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穿书]反派男友精分过头 > 28.[番外]他等了十年

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    谭漓等待了十年,足足三千六百五十二个日夜。

    也曾幻想过重逢的画面。

    也许是在某个清晨,他会穿过长长的走廊,推开那扇未曾锁上过的门,阳光笼罩在身上。

    也许会在晚霞染红天际的傍晚,他踏着夕阳的余晖走来,脚步声一点点接近,再给他一个温暖的拥抱。

    也许会在天地雷劫引动之时,他着一袭耀眼至极的红衣降临,眉眼带笑。

    但真正相逢,却是在一家极其平常的包子铺里,他换掉那身红衣,穿着身清俊的青色长杉,目光专注地盯着窗外。

    这家包子铺他曾往来过许多次,在他还不是少宗主的时候。

    那个时候身上仅有的零星铜板,都被用来买些米面食粮维持生活,包子属于奢侈品。后来他攒的铜板多了,准备去买个包子的时候,娘却死了,他捡到了一颗蛋。

    蛋里孵出来一只小鸟崽,是只属于他的小萌。所以比起肉包子,谭漓掂着并不是很重的钱袋,还是选择了小米。

    哪点更重要他自然分得清,多年以来的危机生活教谭漓向来善于取舍。

    然而这十年里,他到底不敢下山来看一眼,只是一直待在那宫殿里,静静地修炼,进阶。万不得已的时候为了磨练自我,跑出去猎杀一些妖兽,采集一些必须的灵草。但也会很快回来,他的小萌或许下一刻就会推门进来,他总不能让他找不到人。

    只是想不到,这一等,便是十年。

    他每天心无旁骛,只记得修炼,进阶,等待。再修炼,再等。

    寒池里的红莲往复开了一次又一次,里边那条墨色的锦鲤每天无忧无虑地吐着泡泡。他数着日子,在木牌上刻下一道又一道的正字,那痕迹随着修为的上升,越发深刻规整。

    等待的时间越发漫长,但修真无岁月,十年的时间竟不知不觉过去了。

    最后一夜,他坐在屋顶上等着。

    他今晚会不会来呢?

    从哪里来?

    天上?地下?还是池水里?

    十年过去了,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呢?他会不会也在想我?

    会不会,也像我一样期待着再次相逢呢。

    可是等到星星都沉到乳白色的天空里了,等到周身都带着微湿的晨露,他终究看着那空旷的只有自己的院落,神色黯淡。

    你失约了。

    他想。

    可我该去哪找你呢。

    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他看着那抹逐渐升起的红色光辉,拢起五指遮住了射到眼睛上的光。

    臣乾走后,谭漓的厄运体质当然继续回来身上。

    不止一次练功时突然灵力暴动差点走火入魔,也不止一次碰到强大的对手妖兽濒临死亡。

    他也总是会不受控制地来到悬崖边,等到凉风把他吹回了神,才寒着脸离开那里。

    宗主看他的眼神一天比一天露骨,像是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马上便可以扒/皮剔骨摆上餐桌,做一顿美味的宴席。

    谭漓也越来越学会用冷脸面对所有人。

    作为流火魔宗的少宗主,他总要有服人的气势和实力。

    所以他不再对着人笑,不再语气温软可爱。而是像个真正的少宗主那样,高冷,强大,骄傲不可侵犯。

    他做的很成功。

    天魔体质的进阶速度完全可以碾压宗内所有魔修,而他在臣乾离开后的第四天便正式步入脱身期开始修炼。因为多年厄运体质锻炼出来的反应学习能力,同高阶妖兽搏杀出来的实力,更是同阶之内无敌手,越级挑战也没有多么吃力。

    谭漓还是修炼了那本玄魔决,原本宗主赐了他一本品质不错的功法,但同玄魔决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只是每每修炼,他总能想起同臣乾在地下的情形。

    他总在回忆,似乎要把那短短的几个时辰里每一秒都回忆个详尽。

    想他在耳边说“我会心疼的。”

    想着他语气轻快地喊着“哎哟,我的小心肝。”

    想他说着,“我也喜欢你。”时候的心跳如鼓。

    想他揉乱自己头发的温柔力道。

    想他呼吸喷洒在耳边一瞬间的心动。

    想他临别时一吻留在皮肤上的热度。

    十年了,这份思念丝毫未曾减淡消失,反而越发沉淀,凝聚成一直难以消抹的执念。

    谭漓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屋顶上想着。

    分明他只同臣乾相处了短短的十几日。

    甚至臣乾化为人形的时候,也只有他失态的那晚,和库房里的几个时辰。

    可他偏偏动了心。

    就是喜欢上了,将那人牵挂进了心里,没什么原因。

    爱总是那么莫名其妙的。

    臣乾留给他的只有那本功法。

    也只有这功法证明他是真实存在过的。

    倘若没有这本功法,他险些要以为这只是他所经历的一场略显真实的梦境,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内心渴望所幻想着的。

    他每夜抚摸着书页,抚摸着臣乾曾经或许抚摸过的地方。

    年岁渐长,身体也逐渐成熟。

    所以在那个夜晚,他梦见自己亲吻着他所梦寐的,律液在唇齿间交换,他抚摸着纤细的腰身,感受着皮肤细腻的触感。

    然后他就醒了,眼角泛着微微的红色。

    一床的狼藉。

    还记得他面红耳赤地将那些狼藉的东西尽数毁去,再把自己卷成一团纠结的麻花。心情慌乱地像是心脏马上要从胸腔里跳脱出来,心里那只总爱乱撞的小鹿这样跟发了疯一样四处冲撞,以一副撞死也不罢休的态度想要挣脱这层束缚。

    谭漓虽心智早熟,可关乎情/欲一事上,却从未有人指导过他。他娘防他防的紧,相关的书籍定然藏的他连摸都摸不到个痕迹。

    他也清楚,这等恋慕之情通常只能应用于男女之间。

    可他不敢想象臣乾身边如果站着的是一个面庞娇羞的少女,或是一个美艳的女人时候,他会不会气的发疯,会不会压不下心中的嫉妒和暴虐。

    如果是他,只能是他。

    这个时候谭漓必须对自我承认,他的确恋慕臣乾。

    非常认真地恋慕着。

    即使对当时的他来说,那是遥不可及的,远远无法触摸的一道光。

    光是无形的,不管是月光还是阳光。

    他没有能够抓住的力量。

    那么,等他更加强大的时候。

    等他能够挣脱这些束缚,等他成长到比臣乾还要强大,等他变成一个足以与天地对抗的存在的时候。

    他是否就能抓住了呢。

    玄魔诀共有八层,每层的内容便愈加精妙难懂。

    这功法的确极其玄妙的。

    十年已过,谭漓感受着巩固在胎动期的修为,浅浅地呼出一口气来。

    这功法教的是如何引用天地灵气修炼,甚至直接将天地间的力量引为己用,而非全部要靠压榨体内的那点灵力。

    所以谭漓现在虽然只是胎动期,对比起道修也只是金丹期,但吊打一打元婴期绝对没有问题。

    虽然谭漓觉得这速度还是稍慢,可对整个修真界来说,17岁的金丹胎动期,简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奇事。

    毕竟史上资质最好的一位修士,当年名声响彻整个修真界的天才道修王修衍,也是16筑基,等到二十多岁才刚刚摸到金丹的边缘,二十三岁正式踏入金丹期。

    谭漓却已经胎动圆满,魔丹稳定,准备冲击凝神期了。

    他是少宗主,自然是越强越好。所以这等妖孽的资质,从未引起过旁人嫉妒。

    说来也怪,人总会嫉妒比自己好的,但当双方有无法逾越的差距时,反而生不起什么嫉妒之心了。

    宗主开始让他去杀一些人。

    他会高高在上地把玩着那枚戒指,一边漫不经心地吩咐着。

    “我看碧池宗最近动作不小,给你拨些人,明天去灭了吧。”

    既然是魔宗的少宗主,自然不会放任他干干净净地修炼,不沾点血,要拿什么来服众?

    谭漓下手向来干脆,一如当年他对着楚云绮挥下的那一剑一样。

    他想活下去,想登到更高的位置上,想更加强大,那就必须做出一些取舍。

    修真界向来是残酷至极的,活下来的那些,谁手上没几条鲜活的人命呢?

    登临顶端的那条路,本就是由失败者的鲜血铺就而成的。

    这都是臣乾一句一句教给他的。

    “这本来就是一个残忍的世界,不管是谁要适应,无论对错。”

    更多的时候,看到流满一地的鲜血,他会忍不住想起臣乾。

    他是否也会受伤,也会虚弱无力地倒在地上,也会变得眼神空茫。

    臣乾不属于这里,他看的出来,因为臣乾自己也一直在强调。

    “我总有一天会离开,而你总有一天会不再需要我。”

    只是每每想起,便觉得呼吸都像要被溺毙一样。

    如果我达成了你的愿望,或许你会为此多停留一会?

    如果我更加努力一些,或许你会因此对我有一些感情?

    那如果,如果我对你说我爱你,或许有一天,你会笑着对我说,

    “真巧,我也是。”

    谭漓看着眼前的人,尽管十年时间过去了,可那眉眼依旧熟悉,让他想不顾一切地扑上去。

    但他还是不动声色地坐到了那人正对面,从他面前的盘子里取了一枚包子,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

    “好久不见。”

    “请我吃个包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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