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霸王花 > 第七章 初吻无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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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每天都能见到他,我把他拉到了镇上拍大头贴的店里,这样我以后想他的时候,我就可以看着照片,以解思念之苦。

    我俩掀开布帘钻了进去,狭窄的空间里,也不知道是太热还是心理作用,我俩的脸都很红,还出了很多汗。

    我们并没有像很多非主流情侣一样,勾肩搭背,或者恶心地亲着嘴拍。

    我们很正常地肩并肩站着,陈鑫说他不会照相,所以拍了很多张,只有我一个人在傻笑,他一直都是一副严肃的表情。

    很多年之后,有个词语很形象地概括了这种情况,叫作“面瘫”。

    我就喜欢面瘫的他,酷酷的,冷冷的。

    我选了好多套,总共五六十张吧,拍了半个多小时,我们都热得不行,汗流得更多了。

    在拍最后一张的时候,我们同时伸手去按拍摄的按钮,他的动作慢了一步,于是便按在了我的手上。

    就这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快要爆炸了,我第一次被他握着手,好了半个月以来,我们从来没有牵过手。

    他的手在颤抖,脸涨得通红,我的手也在颤抖,心跳得很厉害。

    我心怀鬼胎,做贼心虚地抬起了头,恰好,可能他也跟我一样心虚,于是分不清是谁主动,他的嘴唇贴上了我的嘴唇。

    他的亲吻毫无技术含量可言,我脑子一片空白,感觉自己可以上天了。

    初吻献给自己心爱的男生,这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我有点庆幸当年那个混蛋把我带进玉米地,没有骗我的初吻。

    我还没亲够,老板就急火火地掀起了布帘,说你们照好没有,还有好几个人排队呢!

    我们吓得赶紧分开彼此,红着脸钻了出来。

    特别尴尬,刚才老板掀布料的时候,外面的人都看见我们在亲嘴了,所以我们在等着打印的时候,谁也不好意思说一句话,各自蹲在一边翻影集看。

    陈鑫挑了二十张,其中有十几张是他一个人拍的,剩下的全归了我,我还将好几张合照请老板用最大尺寸的磨砂贴纸打印出来,压膜之后装进了透明的相框里。

    挑完照片,陈鑫便坐着车回家了,我站在街边看着他离开的方向,默默地安慰自己,后天他就回来了,很快的。

    我不想回家,便一个人在镇上游荡着,回味刚才接吻的感觉,内心久久难以平静。

    陈鑫的嘴唇很有弹性,而且口腔里没有任何的异味。

    难怪我们学校小卖部的牙膏销量很差,跟很多男生一个月不刷牙是有很大关系的,班上有一半的男生都这个德性,每次一张嘴就一股阴沟味,让我反胃得不行。

    不知不觉,我又路过了那家手机店,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然而已经晚了,王林从里面跑了出来,叫住了我。

    “妹,去哪儿?怎么不给哥打电话?”王林将胳膊搭在我肩膀上,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我冷冷地说,你为什么骗我,你根本就没去打晏维维她哥,而且你还被她哥打过。

    王林一听,顿时紧张起来,他把我拉到了路边,还回头看了一眼手机店里的人,生怕被他们听到一样。

    王林很生气地说,你听谁说的?他哥被我打惨了,你不信我势力那么大?

    我摇摇头,把整件狗血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

    王林的脸一下子红了,他拍着大腿,想要辩解但是又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懒得听他瞎掰,看了他一眼,说我要回家了。

    他拦住了我,让我别走,说带我去见个人。

    我皱眉问他是谁。

    他很得意地说,曹兴发,他家是开煤矿的,大老板,有钱。

    我冷笑一声,这个曹兴发我听说过,所谓的家里开煤矿,不过是他老爸跟人在倒腾煤泥,赚了一点钱,谈不上超级土豪,只是在这个穷乡僻壤算是有钱罢了。

    毕竟煤矿跟煤泥差了一个字,但是实际意义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不想去见曹兴发,但是说话的时候,曹兴发已经开着一辆桑塔纳过来了,摇下车窗,他很装逼地将胳膊搭在车窗上,扔给王林一支烟。

    王林点头哈腰地接了过来,把我拉过去跟曹兴发介绍,说我是他妹,李恋。

    曹兴发对我笑了笑,问了我是不是在一中上学,哪个班,认识谁谁谁不之类的问题。

    说了半天,才知道他想追徐梦娟,想请我帮忙。

    我心里酸酸的,心想徐梦娟有什么稀奇的,凭什么陈鑫跟她好过,曹兴发也要追他。

    女生的心理就是很奇怪,讨厌一个女生,就希望她一辈子没人要,或者烂桃花朵朵开,假如是吴航这类人追她,我肯定心里是舒服的,甚至还会感觉好笑。

    曹兴发虽然在我心里不能跟陈鑫比,但是他至少是比吴航他们高了几个档次,所以我心里不爽。

    我立刻表明态度,我跟徐梦娟不熟,平时很少说话,所以不能帮他追徐梦娟。

    曹兴发叼着烟,矫情得不行,说没事,只需要我帮她注意点就徐梦娟就行,有事给他打电话。

    我本不想答应,王林一直在用胳膊肘拐我,还替我答应了下来。

    于是,曹兴发便让我们上车,带着我们去了一家小饭馆。

    曹兴发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他穿的那条紧身牛仔裤,我整个人就不好了。

    原本身材比例就很奇怪,被牛仔裤这么一勒,更是将他的三七分身材展露无遗,两条短粗腿还有些外八字,走在我前面我总感觉是一个牛蛙在跳。

    曹兴发点了几个家常菜,很普通的,连我妈都会炒的那种,就把王林高兴得跟认了爹似的,一直在吹捧曹兴发,点头哈腰的样子真的贱极了。

    我低头默默地吃菜,听着他们无限地装逼。

    王林说的是他打人的光辉岁月,说他曾经带着五十个人拎着刀跟人家干,救护车来了很多辆,才把对方的伤员拉走。

    看着他牛逼哄哄的样子,我真的很想问他一句,当初跪在晏维维家哥面前唱《征服》是咋回事?

    曹兴发谈的则是他花钱有多么不眨眼,去城里住最贵的酒店,喝最贵的红酒,喝几口觉得不纯就扔了,一晚上消费就几万块。

    但是到后来结账的时候,他因为老板多记了一盘十五块的腰花,差点跟老板干起来。

    等他们吃饱喝足,逼装够了离开饭馆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他们却不让我回去,又把我拉到了街边的烧烤摊。

    烧烤摊上已经坐了好几个非主流,还带了一个非主流妹子,涂的睫毛膏很劣质,睫毛看起来跟苍蝇脚一样恶心。

    王林跟这群人很熟,于是又开始装逼,吹自己多牛逼,胡编乱造了半天不够,居然开始在我身上下功夫。

    他很拽地把一瓶啤酒砸在我面前,大声说,“是我妹就给我喝下去!”

    我很为难地摇头,说我不会喝。

    我确实不会喝酒,在我当时的意识里,只有坏女人才会喝酒。

    王林不高兴了,嚷嚷着说今晚不喝就不让我走,跟着他混的人不会喝酒太丢脸了。

    其他人也开始呛我,说我没种,不给大家面子。

    我被他逼得没办法,只好举起酒瓶喝了一口,顿时喉咙便火辣辣的疼,眼泪都快出来了。

    王林还不够,让我把这一瓶都喝掉。

    我摇头,坚决不肯再喝了。

    有个非主流笑说,王林你不行啊,自己带的人都不听你的话,你这样还怎么混?

    王林火了,一手捏着我的后脖颈,一手将酒瓶塞我嘴里,给我狠狠地灌酒。

    口哨声四起,众人开始起哄。

    我痛苦地挣扎着,眼泪跟嘴角的啤酒一起喷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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