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 8.第8章

那女人给过我一张名片,虽然出门我就嫌拿着麻烦扔了,但还是记下了她的名字。

    她叫赵漫沙,漫天的漫,沙子的沙。

    这名字朗朗上口,听来通俗得烂大街,细细思索时居然有些美。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瞧着是温婉贴心那一款的,说话做事都慢条斯理、妥妥当当,不出彩,可谁也挑不出错来。

    楚博艺是她的儿子,楚博雅是她的继子。

    她是楚博雅的父亲娶的第二任妻子。

    她那天情绪过于激动了,说话也颠三倒四,没几句就要痛哭一阵,全凭我好声好气地哄着才抽抽噎噎地又说上一会儿。也不是狗血的豪门恩怨,大概是这么个情况:她生了个儿子,却对继子更好,儿子失踪了,她感到很心焦。

    这个为人处世四平八稳的女人其实没有那么聪明,她涕泗横流地一遍又一遍告诉我,她的儿子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孝顺,她是多么的爱他,多么的想念他……她抓着我的手,连连询问:“你知道他在哪儿吗?他每晚都要给我打电话的!”

    所以说沟通不当真的会酿成很大悲剧的,可很多人就是不去沟通。

    “他死了。”我回答。

    这种事情其实很多见,母慈子孝,母子离心,两者同生共存,而前者又越发滋生出后者。和由爱生恨一个道理,性格和缓一点的,挨到老也就看透看开了,或者就这么无疾而终;性格激烈一点的呢,就不好说了——毕竟那是生身母亲,动不得刀子的。

    赵漫沙和徐晶晶长得没什么相似,可二者为人处世之道,却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都叫人如沐春风,又叫人揣摩不着。她们两个人,不比别的常见的身形体貌相似,她们的相似是一种玄妙的神似,只有熟悉的人才能发觉。

    那种由神情里透露出来的微小细节,好像相隔一条街道乍然相逢的谙熟背影。

    这一遭替身梗要的不是身心,要的是命啊。

    如此躺枪也是不得不服。

    我敷衍地回应着赵漫沙的喋喋不休,在她要停下来时引导一下,而她的儿子化成的怨气在她的泪水和自白里渐渐变浅,恢复了一霎神智。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他的母亲一眼,消散了。

    他死了好几天,然而此刻,才是真正的死别。

    ……所以为什么他先看的是我?

    我坐在楚家大宅的客厅里,吃着水果,赵漫沙笑意盈盈地作陪。

    “桑大师不必拘束,就当在自己家里。”她和颜悦色,殷勤备至,“先前实在是怠慢了,还望您海涵——您也知道,我的小儿子失踪了那么多天了,难免心烦气躁。”

    她的神色自然而然地表露出伤怀和阴霾,随后勉强地微笑起来:“不说这些了,您看,博雅今天出了点小事故,没有赶上班机,一时来不了。原是我们请您来的,客人都到了,主家还没到,实在是见笑了。”

    “没什么,”我说,“缘分还不到罢了。”

    “您说的是。”赵漫沙应道,看上去心悦诚服,但我知道她只是随口应付一下。“阴煞”这种感受得到的她能相信,可缘分这样飘渺的玩意儿,她是不会信的。

    无所谓,因为我也只是随口糊弄一下。我说了我不擅此道,那种到了一定级别后特定的“心神一动”也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我一直疑心是天道爸爸搞的鬼,不然说不通。

    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称为大师。感觉还真是难以言表。

    通常别人都尊称我为真人,不加道号,因为我道号为妄作,连起来就是妄作真人。听起来极具讽刺意味,并且非常符合我的情况——当然,这是我的,而非被我占据身份的那个姑娘的道号。

    这道号,是我曾经的主人为我取的。

    他好看极了,好看得又像是红玫瑰,又像是白玫瑰,所以我一直觉得我记得他是他太好看的缘故。往前往后统共三千年,我见过的真正在容貌气度胜过他的只有神光和尚,其余的也不过是和他平分秋色。但其实也说不准,我觉得他最好看,没准是因为我爱他。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爱他。

    这太奇怪了,也太——犯.贱了。我又不是受.虐爱好者,不会为他的控制和使用产生快.感和臣服欲,我很普通,会感到疼痛,会感到愤怒,会感到屈辱,会因为疼痛、愤怒和屈辱而仇恨——我为什么爱他呀?这不合常理。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通。

    真的,我怎么也想不通。

    我以前看电影和看小说最腻歪那种虐恋情深的情节了,智商喂狗的霸道总裁和没有智商的小白花女主,你虐我我虐你,痴痴缠缠哭哭闹闹,逻辑不通得逻辑不通这一点都成标配了。

    一个人怎么能爱上一个让自己痛苦的人呢?这是违背生物本能的。真正的虐恋情深可不会是脑残剧里的套路,那是一场人性的博弈——利用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性命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关注另一个人;而一旦另一个人对他表现出一点柔情,为了继续生存、更好地生存,他便回报以更多的柔情——我们称之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可我在最初,并没有多少生存欲.望。

    我是那么憎恶和恐惧那个世界,它完全违背和颠覆了我的三观。所有的丑恶都是赤.裸.裸的,作为一个正常人,在那里时常有孤苦无依的颤栗。在那之前我未曾见过如此鲜明的争斗和死亡,一人功成,赤地千年,埋骨万里。

    那里的人都是疯子。

    人类的文学巅峰应该在那种烂得流出脓水的腐朽和扭曲前自惭形秽。

    假如那种腐朽和扭曲能有实体,那恶心的玩意儿会丑陋得无法直视,因为直视它会让眼睛针刺般疼痛;它的味道会熏得人的呼吸道火烧火燎,柔弱的鼻腔会熔化成血水;不能站得太接近,因为它的存在会腐蚀时间、空间、有形和无形,就像硫酸腐蚀白纸;甚至不能想起它,那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顺着你的脚踝往上爬,阴冷的鳞片接触过的皮肤竖起寒毛和鸡皮疙瘩,它一直爬啊爬,爬到你的头顶,然后弯曲它修长的颈子垂下头与你对视,用蛇信若有若无地舔.舐你的鼻尖。

    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我看不到那些脓水中的美和辉煌。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爱他。也许这也正是我的保护机制在作祟,在一个满是痛苦的地方,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快乐。

    哪怕那些快乐要欺骗自己才能制造。

    后来我也就不想了。我惯是钻不来牛角尖的,又过分地爱自己,哪怕是我知道自己错了,也宁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

    再说我不是把他杀了吗。

    我这也算是“杀x证道流”了吧,想想还蛮带感的。再说重点根本不是杀人,重点是修心。

    但那个“x”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也许这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我确实身不由己地关注他,我总觉得他看我时眼里都是戏谑、轻蔑和嘲弄,也许真相是他看我时眼里什么都没有。

    我时常猝不及防地开始思念他。

    真是倒霉透顶。有那么多人遇上一段情缘,我却只遇到一段孽缘。

    其实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留了我两百年。

    在楚家吃了大餐后司机送我回寝室,我叫他在路口停下,自己慢悠悠逛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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