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干什么?”梁碧芝和陆江帆死死的摁着这个正义爆棚韦慕庭。
“没看见有人出面了。”梁碧芝神色冷凝道。
韦慕庭掏出纸笔写道,“你们放开我,警匪一家,我单枪匹马能干什么?”
与路西菲尔同伴的两人个少年,齐齐打了个冷颤,自从三个月前从医院醒来以后,他们非常清楚这代表什么?他生气了,非常的生气,生气的后果很严重。
那几个小混混被他的气势所震,愣了愣看着他们。
“他们是谁?”顾展硕和顾展砚看着如此镇定的三人问道,“你们谁认识?”
陆家人彼此看看对方,都微微摇头。
食客中也纷纷议论开来,不知道谁说了一声,“这派头好大,不知道是不是太子。”
“太什么子,就是天皇老子来了,也……也没……。”小喽啰叫嚣道。
“也没什么?”青涩的脸庞扭了过来脸色肃穆地看着他们语气舒缓道。
“你你……我我……”
待看见男生正面的小喽啰们,顿时汗如雨下,声音都发颤了。
虽然他们不知道刚才让他们滚的人是谁?但认出了他们身边的两人,吓得一下子瘫软在地。
一个激灵,连滚带爬的狼狈的跑了。
另一个带着耳钉的少年站起来朗声道,“以后这个夜市五百米的摊子,不许弟兄们,收保护费。”
食客们很明显不相信,这黑社会不收保护费,就如猫儿不偷腥一样艰难。
话已经放了出去,反正不是说给普通市民的,是说给道上的兄弟,相信脑袋不被驴踢的家伙,不敢来找摊子的麻烦。
当撸肉串的歌声又响了起来,众食客犹如重新按了启动键似的。纷纷开始撸串。
“螺儿,你怎么了。”顾展硕关心地问道。
“哦!没什么?”顾雅螺摇摇头道,是他又如何!大不了……
“啊!我知道他们是谁了。”顾展砚惊呼道。
“二哥,你认识他们。”顾雅螺抬眼问道。
“我只认识两个。他是我们学校的学长,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而那个穿深蓝色衣服的长头发的那个男,就是气势最强的,我不认识。”顾展砚小声地嘀咕道。“带耳钉的笑里藏刀的那个叫洪况,另一个冷着脸。脸色难看的叫冷墨然。”顾展砚小声地又道,“据说他们是三合会的人,至于是不是我不太清楚。”
“应该是吧!不然的话放这话纯粹是找死。”陆皓杉轻声说道。
“赶紧烤肉,没看见大家都等着呢!你们还有心思说话。”陆晧逸端着空盘子走过来道。
“不说了,不说了,干活儿、干活儿。”顾展硕赶紧说道。
顾展硕他们商量了一下,宣布道,“今晚大家的好心情接连的打断,所以今晚烤肉串的费用全免。”话锋一转接着道,“当然酒水和饮料。还得大家自掏腰包,我们是小本经营。”
“耶,小二哥。”众人起哄了起来。
当然这肉串下的就更快了,几乎是抢的,且抢的慢了就没有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在没有来捣乱的,结果提前了四十多分钟结束了!
韦慕庭和梁碧芝一直待到打烊了才离开,看见摊子平安无事才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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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菲尔和顾雅螺相见,如果认为路西菲尔恨意滔天,两人相见是火星四溅,打的昏天黑地。没日没夜,那就猜错了。
两人很平静,平静的如陌生人一般。
当烧烤摊散去,路西菲尔悠闲地漫步在街道上。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她给认出来了。
大哥你明晃晃的挂着倒十字架,何况是那么熟悉的她了可不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摸了摸胸前倒十字架,又画了个倒十字,真是谢天谢地她也在。
有时候爱不需要理由,就如路西菲尔爱上茉莉决定放弃作为天使的权利,背叛了上帝。所以他只能在地狱一个人孤独地在地狱,天堂的神仇视他,地狱里的魔鬼戒备他。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地狱深处,一个人静静的等待。
他也不知道他在等待什么?
人们管他叫堕天使路西菲尔。
不过他从来都不是天使,所以无所谓反叛。他只是遵从自己的心而已,而阿九也不是女妖,她不需要借助别人提升‘法力’,她自己本身就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强悍地身体!
他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阿九,现在应该叫,顾雅螺。
连他自己都好笑,自己这颗冷硬的心,居然也有了温度,会为她跳动。
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也不知道,也许是大沙暴被她抓住那一瞬间,就住进了心里。
但他却不敢说出来,因为父亲说过,他不能有弱点。所以只能深深隐藏在内心。
爱的莫名其妙,爱的万分抗拒,爱的让她去送死;执行一个个九死一生的任务,曾经这般想杀了她。
最后反而是他举手投降,然而这爱只能藏于心底,爱得偷偷摸摸、小心翼翼,忐忐忑忑的。
没想到反倒成就了她让人无法逾越的高峰。
别看他是杀手特工组织的头儿,可是一点儿特权都没有,甚至接受的训练更加的残酷。
第一次初相见 他们在北非的沙漠里。那一年他七岁,她六岁,在其他孩子背上书包享受明亮的教室,天真无邪的校园生活时。
他们却要与大沙漠做抗争,学着在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生存。
活下来华服美食,活不下来,尸骨无存。
七岁大的时候,组织只给了他们每人一把匕首,绳索,一瓶水,一包压缩饼干,连同他在内的三十个孩子仍在了漫漫沙漠不同的地方。
在这里他们要度过三个星期,他们每人手腕上手表里面有一个卫星定位系统,只有三个星期后才能摁下去,根据所发射的信号组织找到他们。
如果为期期限不到,即使你发射信号,也是枉然。
在这里只有无尽黄沙,他第一次讨厌自己的金色的头发。他们必须靠自己的毅力生存下去。
直到现在他都清晰的记得首次面对着浩瀚无垠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滚滚黄沙时的惶恐和敬畏。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变的非常的渺小。
在沙漠中对人威胁最大的不是动物,而是自然环境。
白天热的要死,仿佛要把人给烤干了,水分迅速流失,本以为到了夜晚会好,才知道晚上会那么的冷。
真是体会了冰与火的滋味儿。
在沙漠首先要掌握的找水的方法,而在沙漠中寻找水源是困难的,沙漠中的水源大多是盐碱水,未经处理难以引用。
他在艰难生存了两天后,遇见了同伴阿九。那个沉默寡言在训练之外总是抱着书的小女孩儿。
路西菲尔看着她手里的矿泉水还有小半瓶,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眼巴巴的看着,却没有开口讨要。
然而她却把水瓶扔给了他,只听见干涩的声音,“这不是好心,而是现在我们只能通力合作,不然别想度过三个星期。”
路西菲尔拿到水,只喝了一小口,就把瓶子扔给了她。
两人开始跟踪植物判断,在生长着芦苇地方,找到了水源。
两人合作挖了两米,却毫无所获,正当绝望时终于看到重要了水。
“等等不能喝?”阿九制止他道,迎向他疑惑的眼神解释道,“必须配上椒草煮一下。”挑眉无所谓道,“你想腹泻、腹痛、腹胀,就喝吧!”
结果两人又钻木取火,把水烧开,才饮用。
有些时候在湿沙或苦咸水的地方,为了获取可饮用的淡水,两人挖沙坑,上面覆上自己防水的上衣,四周用石块或沙子压牢,再在衣服中间放一块小石头,使之呈漏斗状。
在这个漏斗状的衣服尖端下面放上矿泉水瓶,阳光透过衣服使湿沙坑中的水蒸气蒸发,水蒸气遇到防水布做的衣服凝结成水滴,顺漏斗状的衣服滴入矿泉水瓶里,这种简易的太阳蒸馏法,让二人充足的淡水。
当然有水还不够,只有一包压缩饼干怎么够,他们还需要食物。在饮水缺乏的艰苦环境中,他们学会了观察动物的习性挖陷阱捕捉蜥蜴而生吞其肉,捕捉沙漠蝮蛇,各种小动物。
运气好的他们饮野骆驼奶。
还吃可食用的沙漠植物的根茎和芦苇根来充饥,真正的茹毛饮血。表现出极强的生存能力。
收集下来的尿液用破布抹在在自己的脸上降温,将仙人掌放在火上烤,吸入水滴借以止渴……
躲过了灭顶的大沙暴,又遇见了其他的同伴,他们团结起来对付凶猛的非洲狼和群居的豺狗。
然而大多数人却还是死在沙漠中,有的死在疾病中,有的死在伤口感染中,有的被豺狼给撕碎了……
三个星期下来,他和阿九安然的活了下来,他们如约摁下了信号发射器,被组织的直升机接回基地中。
同时存活下来的还有其他四名孩子,不过这三个星期中并未与他们相遇罢了。
这三个星期令他难忘,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一直在孤独寂寞中行走的他,终于找到相伴的人。
然而这份爱却不能宣之于口,甚至不能露出一星半点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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