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各怀心思,一路跟着林老伯进了山,从中午时分,一直走到了傍晚,越往大山里面走,天色越暗。
就在楚云笙要坚持跳下骡子换苏景铄上来的时候,却听林老伯惊喜的叫了一声:“到了!”
她才抬眼看去,是一处背风处的山洞,洞口狭隘隐蔽,从外面看,不自信很难瞧出来。
林老伯引着他们走到洞口,然后转身对着身后不远处山脚下指道:“这是我小时候啊,跟几个兄弟姐妹进山打猎时常休息落脚的地方,你们看,虽然几经周折,但这里侧对着上山的那条路,一旦山下有什么风吹草动,这里可以看的一清二楚,若真到了紧要关头,也方便你们及时做准备,还有这里背风,比起山里其他地方,已经要暖许多了,里面还有一些寻常所需的器具,平时一两天打不到猎物,我也偶尔住在这里的,所以还是能凑合住人的,二位不嫌弃就好。”
已经为他们考虑的如此周到了,哪里还能有半点嫌弃,楚云笙和苏景铄连忙道了谢。
天色已晚,林老伯也不多做停留,将他们送到了这里,又嘱咐了几句,就骑着骡子下山去了。
楚云笙也由苏景铄搀扶着回到了山洞。
洞口的木门上长满了青苔,这时节已经全部枯死冻死,关上洞门,那些枯死冻死的青苔痕迹便和这山洞两旁的石头混为一体,所以外面看起来才很难分辨出来。
外面洞口狭窄,里面却别有洞天,足有一间屋子那么大,而且也果然如林老伯所说,里面有床、洗好折好的被褥、粗制的桌椅碗筷,一样不少。
苏景铄扶着楚云笙在床边坐下,妥帖的为她盖好了被子,自己也才在旁边小心的躺了下来。
他单手揽着她,目光似是温柔的快要滴出水来,没有说话,但楚云笙却明白他此时眼里的深情。
“等他们搜查了附近的村落,应该很快就会离开,我们在这里躲过一两天就好了。”见楚云笙眸子里的紧张和害怕,苏景铄宽慰道。
“可是,你的伤口,耗不起……”说到这里,楚云笙的语气里已经有了几分哽咽:“都是因为我,你才会受伤,若不是为了救我,替我挡下那一箭,你又怎么会落到如此田地,都是我……”
“不,不怪你,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
苏景铄抬手,像哄小孩子一样,轻轻拍着楚云笙的后背,想让她的情绪平复下来。
楚云笙,一经由这个茬儿提起来,就再也忍不住撑不住,她一边摇头,一边哭着:“都是我,如果不是你为了帮我救姑姑,也不会在赵国用楚国使臣纪云的身份,也不会因此被楚国人和何容察觉到了你的身份,如果不是因为一路保护我去无望海,你也不会数次中他们的追杀和埋伏,如果不是因为替我挡那一箭,你也不会中毒……都是我……苏景铄……对不起……都是因为我……”
见楚云笙越哭越伤心,越哭越自责,苏景铄的一颗心也忍不住揪了起来,他抬手抓住楚云笙覆住眼睛的手,迫使她看向自己,认真道:“这都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选择要帮你救你姑姑的,楚国的事情,即使没有你,要杀我的人同样也不会手软,所以,你不能把责任都推卸到自己身上,至于我救你受伤,那也是我心甘情愿的,我宁愿自己受伤或者丢了性命也要让你好好活着,而不是让你自责,你知道吗阿笙。”
见他这么说,楚云笙才终于停止了啜泣,睁大着一双又红又肿的眼睛,一错不错的看着他。
苏景铄这才舒展了眉弯,抬手将她拉进怀里,柔声道:“还有,以后不许叫我苏景铄。”
“那叫什么?”楚云笙不解。
“叫我阿铄,我叫你阿笙。”
闻言,楚云笙将埋在他怀里的头点了点:“好。”
“叫一次我听听。”
“阿铄。”
“再叫一次。”
“阿铄,阿铄,阿铄,阿铄。”
“嗯,阿笙,我喜欢你。”
……
外面寒风肆掠,不时的呼啸着,拍打着洞门,而山洞里相互依偎取暖的两人却并没有觉得冷。
楚云笙在苏景铄的怀里,默默地流下了两行清泪。
不知道是苏景铄的怀抱太暖,还是说连日来的焦心忧虑再加上身体疲惫到了极点,很快,她便沉入了梦乡。
等一觉醒来,却发现苏景铄不在身边,楚云笙一惊,就要起身,这才一动,膝盖却似是顶上了什么东西,她连忙抬头看去,这一见,一颗心,不由得霎时间被人融化了开来。
苏景铄没有不见,而是睡到了床尾,在她睡熟了以后,他的身子滑了下来,将她那双红肿冰凉的脚放到了他的怀里,一直在用自己的体温给她捂着。
不知道是刚刚自己突然醒过来动的这一下惊醒到了他,还是这样的姿势让他睡的有些不舒服,他动了动身子,眉头微微蹙起,然而即使在睡梦中双手依然抱着她的双脚,将之妥帖的放在自己的胸口。
楚云笙的泪水再抑制不住,滂沱而下。
她发现,她特别爱哭,不知道是因为被苏景铄感动呵护的次数太多,还是因为在他这般妥帖的呵护下自己越发脆弱。
总之,一碰到他,她的泪水就总是止也止不住,然而这些泪水却并不是涩的,而是甜丝丝的。
害怕再次惊动他,楚云笙极其小心的将泪水擦干,坐起身子来,想抬手去抚平苏景铄睡梦中犹皱着的眉头,然而她的指尖才触碰到他的额头,就像是被烫到了一般,下意识的缩了回去。
事实上,也确实是被烫到了,吓到了。
她下意识的深吸了一口气,才再次稳了心神去探他的额头,这一探,在感受到他额头那滚烫的温度的时候,楚云笙惊的险些从床上跳起来。
她赶忙掀开被子坐起来,用尽全力才将苏景铄抱着自己那双脚的手给分开,然后在讲他拉回床上睡好并盖好被子,自己这才摸索着起身,本来想拿起之前裹在脚上的牛皮和布帛,但在见到那双已经明显退了许多肿的脚的时候,她便起身,去找了中午林老伴儿给她准备的那双林老伯儿子之前在家里穿的靴子。
这两日,脚肿的跟熊掌一样,什么鞋子都穿不下,还是林老伴儿心细,为她找了牛皮来,为她裹上再裹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布帛,这才不至于让她的脚再受动再被磨破皮。
而现在,在苏景铄的呵护下,消肿了一大半,看样子,是可以穿的进林老伴儿准备的那双大的靴子了。
楚云笙找了出来,虽然有点费力,但最后还是套了进去,这样虽然有点紧,但行动起来却比那牛皮布帛包裹着的方便多了。
只是走起路来,双脚依然没有任何知觉。
她叹息了一口气,便不再耽搁,在他们带来的背包里,找了之前的衣服扯下一大块布料,又取了房间里的一个木盆,就走出了山洞。
外面寒风呼啸,大雪纷飞,才一开门,噬骨的冷意便自四肢百骸里钻了进来,楚云笙打了个哆嗦立马走了出来并带上了房门,她走了几步,在积雪最厚的地方装了满满一木桶雪,这才折身回山洞。
外面冷,山洞里的温度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
那打回来的雪根本就不见融化,而她又不能等,便索性用两只手探入木桶的雪中,不停的揉搓,不停的揉搓,以此来加速雪的融化,等到终于将那布料打湿,她的双手早已经冻的没有了知觉。
但是,依然觉得被融化了的雪水打湿了的布料太冷,她不舍得直接给苏景铄敷上,而是掀起自己的胳膊,在上面捂的稍微暖了一点,这才忙不迭的放到苏景铄的额头上。
然而,他烧的实在是太厉害了,看着他面色苍白,额头上不停的滚落下来的豆大的汗珠子,看着他已经烧的神志不清了,口里依然不时的念叨着自己的名字,楚云笙的心也跟着紧紧的揪到了一处。
用沾着雪水的布条试着给他降温,如此三番,却依然不见他有半点退烧的迹象,倒是越来越严重了,楚云笙见他本来犹如樱花般饱满的唇瓣这时候已经裂开了一道道裂痕,就再也坐不住了,她决定冒险去给他抓药。
虽然这个决定是大胆的、冒险的,但是,如果她不试一试的话,苏景铄这下就算不被箭伤毒死,也会因高烧而烧坏了脑袋。
在决定出发之前,她找遍了屋子里所有的角落,都没有找到纸和笔,最后只好再扯了一截布条,咬破了自己的唇瓣,用指尖沾着血在布帛上写道:等我,我去抓药。
写好之后,放到桌子上,又担心苏景铄醒来之后看不见会着急,便又拉开一角被褥,将这布条绑在了他的手掌上。
这样一来,就不担心他万一醒来会找不到自己而担心了。
决定了之后,确定一切都妥当,楚云笙便关上了洞门,脚下生风的往山下去了。
不比来时身子那般脆弱,经过这一夜的休整调息,她的内力已经恢复了大半,本可以用轻功和脚力换着来,只是那双脚却无论如何也使不上力气,所以,她只能一路尽可能的提着轻功掠下山,一路走走停停。
等远远的能看见林老伯所说的那个镇子的时候,天色都已经大亮了。
偏远小镇,不似高大一些的城池会有城门守军,所以,对于进出镇子来说,倒还很安全,而且她一路过来,都没有见到林老伯所说的那些搜查的官兵,不知道他们是撤了换了地方,还是在这镇中或者某处村子里落脚。
楚云笙也管不得了,在就要靠近镇子口的时候,她胡乱的抓了一把雪地里的泥垢涂在了脸上,又将自己的头发打散,随意的绑了一个比较凌乱的妇人髻,并将之前头上插戴的两个玉簪子收好放到了怀里。
此时,她身无分文,剩下的也就只有头上的这两个簪子和姑姑给的那个金质的印鉴了。
印鉴关系到卫国的安危,自然是不能动的,所以这玉簪子便是她的全部身家了。
想到身上的东西,楚云笙就想起娘亲的骨骸来。
她和苏景铄好不容易从赵王宫带出来的娘亲的骨骸……被她弄丢了。
不似是印鉴这些小玩意,那骨骸只能装在封好的大玉瓷瓶里,不方便随身携带,所以她一直是放在房间里的,只是那夜事发突然,在危急关头苏景铄揽着她出了房间,根本就无暇等她去取了那玉瓷瓶来。
而且,那时候也没有人想到追杀过来的何容,他们会被陷入中箭落水逃命的田地。
想到娘亲的骨骸还在那船上,而那船会被何容如何处置,楚云笙的心就跟着似是被人紧紧掐着一样,难受的紧。
然而依然没有停下脚下步子,快要到镇子口了,未免被人察觉,再不能施展轻功,她只能咬着牙,用力将自己这双没有知觉又沉重无比的脚往前迈去。
才走了几步,已经是冷汗涔涔,所幸旁边有棵歪脖子树,楚云笙在树干上靠了一下,喘了口气儿,最后在抬眸间见到树干中的那个手腕粗细的枝桠的时候,不由得眼睛一亮。
趁着四下无人,她抬手用内力劈了那一截枝桠,然后捋去了上面膈应手的地方,就这样做了一个简易的拐杖。
这样一来,走起路来方便了许多,也歪打正着的更好的隐藏起自己的身份。
本来大清早的进出镇子的人就少,这样一个穿着普通蓬头垢面,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妇女,自然不会引人注意。
等她一路拐到了一家名为“回春药坊”的药店外的时候,那家的小伙计才刚刚取开一块块门板开店。
见到来的这么早的客人,也猜到多半是急诊,立马把楚云笙迎了进去,为她倒了一碗热茶,关切道:“不知道大姐是来抓药的,还是看病的?”
楚云笙靠着长板凳坐下,接了那小伙计的那碗热气腾腾的茶,不免为这里淳朴的民风动容。
那对老夫妇这样,这里药铺子的伙计也是这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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