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警花嫁到,请自首 > 第129章:偶像是什么?

这人当然是苏毅,苏毅这么好的身手自然也是重案组的一员。

    还没等顾涵说愿意不愿意,苏毅这就上了,他还用着又俏皮又‘深不可测’的调调说着:“看你是妹子,我就让你几招好了!”

    苏毅一语完毕,众人都不自觉的笑了。

    无奈苏毅对美女都有着特别深刻的印象——他见她的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不就是那天在警察局大厅和他擦身而过的‘长的有异国气质’的妹子?

    不行,说擦‘身’而过,似乎有哪里不对劲,还是‘擦肩而过’好了。

    还没说几句,顾涵就大势地上前一步,苏毅说到做到,让了她几招之后——顾涵就一掌过去,正要打中苏毅,却被苏毅一个反掌驳了回去,“小妞,还有几下子嘛!”

    这时,顾涵一个跨步,到苏毅的一侧,他挑起她的下巴,“小妞你长的这么漂亮,让你赢了也不是什么问题啊!”

    比试归比试,苏毅你调戏人家干嘛?

    顾涵无视他的调戏,反倒一掌将苏毅打回了——苏毅落败,顾涵获胜!

    顾涵赢了苏毅,似乎更加嚣张了,“现在,是不是应该轮到苏警察了?”

    这时,盛亦晗看了苏婠婠一眼——苏婠婠接到眼神后微微地点了点头,似是同意她与顾涵之间的比试。接着苏婠婠上前一步,盛亦晗在她耳畔轻声道:“这个人下手毒辣,招招不留余地,你要小心!”

    在苏婠婠看来,盛亦晗纯属多虑了,到现在为止,她苏婠婠还没有遇到对手呢!

    “听闻优秀人名警察苏婠婠身手不凡,至今未逢过敌手,我顾涵今天可要见识见识了!”

    苏婠婠一笑,在阳光下的她笑的极美,“呵呵......”

    “出招吧!”

    “刚才和你比试的是我的大表哥苏毅,”话落此处,苏婠婠和苏毅相视一笑,“我们兄妹两都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喜欢先让你几招......你先出招吧?”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罢,顾涵朝前跨出一大步,她出一掌,要打在苏婠婠的手臂上,可是被苏婠婠给挡了回去,顾涵不甘心,又用脚勾去,这时苏婠婠腾空而起,和顾涵比成一个直角90度,三招过后,顾涵依然未伤苏婠婠分毫,就连她的身也近不了,顾涵的手法之快,如果她手里有刀,招招致人以毙命......在顾涵措手不及之间,苏婠婠向后一退,一掌打在顾涵的背部,她不敢用太大力,她怕伤到顾涵——

    顾涵落败,不由地对苏婠婠心服口服,“我输了,我说到做到,我不会加入重案组了!”

    看到顾涵输了,而且还是这么容易就输给了苏婠婠,盛亦晗高兴了。

    落败的顾涵正准备离去,苏婠婠一把拉住她,对她说:“我看你身手不错,不如就留下吧?”

    顾涵侧过脸来难以置信地看了苏婠婠一眼:什么?她竟然会让她留下?

    “我......”

    沿着苏婠婠,顾涵又向着盛亦晗的侧脸望去——

    “重案组025号顾涵同志,明天就过来报道吧!”盛亦晗说罢,转身离去......

    苏婠婠低低一笑,众人都不知道她在笑什么......难道现在要笑的,不应该是顾涵吗?

    经过这一次比试,顾涵彻底服苏婠婠了......因为顾涵生来就是个不服输的人,苏婠婠是第一个打败她的人......然而顾涵的人生就跟她的名字一样,‘孤寒’,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顾涵的父母在她七岁那年就相继离开了她,从那时候开始就知道自己一定是个不平凡的人,她不服输,即使在孤儿院里她也是最出类拔萃的一个......因为一次慈善募捐,顾涵认识了张大市长,张大市长一见面觉得这丫头机灵不已,打心眼里喜欢的不得了,来不及考虑太多就把她带回了家......后来被张市长认作干女儿,也是异常的懂事,小时候听话,长大了就知道为张大市长分忧,考上刑事警察学院,还是整个学校的高材生,她和苏婠婠很相似,但又不似,是有很多地方都不似......

    至此以后的每一天,可能是为了感谢苏婠婠在盛亦晗面前的说好话让她留下,可能是因为出于对苏婠婠的崇拜,顾涵和杨冬雨已经沦为一列了......顾涵每天早上都给苏婠婠带早餐,不是面类,就是小麦类,再不就是清粥小菜类,这早餐带到苏婠婠吃到不想吃,吃到苏婠婠都想在早餐和中餐还有晚餐之间将‘早餐’划入黑名单,吃到苏婠婠连每天早上苏母给她做的东西都不吃了,让苏母不禁怀疑:这丫头最近一定是有什么状况......

    一些文件啊,只要苏婠婠需要,顾涵马上就送到,好像每一份文件她事先都知道被放到了哪里......

    日子久了,两人的关系就渐入佳境了,因为趣味相投,两人都甚至把对方当成了好闺蜜......

    这就是对偶像的崇拜吗?

    杨冬雨回答:“是的......我好像都不记得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把苏婠婠当成自己的偶像的了......好像在我的印象中她一直是那么无敌,那么英姿飒爽,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执行一次任务,本来每一次行动她都喜欢单独行动,那次是我要求和她一起去的,只记得那个歹徒十分地狡猾,身手也不赖,而且他的同伙还挺多的,大约有百余人吧,我们没去的时候还不知道有那么多人......当时情况十分地凶险,歹徒手里还有枪,她就让我先走,我们的救援赶到的时候,她已经身中好几枪,当然那些歹徒也还不到哪里去......从那时我就觉得她特别伟大了!伟大的不像个女人,也许在别人看来,觉得她很狂妄,很嚣张,那是因为他们不懂她,再说了,就算她狂妄,她嚣张,那也是必须的......偶像是什么,就是你一生的追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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