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挽絮今天有种强烈的预感,她会见到沈与倾。这种感觉来的莫名其妙,却非常强烈。突然想起沈与倾,让安挽絮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心虚,来京城好像也已经有一个月了,她一直都没有去找过他。
为了避着遇见沈与倾,安挽絮决定今天一天都不出门了。
怜夏从屋外走进来:“小姐,今天是诗会,要不要出去看看?”
“诗会?”
“是啊。”
安挽絮还是没有听明白,“诗会是什么啊?”什么东东啊?
怜夏边帮她叠被子边说道,“就是男女各分一组,吟诗作对,然后有大家挑出文采最好的人,当选诗魁。”
诗魁?我还花魁呢,古代的娱乐活动太少了,附庸风雅是唯一的出路啊。怎么办,好想出去看看啊。
安挽絮其实并不是个闲得住的人,总要找个事干,否则她就手痒痒。可是今天会遇见沈与倾的强烈感觉总是在她心头挥之不去。
怜夏还在说着诗会都有什么有趣的活动,安挽絮想了想问道,“当选诗魁会有奖励吗?比如。。。黄金百两什么的?”
有奖品大家才会有动力嘛,否则谁会愿意作那些酸不溜秋的诗啊。
“额,小姐,你是掉钱眼里了吗?”怜夏好笑的说。
“你这没良心的丫头,我掉钱眼里还不是因为你?你这丫头把我都给吃穷了,所以我得想尽办法赚钱啊。”安挽絮戳了戳笑的开心的怜夏的脑门,状若不满的说道。
“小姐!”
“嘿嘿。”
“那小姐,你到底要不要去啊?”
“额,你想去吗?”
“怜夏当然想去了,我从来都没有见识过诗会呢,而且这可是京城啊,肯定会很盛大。”
来到古代以后,安挽絮就是赚钱,赚钱,赚钱,都没有好好放松过,现在好不容易有个节目,安挽絮现在也有点兴趣。
怜夏见安挽絮没有立刻拒绝,便又说道:“而且能夺魁的男子和女子都会非常受人尊敬的,男子能不用参加科举就能进入官场,女子能自由选择自己的夫婿,只是被选中的男子也要同意才行,不过至今还没有男子拒绝。”
安挽絮撇撇嘴,真不公平,男子就能直接当官,女子挑个夫婿还得征求男子的同意。
“不过诗魁不一定能当正室。”
言下之意是,胜出者是可以挑选夫婿人选,但是正室妾室并没有定数。
不过光凭这一点,就足够让所有人竭尽全力去钻研诗词了,至于男人嘛,女人越多越好,有个才华初中的女人给他挣面子高兴还来不及呢,哪会拒绝啊。
安挽絮疑惑,这样看来好像女子得到诗魁并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啊。
“小姐,到底去不去啊?”
安挽絮沉思片刻,想了想,最后下了决定,“去吧。”
到了晚上,整个京城突然热闹起来,里里外外装饰一新,安挽絮一出门就惊呆了,简直是人山人海啊。
街道中心架了一个一米高的台子,是评委会组员的位置,居高临下,台下情况可以尽览眼中。
街道上挤满了各色人物,个个打扮的光鲜亮丽,花枝招展(?),争奇斗艳,穿上最华丽的衣裳,带上最亮丽的饰,涂抹上最好的胭脂水粉,务必要与众不同,出类拔萃胜人一筹,以达到博人眼球的目的。
怜夏可惜的朝着安挽絮说道:“小姐,你就应该好好打扮一下,绝对能艳压群芳。”
安挽絮漫不经心地说道:“你家小姐我用得着那些俗物吗”
怜夏很赞同的点了点头:“那倒是,小姐长得这么漂亮,不打扮也是最漂亮的。”
“你这小妞,拍马屁的功力见长啊。”
“嘿嘿。”
“比赛什么时候开始?‘
“酉时开始。”
现在才申时啊,就这么多人了,大家都是出来干嘛的?
安挽絮带着怜夏走到了一个卖面具的摊子,拿起一个骏马形状的面具看了看。
摊主很热情,”小姐,买一个面具带带吧。“
安挽絮觉得这马面具确实挺好看的,记得在现代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很流行《仙剑奇侠传三》,她当时没有任务,生活处于空窗期,整天宅在家里,当时看了紫萱和徐长卿三生三世的纠葛,感动的很,觉得剧里的马面具很漂亮,没想到竟然在这见到了相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的面具。
”多少钱啊?“
”你看着给吧。“
安挽絮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摊主,”啊?“
安挽絮这才仔细的看了看摊主的长相,很平凡的一张脸,放在人群中就找不到了。看上去三十四的样子,声音却清脆的很,见她看他,也只是笑眯眯的样子,不过安挽絮总觉得这张脸上的表情。。。有点假。
”你让我看着给?“安挽絮又问了一遍。
”是啊。“摊主仍然是笑眯眯的样子。
安挽絮转了转眼珠,狡猾一笑,”好。“然后掏了一个铜板,递到摊主面前,”诺。“
安挽絮觉得摊主在看到是一个铜板的时候,嘴角抽了抽,心里肯定很无语。
摊主现在的确很无语,他说”看着给“是因为这位小姐穿着不俗,一看就是不缺钱的主,这么盛大的节日肯定不会少给,想着能大赚一笔,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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