欺负一些他看着不顺眼的人,天知道他看我顺不顺眼!

    兴奋的骑着车子,现那个家伙并没有追过来,我就放慢了车,开始欣赏起来沿途的风景。

    你有闲情雅致的时候,通常是你得意的时候,我相信这次我能一下子挑了崔鹏他们三个,虽然力道不如他们,但是我的经验可以说的上是非常丰富了。

    怎么防守自己,怎么攻击对方的要害,甚至是怎么狠,我想我都会模仿的惟妙惟肖吧!

    不知不觉已经傍晚,公路上面的车又开始多了起来,我拐了一个弯,走进一条胡同,这条胡同虽然没有正常的大道离我家近,但是贵在人非常少,我也不用再听到那些汽车的车笛声了,让人厌恶的车笛声。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个尖锐的声音响了起来:“救命啊,你们不要过来?”

    我定睛一看,只见有三个男人正在围着一个人,中间那个男人邪笑着道:“喊吧,喊吧,你就是喊破了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你的!”

    其余二人开始猥琐的笑了起来。

    我刚刚得到了一些战斗的记忆,要不要去英雄救美呢?

    额,虽然不知道那个虽然尖锐但是依然有点像男生声音的女人长得美不美,但是,我想我应该可以应付的吧!

    是的,我此刻前所未有的自信,那些丰富的打斗经验,让我充满了想要泄一下的**。

    而那三个家伙,一个看似很年轻的人,步伐飘忽不定,一看就是常常出入那些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地方,是这三个人的头头,凭感觉就是一个一拳撂倒的人物,那两个家伙,看似身手不错,但是经验告诉我,他们只是虚有其表,凶神恶煞的吓唬人还可以,动起手来可就不行了。

    正好,拿你们试试我的战斗经验如何!我把自行车停到了路旁,步步为营的走了过去。

    我感觉我的步伐充满了杀气,无奈对方三个人并没有感觉到我的存在。

    好吧,那么,今天就是我刘得花的出头之日了。

    我的步伐开始变快,救人如救火,我还摆什么poss啊!

    我怎么能忘记了英雄救美的经典台词呢?

    大喝一声道:“混账东西们!放开那个禽兽!”

    额~~,好像有点不太对,怎么说成放开那个禽兽了!希望那个女同学没有听见才好啊,咳咳,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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