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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了五年多年的认知,他知道大明一直走的是小农经济,这种经济经营规模狭小,生产条件简单,在比较贫瘠的自然条件下也可以存在和再生产;又由于它以家庭为生产和生活单位,容易通过勤劳节俭实现生产和消费的平衡,所以小农经济具有稳固性的一面。但由于经营规模狭小,缺乏积累和储备的能力,经不起风吹浪打。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封建地主阶级的沉重的租赋和徭役、商人和高利贷者的盘剥,以及封建地主的兼并等条件下,又经常出现两极分化。除了少数人因生产条件比较优越、家庭生活负担较轻,或适逢市场有利的情况,可以发财致富外,多数人往往陷于贫困和破产。因之,小农经济又是很不稳定的。这也是为何苏州在洪武、永乐、洪熙、宣德四代皇帝励精图治之下,还是经不起一场灾难,除了小农经济自给自足难以产生大量的财富之外,更大的原由是土地私有化,王朝的前期,君主一般比较英明,能把握好这个度,勉强能做到耕者有其田,可一到中后期,君主多有不待,这个时候,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的现象,出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他们先是以隐户奴役制的形式,自唐以后又以租佃制的形式剥削在兼并中失去土地的个体农民。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自耕农和依附于地主阶级的佃农(其前身是隐户农民)两种人物构成的。但不论是哪种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必然做不到自给自足,最终百姓生活不下去,通过农民战争,或其他形式的生产关系的调整获取自己想要的土地,而这种往往对王朝的冲击力极大,许多短命的王朝就是因不能调和这种关系,从而断送。
正是明白这一点,杨峥才越发不希望大明走这一条恶性循环老路,不管是处于对大明的喜爱也好,还是为了两世为人能为这个充满机遇的时代做点什么也罢,他都觉得这种延续千年的经济模式,都应该变一变,而如何变,变成什么样,他并非没有计较,其实作为一个在前世生活了将近三十年的人,若说不明白什么才是未来发展的规律,那不免让人笑话,事实上从踏上苏州那一刻,他看到了改稻种桑,看到了日益酝酿的商业气氛,看到了这里独特的地理位置,这根本就是一个为商业应运而生的城市,却落入了土地的束缚之中无法自拔,如说先前没看到那也罢了,既然看到,而恰好老天爷给了他这个做出改变的机会,若是就此忽略过,那未免太对不起自己了。
本着这个心思,他决定着手试一试。土地是限制苏州发展的屏障,必须先要把人从土地的束缚之中解脱出来,这一点与况钟的目的颇有些不同,但大致方向都在,那便是解放土地,所以他支持况钟以断案为名,责令富户、大户清退土地,这样的好处是大量的土地重新回到朝廷的手中,与苏州的安稳而言,退回的土地可以使得小民有其田,朝廷有其税,这样可以保证苏州的安稳,任何的转变,没有一个稳定的过程,逃不过一个死字,他要转变千百年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更需要安全,因此苏州的安稳大于一切,这也是他不惜花费大把的功夫与况钟从富户大户手中一点一点的要回来的根本所在了,而对于失去了大把土地的富户、大户而言,无疑是一种痛哭,辛辛苦苦努力了大半辈子,到手的千亩良田,竟被人一句话就此收回,换做是谁也不服气,反抗是必然的,但再闹腾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当一切尘埃落定后,他们不得不重新面对自己的出路,而这真是他所需要的结果,这些富户、大户仗着土地的便利,压榨百姓,逃避朝廷的赋税,早已从中谋取了不少好处,用前世的话说,他们或多或少集聚了不少的原始资本,这一点用金家为例,金家在短短数十年来,靠着金老爷子工部尚书的权柄,利用这次大雪灾,前后购买了足足二十万亩良田,在苏州这片寸土寸金的地界里,若全部卖出去,每个上千万的银两怕说不过去,更何况金家名义下的商铺、宅院这些不动资产,算起来金家早已有了上亿的资产,若不让他们退田,靠着一日多过一日的良田,店铺,金家完全没必要做什么,大量的资本,完全让他们可以坐吃山空,而这种小富即安的观念,无疑对苏州影响极大,富户、大户、地主豪门通过这种方式坐享其成,无疑是让人羡慕的对象,事实上这一点在苏州也很明显,在商人地位不高的大明,拥有货币财富的商人十分羡慕“不忧水火,不忧盗贼”的土地财产,羡慕他们的锦衣玉食,羡慕他们的坐享其成,家奴千万,权利不少,因此在商人集聚大量资本的时候,商人不再是扩大商业,而是将工商业赚取的资本用来购买土地,使自己的商业利润和利息转化为地租,同时,商业和高利贷较之土地占有虽多风险,但有较高的利润率,因而地主也希冀货币财富而经商放债,使地租转化为利润和利息。地产、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互相转化,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成为“通家”,这就逐渐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经济模式,而这种模式恰恰是最要不得,在土地可以买卖的影响下,不仅商人和高利贷者可以购买土地成为地主,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也有通过“力农致富”转化为地主的可能。这就使得中国的地主制经济比欧洲通过分封和庇护占有土地的制度,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尽管是“富无三代”,大地主的不肖子孙可以把祖传家产荡尽。而一些封建官吏总是把他们贪污中饱的财货,用来置买田园,以为“悠游林下”、“贻荫子孙”之资。使得地主经济不断借助于政治势力自我重建,导致长期的相对的稳定,这也是为何资本主义萌芽萌发最早,却始终迈不进去,其原由商人想做富家翁,将积累的资本用在了土地上,从而导致了商业上难以取得重大突破,不是没有理由的。
杨峥执意改变这种观念,首先就得打破富户、大户、商人对土地的依赖,在气昔日千万亩良田一朝被退的情况下,那么意味着没了坐享其成的资格,同时也打破了地主,富户豪门这种界限,更大的意义在于,告诉苏州的商贾,田地再多也有收回的一天,真正的富家翁还不如自己实实在在多买卖来得实在。其二,富户、大户经过多年吃地租,其手中资本相对比寻常商家还要雄厚一些,在没了土地这座金矿时,不得不谋取新的出路,而在获取财富上无疑是最佳的选择,这一点杨峥有充分的自信,随着工商业的突出表现,商人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尤其是富商大贾,其地位更是显赫,从而社会上鄙视商贾的因袭传统观念开始有所动摇。北宋官吏从事经商活动,以牟取利益者颇不乏人。《东京梦华录》卷三“相国寺内万姓交易”条云:“殿后资圣门前,皆书籍玩好图画及诸路罢任官员土物香药之类”。足证其时官员们借往返京师的机会,贩运商货,以牟利益。此外,甚至连道士、尼姑亦有从事于商业活动的。同书同卷“大内西右掖门外街巷”条说:“出梁门西去,街北建隆观,观内东廊于道士卖齿药,都人用之。”又如“相国寺内万姓交易”条,也说到寺内两廊“皆诸寺师姑卖绣作、领抹、花朵、珠翠、头面……之类”。这些都是北宋商人地位提高后,社会上鄙视商贾的传统思想开始动摇的明证。明朝虽不至于这么疯狂,但各地的商帮兴起,无疑是给了大明商业注入了一种活力,不少地方大商人资本兴起的时候,曾引起地主阶级的惊慌,不断发出“末富居多,本富尽少”的慨叹和“金令司天,钱神卓地”的责难。同时,商人以“致富皆在千里或万余里外,不资地力”,有“不置土田”,“不殖产”,“江南大贾强半无田”的倾向。这种良好的风气,无疑给了苏州从小农经济转入上商品经济提供了便利,只要引导得好,未必不行。其三,商品经济的好处。与小农经济的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相比,商品经济则是快,价值凸显明显,因为在商品经济中其本质上是交换经济。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和消费资料的全部或大部分都要通过市场交换来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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