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秘密保镖 > 第629章 血玉珊瑚

“这家伙,还ting真心啊!”洪萧看到周福堂的表现说道。

    这么大力气跪下去,对于一个年近五十的人来说,也是一种很大的负担,可他还是这么做了。

    闫希文看到周福堂跪在地上,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对于这个年纪最大的干儿子,闫希文一直都是比较满意的。

    “孩儿祝义父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周福堂手捧礼物大声的说道。

    闫希文对身边的助理点点头,那人就过去将周福堂的了礼物收下,并且当众打开!

    “义父,这是我前些时日亲自去了一趟华夏东北部的长白山,找到的一颗千年野山参,已经初具孩童的形状,在此献给义父,希望义父可以长命百岁!”周福堂大声的说道。

    此时,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助理手中的盒子上。

    果不其然,盒子里面是一个小小的野山参,看起来很小,但是根须茂密,而且真的很像是小孩子的形状。

    小孩形状的野山参,这可是稀世珍宝,至少也是千年以上的,有很强的吊命的功效,平时切片服用,对身体的好处非常大!

    别说这千年的野山参,就是百年的,甚至七八十年的都已经非常罕见了。

    周福堂送出这样的礼物,还是自己去寻找来的,可谓是非常有诚意,而且用心很足够。

    不知道是谁带头,所有的宾客全都鼓起掌来,这是对周福堂的认可,也是对闫希文的恭喜。

    得到这样的宝贝,在关键时刻真的可以报住一条命啊!

    洪萧看着助理手中的野山参,眼神之中一片火、热,千年的人参,洪萧也是很眼馋,他之前只见过一次这东西。

    即使洪萧在国外的时候吃了无数的好东西,但是这人参,却只有一根。

    洪萧吃掉的那根人参是两位师父给的,也是千年人参,比起这个甚至还要年头长,因为它的形状已经完完全全长成了一个娃、娃了。

    洪萧的一位师父曾经说过,如果不是洪萧需要这千年人参固体,他都不舍得。

    这样的人参,真的是成了精。

    “看来,得想办法将这宝贝给弄过来。”洪萧在心里想到。

    这么好的东西,给了闫希文简直就是浪费了,洪萧可不是一个喜欢浪费的人,不如自己弄来,关键时刻会有大用处的。

    反正洪萧在心里也没有将闫希文当成是自己人,他很可能是敌人,敌人的东西,洪萧拿起来一点心里负担都没有。

    现在,在洪萧的心里,这千年野山参已经是自己的了。

    献礼之后,周福堂还跪在地上,一直没有起来。

    “好,福堂,快起来,你竟然亲自去了长白山,哪里的条件可不好,费心了。”闫希文温和的说道。

    周福堂的这第一炮打的很响,给其他人都开了一个好头,闫希文很高兴啊。

    而且这千年野山参的确是好宝贝,即使闫希文自己以前也都没有见过,不管是自己留着,还是送给重要的人物,都是非常好的。

    不过,闫希文还是倾向于将这东西自己留下,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的。

    “只要义父喜欢,我辛苦一点没什么的。”周福堂站起来说道,然后退到了一边。

    闫希文再一次满意的点头,脸上的给高兴是遮掩不住的。

    其他人看到这一幕,也纷纷感慨这周福堂会做人。

    三亚的高层圈子一直传言,周福堂这家伙的察言观色能力简直就是一绝,其他人是拍马莫及。

    之前或许还有人不相信,这点本事,很多人都有的,要是连这个本事都没有,还出来混什么。

    可是经过了这一次的事情,大家对周福堂也算是服气了。

    的确,很多人都会察言观色,讨别人的欢心,但是能做到周福堂这个份儿上的,可真心不多。

    周福堂献礼之后,第二个人也站出来的,三亚的地产大亨——马景尧。

    马景尧今年四十六岁,年纪也不少了,排在闫希文的干儿子中是第二大的。

    有了周福堂作为榜样,马景尧也是有样学样,一站出来就噗通的跪在地上,给闫希文磕了几个响头。

    “孩儿祝义父长命百岁。”

    说完,马景尧也是将自己的礼物成了上来。

    只是,马景尧的礼物有些大,他拿不动,是好几个人一起抬上来的,被封存在一个很大的箱子里面。

    大家看到马景尧的这个礼物都是非常的诧异,这么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不仅大家疑惑,闫希文也很好奇,周福堂的第一个礼物就已经让他很惊喜了,相信其他的也不会差,所以充满了期待。

    注意到大家的眼神,马景尧非常的得意,自己的这个礼物可是煞费苦心才准备的,比起千年的野山参也是一点不差!

    马景尧有些自得,他相信自己的这个礼物闫希文肯定会喜欢。

    似乎有意炫耀,希望大家可以更多的关注自己,所以马景尧并在第一时间介绍自己的礼物。

    这可是一个讨好闫希文的好机会,必须将自己的这个礼物衬托的更加特殊,更加珍贵,更加有意义才可以。

    “景尧啊,你这是什么东西?”闫希文主动的问道。

    闫希文都开口了,马景尧也不敢再继续卖关子,直接命人将箱子给打开了。

    马景尧的礼物终于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这东西竟然是一截手臂长短的珊瑚,高约八十厘米左右,通体血红,如同宝石一般晶莹剔透,被放在一个观赏用的玻璃罩里面,里面装满了透明的液体。

    “这是……难道……是血玉珊瑚?”

    看到面前这个东西,有些识货的人竟然是忍不住惊呼。

    谁都没有想到,马景尧的礼物,竟然是血玉珊瑚。

    就连闫希文也都是一脸的不敢相信,这么大个的血玉珊瑚,这是真的吗?

    “义父,田老板说的没有错,这就是血玉珊瑚。”马景尧骄傲的说道。

    得到了马景尧肯定的回答,很对宾客竟然是坐不住了,想要站起来看看血玉珊瑚是什么样子。

    在华夏,珊瑚是吉祥富有的象征,一直用来制做珍贵的工艺品。红珊瑚与琥珀、珍珠被统称为有机宝石。

    而血玉珊瑚,在珊瑚中的地位就相当于古代的皇室,是最珍贵,最难得,最漂亮的珊瑚,已经脱离了宝石的界限,是一等一的天材地宝,甚至和千年野山参一样,有保命的功效。

    闫希文也是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血玉珊瑚,碍于地位,他不能站起来看,但是心中无限的欢喜,这个礼物,的确没有让自己失望。

    血玉珊瑚,闫希文也只是听说过而已,没想到今天看到了,而且个头还不小,虽然和大箱子比起来有一些的浮夸,但这么大的珊瑚,已经算不小了。

    闫希文感觉自己今天这个寿宴真是太成功了,给自己挣足了面子。

    “景尧,既然你知道这东西什么,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闫希文故意说道。

    闫希文让马景尧介绍,自然是为了凸显礼物的珍贵程度,让大家羡慕自己了。

    “是,义父!”

    马景尧知道自己的义父很高兴,心里也是非常的激动,开始介绍道:“血玉珊瑚,虽然叫做珊瑚,但是早已经脱离的珊瑚的限制范围,是一种传说中的天材地宝,有很强的保命之效。

    同时,传闻中,经常和血玉珊瑚呆在一起,可以保持自己身体的年轻,有抗老化的神奇功效。

    不仅如此,血玉珊瑚对于外伤的治疗效果非常的好,只要刮下来一点粉末涂在患处,就可以立刻止血,而且不留疤痕。

    更重要的是,如果受伤之人付下一小块的血玉珊瑚,可以在短时间之内遏制伤势不再严重,还有一点的治疗效果。

    总之,这血玉珊瑚是难得一见的神奇珍宝,我可是花费了为四五年的时间,才从大海深处给寻来的,如今送给义父作为寿礼,希望义父可以满意。”

    马景尧见自己知道的全都说了,最后好不忘了邀邀功,表现出自己得到这东西的不容易。

    很显然,马景尧是做过功课的,他说的这些,都是血玉珊瑚的重要性。

    其实,血玉珊瑚作为一种非常罕见的天材地宝,但却有着非常重要的实用性,对人们的生活有着很大的帮助。

    例如,现在社会很多人出了车祸或许其余事故,受了重伤,最后不治身亡,就是因为从受重伤到送进医院救治,需要不小的时间。

    而就在这段时间里,伤势在不断的恶化着,导致医生救治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如果一受重伤就立刻医治的话,不说能百分百救回来,但治好的几率也是能极大的增加。

    如果有了血玉珊瑚,这种事情自然就不存在了。

    不过很可惜,血玉珊瑚作为天材地宝,极其罕见,根本不可能大范围的出现在人们的生活当中,它这个极其实用性的作用也就成了鸡肋。

    “没想到这里竟然会出现这样的宝贝,如果放在国外,恐怕会令很多人疯狂吧。”洪萧轻笑起来。

    看到血玉珊瑚之后,洪萧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更加的强烈了,这东西,比起之前的千年野山参丝毫的不逊色。

    血玉珊瑚,洪萧之前曾经拥有过,不过比这个小得多,在一次任务中,洪萧身受重伤,为了吊命,就将那一块血玉珊瑚给吃了,还真就保住一条命。

    所以,看到血玉珊瑚,洪萧心中的呼声更高,这东西,必须拿到手,说不准哪一天就给用上了。

    所有人都不知道,宾客之中竟然有洪萧这么一个奇葩,看到什么好东西都想要往自己的家拿。

    其他人虽然羡慕,也很想拥有,但也不过就是想想而已,谁敢对闫希文的东西打主意啊,那不是找死嘛!

    或许,只有洪萧不怕吧!

    “好,好啊!”闫希文连着说了两个好,表示自己的满意。“景尧,得到这东西很困难吧,倒是辛苦这一番苦心了。”

    “义父哪里话,只要义父喜欢,孩儿就很高兴了。”马景尧说道。

    见好就收,马景尧说完之后就退下了,还有其他的干儿子要献礼物,他也不能耽误太多的时间,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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