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穆里从一阵昏沉中醒来,睁眼适应了一会儿,突然猛地从床上挣扎了起来,挣扎中他感觉自己的手背一疼,连忙发现一根细细的针连着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细管子,管子的另一端是一个透明的容器,十分精美,里面是水一样的液体。 ( . . )苏穆里是个聪明的家伙,立即明白这是什么东西正在往自己身体里输送。
他慌忙将那细针从手背上拔了下来,不过以他一个十八世纪北美原住民的见识,是不可能知道起针之后要按住针眼的,血从他的血管里流出来,不过苏穆里毕竟是部落里最负盛名的年轻勇士和最棒的猎人,这点小伤他不放在眼里。
苏穆里已经发现,自己是躺在一间简陋的帐篷中,这帐篷里没有任何神像崇拜物和其他装饰品,倒是自己躺着的床铺极为柔软舒服,特别是上面的被褥,比起自己部落里那些兽皮和甘草,要舒服一万倍。
这个时候,帐篷外走进来一个人,苏穆里立即警觉起来。这是个肤色跟自己差不多的家伙,但是五官与苏穆里见过的大多数印第安人不同,他的服饰也很奇怪,花花绿绿的,他并不算健壮,不过却全身满盈着一种精气神。苏穆里对于这种气质很陌生,按理讲只有骄傲的战士才能让他感到重视,可是面前的人精气内敛,含蓄谨慎,苏穆里没来由就感觉到一股重压。
苏穆里想要拿下他,逼问自己到底怎么了。恍惚过去后苏穆里已经记忆起了自己之前是被一群通瓦人追杀,然后受了重伤昏迷。
紧接着,苏穆里感觉到了自己的虚弱,他受了箭伤,后背一牵动就是锥心的疼痛,原本精悍的印第安武士,刚想动手的工夫自己就摔倒在地了。
走进帐篷的人说着一种苏穆里听不懂的语言,不过他的手势苏穆里,他双手举在胸前,表示没有武器,也就是没有敌意。一会儿,一个穿着白衣的姑娘走了进来,苏穆里没有见过皮肤那么嫩白的女人,虽然这姑娘不算多么美,但是苏穆里还是忍不住多瞧了她几眼。
那白衣姑娘也似乎对于苏穆里十分好奇,不过她也十分小心,不敢靠近五大三粗的印第安青年。姑娘端着一个小金属饭盒,递给了那个花花绿绿的男人,男人轻手轻脚走到苏穆里跟前,将饭盒放在了他面前的地下。
苏穆里闻到了一阵香甜的气息,伴着一股肉的香味。苏穆里当即明白那个精致的小容器中,装着的应该是食物。他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有吃过东西了,闻到食物香味的刹那已经没有什么抵抗力了。
聪明的苏穆里至少知道几点,这绝对不是自己部落宿敌通瓦人的村子,这些奇奇怪怪的人是他没有见过的,而且自己也没有在他们的身上感觉到恶意,这些家伙很好相处。
苏穆里来自洛杉矶以北的沿海地区的楚马什民族,楚马什是加州沿岸势力最强的印第安族群之一,又分为了大小数十上百家部落。苏穆里不仅是个强壮的勇士,而且还有楚马什人善于经商的特质,他知道,两年前在自己村子的北部,拉古娜湖之畔,一群白色皮肤的西班牙人就在那里建立了布道所。苏穆里也清楚,这些西班牙人跟印第安人有着极为不同的文化。虽然印第安人有着不同语言和风俗,但是大家多少都是近似的,但西班牙人带来了迥异的文明,甚至异端的信仰。
在这个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男人和白衣的小姑娘身上,苏穆里感觉到了一种不同,他们的生活方式似乎跟楚马什人通瓦人决然不同,这让他想起了在拉古娜湖畔建立布道所的西班牙人。
肉粥的香气已经彻底征服了苏穆里,生活在北美西海岸的小伙子,一辈子都没有尝过大米的味道,这大米来自郑和船队,是郑和在东南亚采办的粮食,现在成了供应殖民点的重要食物。粥里面的肉是野猪肉,猎骑团这次的收获,炊事班的掌勺切了靠近猪皮带着猪油的一指肉,剁成细细的肉丁,炒香之后,然后洒在了粥里,跟粥又煮了一会儿。
这样的食物对于任何一个普通的现代众来说,都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于有时候还必须茹毛饮血的印第安小伙,这一碗肉粥简直是美味珍馐,即便肉粥有点烫,但是苏穆里吃得极为香甜。他也没用勺子,捧着饭盒就往嘴里倒,一边吃还一边嘟囔着,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赞叹之类的话。
这一顿饭之后,苏穆里对于面前的花花绿绿的男人也放心了一些,如果对方要对自己不利,也不必要给自己这么好吃的东西,显然是对方把自己当成尊贵的客人招待才会拿出如此美味食物。
两人语言不通,只能是大体比划,苏穆里跟着男人走出了帐篷,然后他彻底震惊了。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帐篷群,苏穆里惊叫道:“你们的部落到底有多大?!”
当然前面那个男人是绝对听不懂的。
不仅有数百顶帐篷构建在这个营地里,不远处,一些砖石结构的房子也已经建造起来了,中建的工人们做这些事情极为麻利,而且他们还带来了不少建筑材料,甚至民国众的船队里也有一些可以利用的材料,像是普通能够居住近百人的三层楼宇,他们一天就能建起三四栋。
首先建造起来的是一些功用性的建筑,比如决策委员会的办公楼,一个明显带有九十年代镇政府大楼特征的建筑物。并不是决委会和其他的殖民点单位利用政治权力,率先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是殖民点草创的阶段,如果是进行任何事务的处理,都需要从一条船上到另一条船上也极为麻烦,办公起来也是很不方便的,所以第一批建造起来的房子,都是政府功用性的。
不过,决委会也没有忽略普通穿越众移民的居住问题,现代众那边还好,昌茂轮祁连山号的居住环境不错,但是民国众和明代众的穿上,很多人是一群人挤在一个狭小的船舱中,见不到阳光,也没法活动。这批人是决委会需要优先安排住所的。一些人被安排到了居住条件更好一些的船上去,剩下的就等着新建的“宿舍楼”完成后,进入其中居住了。
忙碌的建造场景,让苏穆里十分震惊。这上百帐篷,已经上千人忙碌工作的场景,让他知道了——这是一个势力非常强大的部落。
很快,苏穆里又反应过来了一个问题,这里分明就是自己楚马什人的宿敌,通瓦人的地盘,而这些跟西班牙人一样来自外域的人在这里大规模的营建,显然会跟通瓦人产生冲突。
年轻的楚马什人虽然比较蒙昧,文明水准和知识都不足,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缺乏智慧。反而,苏穆里是一个极为聪明的家伙,虽然他现在还没有正确地跟这些外域人实现沟通,但是他已经想到了很多的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苏穆里循声望去,身旁的男人又用不清楚语义的语言说了一句话,如果苏穆里懂汉语,将会明白,那是:“猎骑那帮小子回来了!”
一群穿着卡其色军服的猎骑们,骑着矫健神骏的阿拉伯马和汗血马,背着卡宾枪或者m1903步枪,马鞍上挂着一些个头不大的猎物,如山鸡兔子之类,甚至还有不知道哪个愣头猎手,还打了几只方便面君回来,也许他并不知道这萌萌的猎物,实际上味道简直不能吃。
四轮的猛士车敞着车顶,几只笨重的棕熊和驯鹿野猪被扔在里面,苏穆里一幕更是惊倒。他惊骇于那能够自己移动的车子,有些印第安人也会制造板车,但是牲畜拉的车对于楚马什人来说也是十分高科技的东西了,这种嚣张霸气,能够自己飞驰的车辆,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神明的座驾。
苏穆里是一个充满好奇而且大胆的年轻人,他倒不至于直接对猛士车拜倒祈祷,他脑海中充满了太多的疑问。
那些大型猎物,往往一个部落打到一只,都是十分振奋的事情,而这个神秘移民部落的猎手们,居然能够一口气打到这么多。苏穆里骑们胯下的骏马,也是一阵眼热。
北美野马是殖民者带来走脱之后形成的族群,而印第安人自行驯化这些野马,也成为了自己重要的资产。在十八世纪的时候,马匹虽然已经逐渐增多,但是仍旧是相当珍贵的资源。苏穆里的部落里,总共也就十几匹马。些猎骑的宝马,苏穆里不由幻想,如果是自己乘骑在上面,出入草原森林,狩猎奔驰,该是怎样令人欢欣的场景啊。
这时,一个猎骑苏穆里,翻身下马,笑道:“我们的印第安朋友醒过来了吗?正好,白中校还想跟他谈一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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