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崭新的日子,这也是方华加入到余阳小团队的第三天。[燃^文^书库][]
众人早起之后,纷纷忙开了,洗漱的洗漱,叠被的叠被,做饭的做饭,喂马的喂马。
就在春生做早饭时,王一帆就去山洞外打理马匹了,早在昨日晚饭之前,王一帆已经在树林之中找了一些草药,用来医治三匹马儿因恶狼怪群体袭击时的皮外伤,经过一晚上的恢复之后,那些伤口也基本恢复了,马儿也有了精神。
马匹可是大伙儿继续赶路,向人间地狱城进发的必要交通工具,必须确保它们能够继续奔跑,才不会误了大家的行程。
余阳一行,匆匆地吃过早饭之后,收好行装,骑上马背,再次按照地图中所指的西北方行进,打算仍然保持着昨日的行进速度。
不过,这样的速度,车夫春生根本没办法能够跟得上。由于马车是套在马上,在崎岖的路面上行进,速度受到限制。为了防止意外,余阳不得不将日行六百里的里程,降至日行五百里。这样一来,基本可以保证春生的马车不至于掉队。同时,受伤的马儿也不会因为过度奔跑,导致旧伤复发。
即使是这样的速度,要不了几天,也能够顺利地到达目的地。然而,在前头拼命奔跑的车队,也不见得好过。从沿途时不时看到遗弃的马车来看,他们可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没有必需的物资保障,即使到达了人间地狱城,也会饿得软无实力,要参与争夺永乐城传世之宝永乐圣杯,已然处于劣势。
余阳之所以不愿放弃一马车的生活物资,就是打算以备无患,在紧要关头能够多一份保障。
从最开始时处在队伍的中部,到现在掉在大队人马的最后,余阳的小队多少有些气馁。
“我们慢是慢了点,还掉在整个队伍的最后面。但是,不要着急,我们日行五百里的速度也不慢,要不了三五日,我们也能到达目的地了。”
余阳让大家不要气馁,特别是王一帆,越接近人间地狱城,越显得着急,生怕别人占得先机,甚至还曾提出也要将马车给丢弃,实现轻松上路了目标。
不过,王一帆的这个建议被余阳给否了,认为没有必要冒险。再说,冲在最前面的,不见得能够最先拿到永乐圣杯,成为最终的赢家。
有余阳那独挡一面的超强能力,王一帆也不再多说什么,余阳说什么,他就做什么。至于,方华、春生二人,那就更没有话说了。
余阳是这个四人小队的核心人物,他的能力毋庸置疑,他的威望也是顶呱呱,他的决定当然也是没得说的了。
“余阳,你的这个决定太对了,如果一味地赶路,没有必要的生活物资作为保障,即使是到了人间地狱城,优势立即会变成劣势。”方华赞同道。
余阳又看了看王一帆,意思是没有保障的冒进是危险的冒进,不值得。在即将到达终点之时,还是稳妥些的好。
不过,王一帆虽然赞同余阳的观点,但对他的做法却不完全认同。
“少爷,我还有一个提议!”王一帆说道,“不如将春生马车上的物品分散开来,四匹马上各放一些,除了一些必要的干粮外,其它的锅碗瓢盆,包括马车,都可以不要了。没了马车这个笨重物件的拖累,我们四人、四匹马行路起来,肯定会快很多。”
“嗯,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将马车上的必要物资分散到每一匹马上,能够将套在马车上的马儿解脱出来,让春生骑行,不再掉队,这样一来我们这个小队就轻装多了。”
对于一些细节,余阳从未考虑过,只是一味地关注如何赶路了。他见王一帆提出了这个新点子,很是不错,立即赞赏起来。
于是,众人停止继续前行,纷纷下马,开始按照王一帆所提的建议,一起帮助车夫春生,将马车上存放的各自的被褥、衣服尽数取出,放到自己所骑的马背上,然后再将干粮分成四份,每人各持一份。
车夫春生见大伙搬出了必要的生活物资后,这才解开套在马背上的套绳,把那一份应该由自己承载的生活物资给搭到了马背上,而车上的锅碗瓢盆连同马粮等,一并丢弃在路边。
这可是实实在在地给春生减轻负担,也给拖拉马车的这匹马儿减轻了负担。
这样一来,春生彻底地从驾马车上解脱了出来。要知道,马车只能行驶在平坦的路面上,而现在的路面越来越不好走,路面车轮印痕很深,而且凹凸不平,弄不好会翻车。
春生一翻身,就跃入到马背之上,顿时一身轻松,脚上猛一用力,马儿快速地冲向上前路。余阳见状,大喜。原来,春生也是一个骑马的好手。
王一帆也是一声“驾!”,骑着马儿快速追向了春生。四人的队伍,只剩下余阳和方华并排而立,他们二人彼此相顾一笑,心领神会,立即驾着马儿去追赶前面的春生、王一帆去了。
马蹄声声,一路绝尘,如追风赶月,快速奔腾……余阳的四人小队,整整在路上奔跑了一天,直到傍晚时分,天色昏暗下来之际,才找了一处干燥的河滩宿营。
这一天,全力飞奔,居然行路八百余里,实在是出乎余阳的意外。当然,余阳、方华、王一帆、春生四人为了赶路,连中饭也顾不上吃,一直驱马飞奔,已经到了人困马乏的极限。如果不是因为天黑,行路不便的原因,或许他们还会继续前行。当然,前提是马儿还跑得动才行。
即使如此,仍然没有追上先头的队伍,不过已经能够看到新鲜马蹄印了,相信前面不远处,应该有马队在宿营。
一下马,众人立即从马背上卸被褥和干粮,让马儿到在河边啃食枯草、饮水。
春生也不停歇,迅速从河边找来一些干草、干柴,生起了一堆篝火来,大伙儿围火而坐,各自取出干粮来充饥。
为了赶路,中餐也未顾得上吃,四人也是蛮拼的。
余阳取出的干粮,其实就是一些牛肉干、鸡肉干,饥饿状态下,也顾不了文雅,即使是在方华的面前,也是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此刻的方华,也是饥肠辘辘,她在余阳面前,也不再淑女了,完全是一个汉子的模样,大大方方地吃将起来,而且吃得有滋有味。
余阳、方华之间,这些细小的变化,王一帆、春生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的。在他们二人的眼里,余阳、方华吃食的方式,再也正常不过了,跟自己没有任何分别。
解决了饥饿的问题,大伙儿围坐在火堆旁,纷纷铺好毯子和被褥,准备就寝。
仍然是由余阳、王一帆二人负责守夜。余阳认为,方华是客人,而且还是一个女流之辈,不应该担负起守夜的任务。春生是一个不懂武功的壮汉,也没有守夜的能力,加上这一路上是任劳任怨,做事从不含糊,利索得很,的确不该给他安排守夜的任务。那么,守夜的任务,只有自己和王一帆二人来负责了。
“今天晚上,由我来负责上半夜的守夜,一帆由负责下半夜。你们大家都累了一天,早早地休息吧。”
余阳边说,边为方华铺好了毛毯。方华无事可做,虽然有些不自在,但余阳这个小小的举动,却让她的心里感到了暖暖。
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居然跟自己同眠共枕了两个夜晚,难道今晚还要在一起就寝吗?
方华有一些期待,却又有一些害怕,万一真的与余阳有了肌肤之亲,那将如何是好。
一路行来,方华都是紧跟在余阳的身边,几乎寸步不离,除了必要的解手等私事外,基本上与余阳在一起,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
无论什么时候,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自己跟着一个男人,竟然从早到晚都在一起,连晚上睡觉还要挤在一起……这不禁让方华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心情摇曳,对余阳的好感倍增,甚至还有了一种依赖。
这样的人值得期待,这样的人值得依靠,这样的人值得托付……
虽说英雄儿女,不拘小节,但毕竟是男人与女人之间,时间久了,日久生情,两情相悦,也是必然。再说,方华对余阳的印象,已经深入骨髓,大有情入膏肓的架式。
方华那少女的情怀,对余阳的感觉日渐深厚。当然,她自己还没有真正感觉得到,但她的行为已经表露无虞。
一刻见不到余阳,心中好像缺少了一些什么,如失了魂,如隔三秋,那感觉十分难受,是隐隐约约一种痛;即使是在睡觉醒来,若是没有看到余阳,也会感到这种痛。当然,方华每次睁开双眼之时,余阳都在认真地看着她,只不过没有给方华真正失落的机会罢了。
这难道就是对一个人的好感,或是对一个好感之人的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
……
给读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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