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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死村

        我点点头,心说没错。麦克就继续往下说:“那时候我父亲也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只不过他——”麦克说道这里的时候停了下来,冲我抱歉的一笑:“那时候我父亲觉得中国人比较愚蠢,认为他自己完全能控制得住那几个盗墓贼。”

        我听出了一点端倪:“后来失败了,是么?”

        麦克点点头:“没错。我父亲答应了那几个盗墓贼的开出的条件,给他们提供了当时能找到的最好的工具装备,让他们着手实施盗墓的行动。可那时候的那几个盗墓贼——”

        “不好意思,你所说的盗墓贼,我们现在叫做土夫子。高档一点的叫做摸金校尉。”我实在是有点听不下去了。要是换做以前,那盗墓贼就盗墓贼了。可我现在也跟着胖子他们在干这一行,所以这个叫法听着感觉有点刺耳。

        “噢,对不起。”麦克也想起来了,连连道歉:“土夫子。”

        “那时候的那几个土夫子告诉我的父亲,他们发现的那个古墓,地点并不在北方的吉林。相反,是在中国的南方。那时候好像叫桂。也就是现在的广西。”

        “不对吧?”我问。“几个北方的土夫子,不远千里到南方去盗墓。这是个什么说法?”

        麦克摇摇头:“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他们确实是从南方回来的。而且回来的时候,就带着那些机关的零件。”

        “接着说。”我隐约能够猜到一些什么东西了。不过这种感觉还是特别的虚无缥缈,得等麦克说完的时候再来求证。

        “我父亲当时是极不愿意去中国的南方的。”麦克说。“我父亲在吉林好不容易开通了一条走货的渠道,他并不想就这么放弃。”麦克说完,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根:“来到中国太久了,雪茄我已经有点抽不习惯了。倒是喜欢上了中国的这种叶子。”

        我接过来,别在耳朵上。示意麦克往下说。麦克看我不抽,自顾自地点上烟,又抽了一口。这才继续说道:“可那些机关零件的价值实在是太高了。你想想,光是一个机关的零件就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那要是得到古墓里的那些东西呢?”

        “在商人的眼里只有利益。”我说。“所以你的父亲就跟着那几个土夫子来到了南方。”

        “没错。”麦克点头表示同意。“刚来到南方的时候,我父亲因为不适应南方的气候,大病了一场,差点就死在了这里。不过最后还是靠那几个土夫子用一些草药把他救了回来。说实在的,我很佩服你们中国的中医医术——”

        你他娘的有话就直接说好不好,怎么说着说着老喜欢跑题呢。我心里暗骂,不得不又一次纠正了他话题的方向。

        “我的父亲来到了这里。”麦克说。“他来到了广西。在广西的一处深山中,他亲眼看到了那个古墓的入口。”

        我点了点头。广西号称十万大山,深山老林多了去了。再加上广西的地质情况还算稳定,山体不易崩塌滑坡。所以一般来说重要的墓葬,比如以前家族的族长之类的,就喜欢把自己安葬在山里面。而这也就是为什么南方会有这么多悬棺出现的原因。

        “我父亲在看到那个入口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入口的地方很多的血迹。我父亲问那些人,这入口的地方是不是死了人。可那些人说不是人血,而是鸡血。”

        在墓前洒鸡血,这个风俗在北方有没有我不知道,不过在南方,至少到现在还是有的。撒上鸡血,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压制住逝者,不让他再还阳。而且这种鸡血还不能是一般的鸡血。鸡血需要的是那种特别雄壮的鸡。老母鸡就算了,还是留着自己煲汤吧。必须是公鸡,特别雄壮的公鸡。

        那些人再给老麦克解释了一遍之后,老麦克这才放下心来。不过对于进入古墓这件事情,外国人对古中国还是心存畏惧的。毕竟古中国的文明实在是太牛,.逼了,那时候的各种奇淫巧术,别说西方人了。就是我们现在都还有很多是没办法搞懂的。

        “死了,进去的人尽管有着当时最好的装备,可他们还是死在了里面。”麦克没有跟我说当时的细节,只是说了最后的结果。

        “怎么死的?”我问。

        “不知道。”麦克说。“那些人进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按照一般的尝常识来理解,他们除了死在里面之外,我实在是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了。”

        麦克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就笑了。老外就是老外,这耍心机的手段还是不够高明啊。既然是没有见到尸体,那就说明进去的人不一定是死在了里面。而且这也有太多的原因可以解释了。首先一个,就是古墓有着别的出口,那些进去的人从别的出口偷偷溜出去了。而老麦克还跟个傻叉似的在入口的地方等着。再有,中国人哎。如果换做是我,在里面看到了无数价值连城的东西之后,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想要独吞。而独吞的办法,那就是把外面的人给干掉。可当时老麦克绝对不可能是只身来到广西的。所以如果再没有把握干掉他的前提之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老麦克以为进到股墓里的人全都死在了里面。这样一来,老麦克就会知难而退。而等老麦克走了之后,那些进去的人再出来,把里面的东西转手出掉。

        这一切实在是太简单了。我暗自摇头,心说这老外的智商果然还是比不上我悠悠华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

        “我的父亲在古墓的入口等待了三天。”麦克说。“在第四天的时候,他终于放弃了,他认为这一次的行动失败了。”

        “所以他就选择了回去?”我问。

        “不,他没有。”麦克说,“我父亲是一个偏执狂。既然第一次失败了,那他就会在寻找第二次的机会。”

        “所以他就又找了几个土夫子,给他们最好的装备,然后又让他们进去?”我问。同时暗自好笑,心说里面的东西肯定都已经被搬走了。再组建个队伍进去有个屁用。

        麦克点点头:“是的。可我父亲对广西这个地区,甚至是南方这么大的一个地区都不熟悉。他想找人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再加上他当时几乎是把赚到的那些钱全都压在了那一次的行动上面——中国有一句古语,叫做孤注一掷。说的就是那时候的我的父亲。”

        傻.逼。我简单地总结了一下,然后让麦克继续说。

        “我父亲当时已经没有办法再回去了。他从一个富人,一夜之间又变回了穷人。他开始流浪,在广西的各个地方流浪。企图用流浪的办法找到一些土夫子,帮助他重新回到往日的那种生活。”

        “只不过?”我问。像这种故事,一般都会有一个转折。我早就习惯了。

        “对,我父亲并没有这么顺利。”对于我的态度,麦克倒也没有表示出什么不满,而是继续往下说:“只不过广西这一块地区实在是太落后了。我父亲学会的中国话在这边根本就行不通。”

        不是当时的广西人不会普通话。我心说,而是你老爹当时可能听不懂。并且我断定你老爹当时一定非常蓝瘦,也一定非常香菇。因为这就是壮话版的普通话。

        “不过在后来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大概有十年了之后,我父亲也开始慢慢地理解了广西的语言。也开始能够听懂和交流了。”麦克说。“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父亲正好流浪到了一个村子。”麦克说道这里的时候就停了下来,一脸严肃的看着我。说道:“小韦先生,我接下来要说的这个事情,可能会让你感觉到有点不太适应。可我希望你能够坚持地听下去。”

        我愣了一下,有点不是很明白。不过倒也无所谓了。就让他继续往下说。

        麦克点点头,坐在了长椅上。开始往下说:

        老麦克是在一个下雨的傍晚来到那个小村子的。饥肠辘辘的来麦克想要进村讨一碗饭吃,然后顺便找一个屋檐睡一夜。可就在老麦克准备从山坡上下到村子里的时候,老麦克忽然就感觉到村子里的气氛不对了。

        通常的小村子,安静归安静,可至少不会体现出一种死静的感觉。就像是这个村子里没有人一样。甚至连一声狗叫和鸡叫老麦克都没有听到。

        老麦克感觉到了异样,可肚子里的五脏庙开始不听使唤了。于是老麦克也管不了这么多了,直接就往山坡下的村子走去。

        没有人。这是老麦克对这个村子的第一印象。

        老麦克站在村口一连叫了许多声,可都没有人答应他。甚至连看门的狗都没有象征性地叫唤几声。

        没人答应,老麦克就自顾自地往村里走了。可就是这么一走,老麦克就感觉到彻彻底底的不对劲了。

        这个村子里根本就没有一个会动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个村子里的人全都不见了。不仅如此,就连牲畜都没有了。空荡荡的围栏,敞开着的房门。老麦克甚至还看到了正在冒烟的烟筒。

        是不是这个村子里的人都出去劳作了?可是不对啊,这么大的雨,农户一般都会停止劳作在家里休息的。可就算是出去劳作了,那总不可能家里连个小孩子都看不到吧?老人呢?妇女呢?难道这是个死村?可那些烟筒里冒着的炊烟又怎么解释?

        这面前的一切,让得就算是已经在广西这种大山里流浪了十余年的老麦克,浑身都不禁冒起一股凉意。中国自古就有鬼怪的说法盛行。老麦克来到中国这么久,也不可能没有听说过。

        想到这里,老麦克浑身一个冷战,加上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身子一软差点摔倒在地上。

        不过由于实在是太过于饥饿,老麦克最终还是鼓起了勇气,走进了一家房顶上正在冒着炊烟的房子里。

        农村的房子结构很简单。所以老麦克非常轻松地就找到了厨房的位置。在厨房里,老麦克看到了一口锅。锅下边的灶里面,还有没有烧完的炭火。

        揭开锅盖,一股肉香瞬间弥漫了出来。

        是肉。好大的一锅肉。

        老麦克欣喜若狂。流浪这么多年,已经快想不起来肉到底是什么味道了。在现在面前就放着满满一锅的肉,老麦克几乎泪目。不过老麦克还是保持了西方绅士的那一套。先是再一次礼貌地,非常大声地询问了一下这个屋子里有没有人之后,又双手合十祷告了一番。(我觉得当时老麦克不应该感谢上帝,应该感谢如来佛祖才对。毕竟老麦克身处中国,距离太远了,上帝他老人家可能感应不到)

        老麦克已经被眼前的一大锅肉彻底吸引了,以至于他根本就忘记了之前的恐惧。他从灶台上拿过一只碗,又拿过一只勺子。对着面前的大锅就开始狂吃了起来。

        这真的是狂吃。老麦克已经感觉不到锅里肉汤的温度了。就算是嘴角和舌头被烫起了水泡,那也无法阻止他。老麦克对于肉的狂热,已经彻底陷入了癫狂。最甚的,甚至对着碗里的一块骨头拼命地啃咬着,就是不肯松口。

        随着肚子渐渐被撑大,老麦克的情绪这才慢慢平缓下来。而就在这时候,面前的那一口大锅,也快见底了。

        老麦克保持着绅士的形象,尽量忍住了几个饱嗝之后再也忍不住了,“呕”的一声把肚子里的东西又吐了出来。可即便是这样,老麦克还是满足的笑了起来。

        这是他这十几年来第一次吃肉吃到吐。真正地吃到吐。

        老麦克满意地擦了擦嘴,同时看了一眼面前的大锅。决定今晚就现在这个村子里住一夜。明天再走。而面前的这口锅里剩下的肉,铭泰早上将会变成一顿美味的早餐。

        可就在老麦克看向面前的大锅的时候,原本满足的表情瞬间僵硬了下来。背上忽的就开始泛起一大片的鸡皮。同时胃里也是一阵地翻江倒海。

        面前的那口大锅里,锅底的汤面上,漂着一个已经被煮烂了的小孩的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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