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捉鬼的那些事儿 > 第三十八章,美国往事

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    第三十八章,美国往事

    我参观完Machle的公司以后,少年怀志的我也燃烧起来了事业上的雄心伟志,决心以后也要自己开一家这样的公司,拥有这么的员工,在这么大的办公室里办公,也要有这么全的休闲设施。

    中午的时候,Machle请我到M老头去吃饭,由于我的心情好,所以竟然吃了三个汉堡,和一杯可乐,赠送了我一个玩具,我就装在怀里准备回家哄弟弟完。

    我弟弟现在刚会翻身,尽管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但是我觉得和他很亲,也许是因为我一直没有兄弟姐妹的缘故,想到这里我就回想起来了父亲在我临行之时,前一晚上说得那些话。

    其实我曾经还有这个兄弟,我们是比双胞胎还亲近的连体婴儿。可以想想如果我们现在都还活着,那将是多么亲密无间的关系啊!

    衣服,我们要专门定制,一块玩是必须的,一起吃饭,一起上厕所,一起考试连老师都不能让我们分开,长大了之后注定要一起工作,可是搞对象这事该怎么一起呢?想到这里我心里突然觉得自己可笑,什么样的姑娘会喜欢一个连体的怪物呢?

    思来想去,还是现在比较好,起码我是以正常的形态生活着,不必面对周围人异样的眼光和嘲笑。想到这里我不禁替我死去的兄弟难过,不知道他在阴间过得怎么样,吃得好不好,穿得暖不暖,想不想我和我们共同的父亲。

    我独自在餐厅里胡乱感慨,Mach则一直手机聊个不停,先聊了一些公事听得我很乏味,后来又接了一个电话,那个谈话内容却是令我很感性趣的。

    “哥哥,怎么样,您身体还好吗?”

    “……”

    “哦!卢克那小子要来美国,好,我一定亲自明天去接他。”

    “……”

    “放心吧!大哥,我会让卢克适应美国的环境的。”

    我字里行间的听了个大概,应该是Machle的侄子卢克要来美国了。这小子我早就有所耳闻,是一个有名的混世魔王。

    有一次,Machle接到了通知,说卢克这小子玩街道飞车,被警方拘禁了,要说青年人喜欢寻求刺激,搞出一些事情来这并不稀奇,可是这个卢克才十四岁,而且仅仅比我大八个月,距离考驾照的年龄还差三年多,他就按耐不住性子,开始偷偷驾驶汽车了。

    据传说,这个卢克的塞车成绩还不错,曾经获得过西班牙少年卡丁车赛的冠军。当然他的突出之处还不仅如此,他爱打架,会打跆拳道和柔道,就是算是成年人两三个加起来也不是这小子的对手。

    这些都是我从Machle那里,间接听来的,说实在的,我心里并不服气,毕竟我和卢克的年龄相差无几,就算他再能折腾也是个孩子嘛!况且我的战绩也不差,这一年到头也是常住医院的大使,虽然这话说不出来不怎么光彩,但是被我修理过的人,下场也是非常凄惨的。

    其实想来,我这么说也是有些胜之不武,因为每次打架斗殴或是遇到危难的时候,我总是昏厥,然后被不知名的力量拯救,说来也是惭愧至极。

    总而言之,对于卢克的到来,我是又排斥,又期待,总之一句话就是纠结,不可理解的一种复杂心情。

    老Machle撩了电话以后,表情看上去有这复杂,有几分亲人要重逢的期待,但更大比重的还是担忧。他对于驾驭自己的这个侄子心里可是一点底都没有,有心拒绝的自己的大哥,可是人家很少求到自己,总不能一点亲情都不顾吧!

    于是他苦笑的看着我说道,“咱们家要来一个调皮大王,我给一个制约他的权利,一定要把卢克这小子给我摆平了。”

    我听完他的话,当时就是一愣,这个老Machle也太狡猾了吧!把这么棘手的事,硬加给我这个孩子,我和卢克虽然都是同龄人,但是论年纪我得管人家叫哥哥,怎么可能制约得了他。

    想到这里我连连摇头,坚决抵制给童工安排任务。结果Machle却点中了我的死穴,那就是一套健身器材和最顶尖的游戏机,我顿时溶化了,但是却阐明了条件,我只帮助Machle监视卢克的行动,其余的事情就管了,也就是“无间道”行为的缩影。

    不过还好,卢克要半个月以后才到美国,这段时间我可以练练身手,也不至于太被动了,最好可以在武力上胜他一筹。

    Machle说话果然算话,才第二天,我梦寐以求的健身器材就送到了家。母亲还埋怨Machle乱花钱,其实我知道,她心里也替我们爷俩如此亲近而高兴。

    在Machle的倡议下,我们决定把一间客房改为健身房。结果足足忙活了一天,我俩累得都快不行了,也真难为了他这个大总裁陪我干这些体力活。

    最后终于大功告成,可是我们哪里还有健身的心情。幸好母亲为我们做了餐,而且都是我和Machle喜欢吃的中国家常菜,这对于我们来说那可是相当难得的事情。

    吃过饭,我和老Machle还一起打了一会儿电动,当然这也是他买来的。

    住着大别墅,出门有专车接送,而且还都是名车,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穿的都是名牌,吃的都是珍馐佳肴,按现在的话说,当时我就是一个富二代。

    虽然我日子过得十分安逸,但是思乡之情却从来未减。可是那时的中国,通讯技术还不发达,主要依靠公共电话,而因为时差的关系,我又不好打扰邻居,所以我就给老爸寄回国一部手机。

    当时在美国手机已经很普遍了,可是在国内,它还是属于稀罕物,只有做生意的,和单位领导可以拥有。

    当父亲接到我寄去手机的时候,他高兴坏了,于是逢人便说这是我送给他的,夸我孝顺,没有忘记他这个爹。

    有了手机以后,我和家里联系起来就方便了很多,可是多数还是我打给父亲,因为毕竟他挣得钱不多,长途电话费又是天价的贵。

    有一次,我忍不住向父亲打听迟雨的情况,可是得到的答案却是不知道,说迟雨和她父亲已经搬家了,而且迟雨也已经退学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当时心里就是一凉。心道,茫茫人海这以后要到哪里找他们父母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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