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返回1998 > 第519章 考虑、写信

  “我考虑一下。”

  虽然已经心动,但徐同道还是没当场给谭诗肯定的答复,组建集团公司毕竟不是一件小事。

  他还得再仔细考虑,或许还得问问其他人的意见。

  看看组建集团公司的时机是否真的到了。

  总不能就因为表姐谭诗的一番建议,因为她觉得累,就马上组建集团公司,开公司,又不是玩过家家。

  “好吧!那我等你的好消息。”

  谭诗叹了口气,说着,把手上的文件夹递到徐同道面前,“对了,小道,这是招人的申请,我这里是真的忙不过来了,昨天又一个会计跟我辞职,你给我批一下吧!回头我交给人事部,让那边尽快再给我招两个会计过来。”

  徐同道一边听,一边一目十行地扫完她递来的申请书。

  等她说完,他已经提笔签字,签完,随手把文件推到她面前。

  “好了。”

  “谢了啊!没别的事,我就先走了?事情还多着呢!”

  谭诗起身告辞。

  徐同道点头道别。

  等她走了,徐同道放下手里的钢笔,靠到椅背上,眯眼继续考虑谭诗刚刚给他提的建议。

  组建集团公司?

  ……

  “你想组建集团公司?呵,挺好呀!我没意见,我在精神上支持你。”

  这天傍晚,徐同道来曾雪怡家吃饭的时候,提及组建集团公司的想法,曾雪怡挺意外,然后就说了上面这番话。

  她的语气和神情都很轻松,有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超脱姿态。

  徐同道看着她起身给他面前的高脚杯里,注入殷红的红酒。

  也顺便欣赏着她胸前的风光。

  “你确定?你不再考虑一下?真组建集团公司的话,美佳装饰也会纳入集团公司管辖的,美佳装饰可是有你的股份。”

  徐同道出声提醒她。

  曾雪怡可是美佳装饰的第二大股东。

  股份不少的。

  曾雪怡怔了怔,又恢复笑容,轻笑一声,放下酒瓶,坐回她自己的位子,一只手拄在下巴下面,笑吟吟地看着他,说:“没事呀!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吃亏的,对吧?”

  这话徐同道爱听。

  尽管他知道她这一说,到时候吃亏的可能是他自己。

  “行,既然你没意见,那咱们就不说这事了,来!喝酒!”

  说着,他举起酒杯,曾雪怡很配合,端起酒杯,和他清脆地碰了下,笑吟吟地抿了口红酒。

  ……

  接下来几天,徐同道寻找机会,逐一和入股了他个别店面或公司的人谈了谈,交换了下意见。

  比如郑青、比如葛良才、葛良华、徐同林、吴长兴等人。

  这些人入股都不多,只是曾经入股他某个网吧,像吴长兴,只是拥有美佳装饰的一点股份。

  但,如果他徐同道真要组建集团公司,这些分店、分公司的小股东的意见,他还是得挨个问一遍。

  除非他不想把这几人入股的个别分店、分公司,纳入即将成立的集团公司管理中。

  逐一询问他们,对徐同道来说,有点繁琐。

  但没人反对。

  唯一出乎他意料的是——他打电话询问表哥葛良才意见的时候,葛良才考虑过后,提出撤股的想法。

  也是!

  葛良才现在自己就开了几家网吧了,不想继续入股他徐同道的一家网吧分店,想想也正常。

  徐同道同意了。

  电话里和葛良才协商好股份价格,撤股的事就算是定了。

  转眼,时间来到7月底。

  天气更热了。

  徐同道还是住在西门道网吧1店的二楼卧室。

  今年他这卧室简单装修了下,反正他自己名下有美佳装饰公司,叫人过来帮忙装修一下,也很方便。

  房间内的墙面做了全新的粉刷,床、柜子、书桌等等,都是全新的,还装了一台空调。

  在这个夏天,这台空调能让他夜里舒服很多。

  这天晚上,徐同道像往常一样坐在靠窗的书桌前,看书。

  看着看着,他的眉头就皱了。

  放下书本,靠在椅子上,眯眼考虑。

  他忽然觉得自己最近好像忘了什么事。

  仔细想了好一会儿,也想不起来,直到他的目光无意间瞥见桌上的手机,才忽然记起自己之前答应过这个暑假,会给魏春兰写信。

  而如今,距离答应她这件事,已经过去半个月,他却还没动笔,完全忘到脑后了。

  最近因为考虑组建集团公司的事,还有一些别的事,导致他那天晚上在电话里答应魏春兰的事,完全忘在脑后。

  最近她也没再打电话过来。

  她最近应该是在老家过暑假,她没手机,打电话应该很不方便,而且,那天晚上的电话里,她把她的收信地址报给了他,他却没把自己的收信地址给她。

  也就是说,如果他不先给她写信,或者她不再主动打电话给他,那他们这个暑假,就会断绝联系。

  做人要讲信誉。

  虽说他前些天,承诺了曾雪怡,将来如果她怀上他的孩子,他会娶她。

  但……

  上辈子一直没有子女的他,心里对这事还是没太大把握。

  而且,魏春兰……

  他也确实挺喜欢,喜欢她的内向,喜欢她容易害羞的性子,最主要是她是他重生以来,遇到的最符合他审美的姑娘。

  当即,徐同道就拉开书桌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沓草稿纸,又从桌上的笔筒里抽出一支圆珠笔。

  想了想,又把圆珠笔插回去,换了一支黑色钢笔。

  钢笔写出来的字,更有质感。

  给大姑娘写信,活了两辈子,他还是头一次,挺新鲜的。

  因为新鲜,所以陌生。

  因为陌生,所以他连写几个开头,都觉得不满意,然后一次又一次撕掉最上面的稿纸,重写。

  挺有趣的。

  他第一次写的开头是这样的:

  魏春兰:

  你好!

  ……

  刚写到这里,他就觉得这个称呼太生硬,不像谈恋爱,于是撕了重写。

  第二次他写的开头是这样的:

  兰兰你好:

  阔别有日,你还好吗?你最近在忙什么呢?什么时候有时间再给来一个电话吧?

  ……

  这次写到这里,他又觉得不满意了。

  感觉这么写的话,再有几句,这封信就没东西写了,因为更多的话,完全可以等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在电话里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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