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7年,春,帝与布列塔尼公爵会猎于圣马洛以南20里处。初,战事不顺,及至三日,勒菲弗尔率兵来援,以南特流民乱布列塔尼军心,敌不战自溃,战事乃平。
帝国伟业,即从今日始。
不列颠帝国编年史,卷一,第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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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耳边,传来的是两军将士拼死厮杀的声音。
眼前,触目可见的只有鲜血和尸体。
这种感觉,真好。
马格努斯伸出右手,握紧成拳,眼神迷离。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不用急着否定,这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而现在,马格努斯做到了第一步只要他一个命令,就会有上千人为他舍命厮杀,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比这更美好的吗?
有的,那就是向上,向上,再向上。
千人还不够,万人也不够,要多,要更多,天子一怒流血百万,这才是梦想的尽头。
“王子殿下!”
可惜,负责担任指挥官兼肉盾的奥德加看到马格努斯这个样子,鼻子都快气歪了。
这里可是战场!一根流矢就会要命的战场!不是让你来摆造型的地方!
真想摆造型,等赢了这场战争,你想怎么摆就怎么摆,但是现在,你给我好好的缩在后面!你以为我是为什么,才给你做肉盾的!
嗯,和中国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传统不同,欧罗巴的领主们每逢打仗必定身先士卒,不过现在对于马格努斯却是不太适用。
因为他的倒霉老爹,前任英格兰国王哈罗德,就是在身先士卒的时候被一根流矢射中眼睛阵亡的。
从那以后,奥德加就像是护巢的老母鸡一样,处处都把马格努斯保护的紧紧的,更别提亲自上战场了。
“王子殿下,我方与敌人已经开始交战了!接下来怎么办?!”
没办法,喊了一声马格努斯还没回过神来,奥德加又不可能一个大耳巴子扇过去,只能继续喊着,并且抛出了一个问题,打算借此吸引王子殿下的注意力。
马格努斯这才如梦初醒。
“哦哦,那就按计划,让他们开始慢慢撤回来。”
这是诱兵之计。
整个战场,马格努斯最担心的是骑兵,最害怕的也是骑兵。那种骑兵一同冲锋,千军万马践踏大地,不,不用千军万马,只需要一百骑,就能让大地母亲为之颤耸。
一百骑兵,至少能击败数量超过他两倍的精锐步兵,三倍的普通士兵,以及十倍的炮灰。
而且这个杀伤力,还会随着骑兵数量的增加以线性指数增强。
这是当时为了估算骑兵的杀伤力,特意让勒菲弗尔率领着他的骑兵队演练之后得出的事实。
因此,这场战争的核心便是如何击败布列塔尼公爵的骑兵。
诱敌之术,便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提出来的。
负责诱敌的是昌西大团长手下的卡罗尔佣兵团,马格努斯自己的禁卫军穿的太重每个人都身穿锁子甲,不适合这种场合,至于其他的佣兵团,炮灰一样的角色,马格努斯还怕他们坏事呢!
不过,为了让卡罗尔佣兵团安心,马格努斯也是付出了很大代价的。
“呜”
牛皮做的号角吹响。
“大团长,号角响了,我们可以撤了!”
乱战之中,一号站在昌西的左侧,侧身躲过一个农夫颤颤巍巍递来的农镐,转身便将他抹了脖子。
事实上,如今在战场上,卡罗尔佣兵团还拥有一些优势。
这是很正常的,按照士兵分级的理论,卡罗尔佣兵团还可以算是普通士兵,即使是新兵,因为前两日已经见过了鲜血,也算是夹在炮灰和普通士兵之间而布列塔尼公爵派出来的全都是炮灰,真正的精锐还一个都没动呢。
“你确定吗?我们才刚刚开始战斗!”
战场之中遍地嘈杂,即使是一号就在昌西身边,昌西也不得不扯着嗓子大喊,再次确认。
“是的!你听!号角已经在吹第二遍了!”
一号说的不错,洪亮的号角声再次响起,这一次战场上的每个人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撤!撤!”
军令如山,更何况这个军令还是可以保存佣兵团战斗力的,昌西不再犹豫,一声令下,然后果断的扭头就跑。
整个卡罗尔佣兵团七百多人,就好像是多米诺牌的连锁反应一样,开始溃败,逃亡。
“哼。”
实在是太看不起人了。
这么明显的诱敌之计,难道你以为我会看不出来?
布列塔尼公爵心中暗想着,但是却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
他的那些只是用来充数的炮灰,都已经被虚假的胜利迷住了眼睛,身体不自觉的就跟着卡罗尔佣兵团的溃军一块跑动,眼看就要跟到敌人的大本营去了!
“终究也不过是一群炮灰罢了。”
布列塔尼公爵这么想着,然后就打算随他们去吧。
当一支部队在战场上自主行动、不听指挥的时候,你就可以当它死了。
尽管它仍然在奋命拼杀也是一样。
“我们的骑兵准备的如何了?”
布列塔尼公爵对着身边的骑兵队长问道。
“随时都可以为您而战。”
骑兵队长也是个五十的老头,尽管无情的岁月已经带走了他的精力与强壮,但取而代之的则是愈发丰富的经验与沉淀。
布列塔尼公爵能够放心的把骑兵交给他,也正是因为如此。
“从侧翼冲锋,可以吗?”
布列塔尼公爵戎马一生,也不是个庸人虽然实际上并没有指挥过几场战斗,当即问道。
“恐怕不行。”
出乎意料,老将竟然出言反对。
“敌人似乎是特别针对着骑兵做出了防备的武器,如果我们贸然冲锋”
理所当然的,布列塔尼公爵对这种推诿的行为表示怀疑。
不过,幸好,老将也根据斥候骑兵的描述,做出了仿制品。
“把它搬上来吧。”
老将这么说着,然后六个骑兵合力,把一个奇形怪状的物体抬了上来。
由六根顶部被削尖的木头组成,三根在前三根在后,稳固的放在地上。
“这个东西和我们的枪阵差不多。”
盯着看了半天,布列塔尼公爵才说道。
“是的,公爵大人,我认为这个东西应该就是仿制枪阵才诞生的。但是枪阵可以前进,可以杀伤步兵,而这个东西,只要长了眼睛的人就不会撞上去,因此,它的用途只能是防备骑兵。”
确实是有点道理。
布列塔尼公爵明白,骑兵一旦冲锋起来,尤其是大规模集群冲锋,哪怕前面就是刀山火海也不可能停下,否则唯一的结果就是被身后的友军踩成肉饼。
况且这个东西实在是廉价,非常的廉价,而且相当的容易制造,哪怕是一个农夫,只要有足够的木材,一天也能制造许多个。
“敌人的周围全部都是这种东西吗?”
“是的,公爵大人,根据斥候的描述,敌人的周围漫山遍野的全部都是这种东西。”
听了老将的描述,布列塔尼公爵差点想骂娘。
究竟是你打我还是我打你?怎么搞的好像是我在攻坚一样?
好在,他到底还是做了多年公爵,气度还是养了一些出来。
“也就是说,我们只能从正面冲锋了吗?”
“关于这个”老将不自觉的露出了苦笑:“公爵大人,我不认为敌人会留下这么大的漏洞,正面,很有可能就是陷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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