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岂有此女 > 第七十六章 大漠孤烟

我在一阵晕眩中缓缓睁开眼睛,整个都是像在不停的晃动。过了好一会儿,我周围的一切才安静下来。

    这看似是一个荒废了的兵站,但被布置的温馨而雅致,我身旁的桌子上还放置了一小碗水,看来又得救了。有沈默在的地方好像就不会绝望。

    门轻轻地被推开,一个干净利落的女子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看我醒来过来,十分高兴,把我扶起来喂了水,笑着对我说:“阿妹,在这荒漠中,水可是比金子还要重要,你多喝些。”

    我感激地应承了,喝完水问眼前的这位姐姐这时何处?

    “这里在天水和九泉之间,没得名字。你也别叫我姐姐了,我叫阿兰。这里还有其他的姐妹。”

    “多谢各位相救了,不知和我同行的那位少年现在可好?”

    阿兰让我慢慢躺下去,神色淡然地告诉我:“外面绑着呢,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

    我一听惊得弹了起来,这都是流浪的小伙伴,生存的待遇差距怎么这么大腻?

    阿兰却安抚我道:“我们这的女人都是被男人伤害过的,所以在我们这男人如猪狗,劫了钱财就卖到西域做苦工去,管他作甚。阿妹快躺下,失了太多的血,你得好好调养。”

    我赶忙抓住阿兰的手让她带我去找沈默,告诉她那是我的兄弟,我是被他一路护着到这儿的,他不是一个坏人。说完我又觉得怪怪的,因为他也确实不是一个好人。我再三恳求,就差跪地磕头了,阿兰终于把沈默带了进来。

    此时的沈默已经是红颜色的了,身上大大小小的晒伤和破皮,本来一脸的疲惫和委顿,在看到我之后突然绽开一个笑容,问我:“初歆,醒了啊?我就说你这么顽劣阎王爷定不敢收了你,好啊!”

    我慌忙收回有些不忍的眼光,还是被他看到了,故作轻松道:“难得有这样的机会,晒蜕了这层皮,我还能白一些,更招妹子喜欢。”

    他话音未落,突然挨了阿兰一鞭子。阿兰冷冷地对他道:“既然你没晒够,我不妨让戈壁里多一具干尸。”

    我伸手拦着:“阿兰姐,打狗还得看主人呢。不是不是,你当是为了我,给他一碗水,你不知道他也是被男人伤害过的人啊。”

    我冲沈默使了个颜色,沈默心领神会地对着阿兰幽怨地眨眨眼。

    于是我就杜撰了胡广对我们二人始乱终弃的故事,说得胡广不分男女,肆意玩弄,还始乱终弃,把我们放逐自生自灭。气的阿兰只骂爹,沈默也在一旁怨妇的姿态。

    阿兰虽然还是很看不上沈默,但总算是一个阵营的姐妹,便把沈默解开了,给他递过一碗水。沈默捏着兰花指,鲸吞牛饮般地喝了。

    阿兰告诉我说,这是个废弃的兵站。当初摩梭族女亚生发现了这,陆陆续续救了许多可怜女子,教给大家功夫,她们靠打劫往来商贩过生活。劫到男子便看他们罪过,罪责轻的,留在兵站劳作;罪责重的,卖给西域做奴犬。我余光看见沈默弱弱地叹了口气。

    我不禁问道:“女子毕竟在体力上不能胜过男子,你们是怎样让他们服服帖帖的?”

    阿兰答道:“亚生来自摩梭族,擅制虫蛊,有一种蛊叫作无门,下在身上后,听到亚生脚上的铃铛相碰便如万蚁噬骨,男奴们吃了几次苦头也就听话了。但虫蛊会有反噬,阿兰现在从骨子里开始溃烂,已经不能走动了,但她为了让我们不受欺负,仍不肯去了男奴身上的蛊毒。”

    男奴......我不由得坏坏一笑,觉得这个待遇很适合沈默。他却看着我笑的谄媚,非常努力地撒了个娇。

    阿兰继续说给我听:“亚生实在太可怜了。她是摩梭族的阿金花,就是族里最漂亮的女孩子,在一次篝火聚会上认识了一个在族里养伤的男子,便私定了终身。摩梭族是女氏社会,她却不顾族里人反对,让男子带她离开了泸沽湖。男子位高权重,给她了富贵的生活,也给了她背叛,亚生怕会失去他,便威胁男子要给他下蛊。男子因害怕,便让下人迷晕了亚生,丢到江水里溺死。下人贪图亚生美色,玷污了她,也正是这一段时间让亚生醒了过来,才留了一条命。她没法回族里,又一路救了许多可怜女子,最后居住在这荒漠之中。”

    我听得背后一凉,感谢生命中的男子的不杀之恩。

    阿兰还介绍给我许多兵站女子的忧伤往事。丘女因断掌被算命先生说为不祥要被烧死;连巧的伯哥欺辱她,婆婆却说她不检点,要把她浸了猪笼;何三娘本是一个好人家的女儿,却被人怂恿私奔,卖到青楼。连阿兰都是因为丈夫早早过世,而被视为扫把星,丢弃在戈壁滩上。

    我被叶珂亭刺了一刀都委屈坏了,但和她们比起来,我突然觉伤口都不疼了呢。她们都是依附男子生活的女人,失去了男子的宠爱和保护,才沦落到难以生存的地步,所以她们才恨遍天下男子。我心中默默地为沈默祈祷,这里没有被他负过的女子,否则今晚的主菜可能是沈默炖蘑菇。

    我让阿兰带着我去看看亚生的伤病,兴许我可以帮她。

    出了兵站门我才看到这些男奴们,他们的手脚拷着铁索,神情凄苦,都在一眼不发地坐着手中的劳作。沈默反应倒是快,快步追上我后,娘声娘气地叫了声:“妹妹等等我。”

    “你看大家都在这里劈柴,喂马,活的像个诗人。我觉得这才是你应该有的待遇,负心默。”

    他却扭着身子不依:“妹妹别闹,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我被他恶心的够呛,快步走向阿兰的屋子。

    床上正坐着一个年龄不大的女子,她眼神空茫地望着窗外,仿佛这世间的悲喜都与她无关。我走上前说了自己是谁,顺便厌恶地介绍了我的“姐姐”沈默。

    亚生腿上确实已经起了很多的脓疮,已伤及骨头。看了看屋子里都是蛇虫鼠蚁,便知道了她的病因。并不是什么反噬,而是她长期养殖蚂蚁,用蚁毒控制男奴,导致自己身上蚁酸过多,腐蚀了肌肤。只需用仙人掌的汁液反复擦拭伤口,不久便可痊愈。只是她不能再用蚁毒了。

    亚生却不同意,她担心这么多姐妹,没了男奴,会饿死在这片荒漠里。

    多好的一个女孩,生活对她似乎太不公。我安抚地告诉她:“没关系,我会些岐黄之术,又会做些吃食,可以教给姐妹们。”

    亚生眼中恨恨:“那也不成,男人一旦得了势,就会欺负咱们女子,我不能这么放过他们。”

    不久阿兰取来仙人掌肉,我用手轻轻地涂在亚生的腿上,伤痛立减。我真诚地告诉亚生:“我知你被伤的深了,但我们不能吃了一个鸡蛋是臭的,以后就认为鸡蛋是臭的。我见过的男子,他们不仅不凶恶,反而对妻子温柔且深情。遇人不淑只是这一次,那下一次我们不如擦亮眼睛......”亚生还没有我的年龄大,她的眼睛中却充满了死寂一般的安静。我就像知心大姐姐一样和她谈论了一下午。我也是小年轻好么!

    沈默就这样捏着兰花指陪了一下午。

    “其实,你抓来的这些男子,他们的妻子说不定还在等着他们回去,你体验过绝望,别让这些可怜的人也感受绝望。”

    亚生对我很是感激,所以我说过的话她也有思量:“那初姐姐是想让我放了他们?”

    “现在还不行,有些事情,还是要抓壮丁的。”

    入夜,天气变得很凉。沈默倚在兵站外叼着茅草看星星,他比男奴的待遇好一些,可以睡在草棚,不用睡在马厩。

    憋了一天,他终于可以用男声说话,听着还有些别扭:“初歆,养好伤我们得赶紧走,我怕待下去我可能掰不回来了。”

    “那敢情好啊,为民除害了。”

    沈默咬着茅草杆儿告诉我:“那不行,这里这么多女子,我怕我把持不住。”只听咔哒一声,沈默的手腕上多了一套锁,阿兰伸手指了指另一边的马厩,沈默苦着脸挪了过去。逗得我哈哈大笑。

    第二日,我便带着姐妹们埋伏在鸣沙岭打劫商旅,我特意给自己做了个眼罩,让自己看起来不像个刚出道的劫匪。我和大家约法三章:不用蛊,不杀人,不放过。

    刚开始我还是个认真打劫的,但看着赶路的商人一路风尘,神情疲累,心下不忍,却变成了引路的了。亚生和竹英对沙漠熟悉,带着马队避开了沙暴和海市蜃楼,商队给了我们许多米面和银钱。

    连续几日,我们收获的东西也很丰厚,鼓舞了大家的信心。亚生和竹英负责指路带路,阿兰和曲姨和来往商人交换米面,何三娘连同连巧用手工缝制一些绣品卖给西域的商人们。破旧的兵站热闹起来,甚至还有商旅来入住躲避沙暴,又多了一笔收入。

    这些商旅大多行色匆匆,能坐在兵站里吃块瓜,都是莫大的幸福。出来一趟,挨饿中暑不说,还要被各个区域的劫匪蹭蹭剥削,赶上恶劣天气,连性命都要搭上。生活本就不易,能互利共生,就不要彼此为难了。

    我把搜集来的大米和其他佐料凑在一起,并把十里由风的秘方告诉大家,女人们忙活着做成醇酒。阿兰是靠山城中人,会做当地的吃的,手艺还不错,也都倾囊相授,教给大家。沈默混成了男奴头子,带着男奴用胡杨木制成桌椅床架。

    我们齐心合力地把兵站整理装饰好,挑了个良辰吉日,兵站客栈正式开业。

    大漠荒凉,自从月亮泉不远处开了兵站客栈后,来来往往的商旅终于有了落脚的地方,能在烈日炎炎中休息一会儿,这条命都是蜜瓜汁和凉酒给的。

    所以客栈的生意像大漠中太阳一般火热,这一大家子的总是有了度日的营生。

    赚了些余钱,亚生分给了男奴,解开蛊毒遣散了他们。临走前,我威胁这些人,若是对自己的妻儿不忠,蛊毒还是会复发的,吓得他们连连点头,马不停蹄地向家里去了。看着他们离去的身影,我也想尽快回到东南。故土难离,吃多了馍馍面条,忽然有点想念那些精致小菜了。

    但有一名男奴却不曾离开,问他为何,他也笑的憨厚。我们却看到连巧的脸突然红了。

    我和亚生她们打了招呼准备离开,大家都颇为不舍得。我抱了抱大家,告诉她们,客栈里仍需要男人,别让世俗阻碍了自己的幸福。若有值得托付的人,宁可打劫回来,也不能再错过。

    另怕她们再受欺负,沈默把归岸三十六式的招式画给她们,又把归岸后十九式的留给她们。只有自强了才不会害怕。

    众女把我们送出了好远才不舍地看着我们离开。

    沈默解了镣铐,手脚轻便,在马上嘚瑟个不停。我笑他,明明能扯断,却偏偏受了这么久的罪。

    沈默嘴角微微上扬告诉我,这也是他赎罪的一个机会,他以前也不是个好人,但他以后想做个好人。

    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大漠的太阳终于把他脑袋中的水给晒干了。沈默回头金不换,我郑重地提出表扬。

    他却看着我笑得爽朗:“初歆,你比我想象的要有力量。”

    “什么?”

    “你让大漠里开出花来。你让两片沙漠开出了花。”

    我不禁惊讶:“还要穿过一片沙漠?”

    沈默点点头,嘴角微扬:“希望这次到的兵站里都是被女子伤害的男人,你也好体会一下睡在马厩,夜里被马啃了头发的经历。”

    我仔细一看,沈默的头发果然怪怪的。我哈哈一笑,告诉他:“那这次我们就去一个地方,谁都没被爱人伤害过,谁都不变态的地方。看看那里的人会不会活的更幸福。”

    沈默没有说话,我知道,那样的地方才是只有孤烟的荒漠,寸草不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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