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父摇摇头,低头看起了报纸,不再说话了。只留下许母依旧暗自哭泣着。窗外,许文轩停下脚步,身后站着一脸尴尬的佣人朱嫂。
“朱嫂,我爹娘他们是怎么回事?”朱嫂尴尬的笑了笑,“少爷,您不知道吗?先前那位少奶奶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老爷看到之后,念给了太太听,不知怎么的,太太听了之后,就这样了。”
文章?什么文章?难道芳菲有写文章骂爹娘了?许文轩掉头就往外走,只丢下一句,“别告诉老爷太太我回来过。”
朱嫂撇撇嘴,你不回来才好了,一回来就是要钱!先前谢少奶奶有句话说的挺好的,少爷的眼光是越来越差了。
谢少奶奶好歹自己也有工作,每个月还能赚钱,这位倒好,整日没个正经工作,就知道花钱。
哪个月少爷不得往这边跑个两三趟啊。许文轩在路边报童手里买了封报纸,上了电车,坐下来,翻开报纸,找到了谢芳菲写的那篇文章,通篇写的都是她去香港的所见所闻所感,只在文章末尾一段,写到了一个人,“此次去到香港,最让我意外的是遇到了我前夫的前妻。这个关系说起来可能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其实事情原本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众人皆知,我的前夫是某人,在我之前,他还有个被他称之为封建糟泊的前妻。此次我在香港,陷入窘境的时候,是她出手救了我。彼时,我以为她仍旧是旧社会培养出来的女性。可几个月后,我偶然踏入了一家被香港上流社会极力追捧的服装店,承诺。在此,请允许我浪费些笔墨,为这个服装店打个广告,它的广告语十分诱人,“我承诺给你最好的自己”。
这家店里的衣服,设计新颖,独特,或大方简洁,或新潮靓丽,或怀旧传统,每个女性都可以在里面找到属于自己的衣服。听说这家店下个季度还打算开发男士衣服系列。好吧,广告就打到这里。总之,我很喜欢这家店的衣服,可惜啊,价格让一般人望之兴叹。这家店的主人以及衣服的设计者,就是方才我说过的前夫的前妻,那个被称之为封建糟粕的女性。
其实,在她身上,我看不到一点封建糟粕的影子,现在的她,是那么自信,那么从容。她似乎很喜欢穿着旗袍,因着她的喜欢,在香港这样中西方文化交流的城市,也带动了很多人穿起了旗袍。不得不说,她完完全全的蜕变了。
或许她离拥有新思想新文化的新时代女性还有段距离,可是不可否认的是,她已经不再是某人口中的封建糟粕了。最后,祝愿全天下所有女性都能拥有美好的人生。”
许文轩看完谢芳菲的文章,深吸了一口气,他没想到谢芳菲竟然会和叶璃走在一起,他也没想到叶璃一个女子,竟然将生意做的那么大。难道过去真的是自己小看了她。
只是生意做得再大,他也不会后悔和她离婚。他许文轩,堂堂北平大学文学副教授,怎么能有一个出身商户的妻子了,这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不过,清含还是喜欢穿旗袍,记忆里,自己曾和她说过,她穿旗袍最好看。
所以日后无论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她都穿着旗袍。她如今还是这样,难道还对自己念念不忘?这可不行。自己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她也应该早日从那段不合适的婚姻里走出来,她这样念念不忘,对彼此的生活都是不妥的。
尤其小曼是个爱吃醋的性格,若是让她知道了,肯定又要哭闹不已了。许文轩想着,要不要写封信给叶璃,让她不要再爱着自己了,早点放手的,对彼此都是件好事。
许文轩这样想着,又翻开了报纸,仔细看着,终于看到了那家服装店的地址,许文轩默默记了下来,打算回去就给叶璃写封信,让她不要再留恋自己,不要再试图打扰自己的生活。
回家后,许文轩看了看楼上,问着佣人,“少奶奶今日没有出门?”佣人摇摇头,“少奶奶去了医院,回来后就上了楼,一直没下来。”
许文轩皱眉,“医院?”怎么去医院了,她生病了?许文轩急匆匆的上了楼,轻轻敲了敲卧室的门,“小曼,你睡下了吗?我进来啊!”然后推门进去。叶小曼正躺在床上,许文轩坐在她身边,仔细看着她的脸色,脸色是不怎么好,“怎么了?生病了吗?脸色这么不好?”
叶小曼睁开眼,坐了起来,投入许文轩的怀抱,“轩,我怀孕了。”许文轩惊喜的笑了,“怀孕了!太好了,这是好事啊。你怎么不高兴的样子啊!”
这个孩子来的太是时候了,有了这个孩子,小曼和爹娘的关系就能缓和了。太好了。叶小曼的心事许文轩哪里知道,她今日感觉不舒服,再加上月经迟了好些日子,便去医院检查了,结果果然怀孕了,都快两个月了。
算算时间,叶小曼也不知道自己怀的这个孩子,到底是许文轩的,还是那个男人的。她心情能好才怪呢。听到许文轩这么说,叶小曼只好找理由搪塞过去,“我觉得太快了些,我还没准备好呢!”
许文轩笑了,“你啊,这有什么好准备的,大不了孩子生下来,再请一个佣人帮忙带呗,保证不会影响你的。”
叶小曼哼了一声,“再请佣人,你娘还不要跳起来说我败家啊!”
“为了她孙子,她怎么会这么说呢。你信不信,一旦娘知道你怀孕的消息,肯定立马就赶过来了,日后对你嘘寒问暖,呵护备至,保证不会再像之前那样冷言冷语了。”
许文轩笑道。叶小曼想想也是,自己肚子里的可能是许家的嫡长孙了,那老太婆看在自己肚子的份上也不敢对自己不好。
至于到底是不是许文轩的孩子,等生下来不就知道了。反正他家只有三个女儿,不管是谁的孩子,只要生下来,都是两家的宝贝。总之,先享受这几个月再说。
果然,许父许母听到叶小曼有身孕的事后,当晚就坐车来了这里,拎着一大包东西,各种补品,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叶小曼这还是第一次享受这种待遇,感觉有些受宠若惊。
许母还提出要不要叶小曼搬去他们那里,或者他们搬过来,话刚说出口就被许文轩挡住了,他知道,小曼不可能答应的,如今的很多新女性,都不肯和公婆住在一起的。
许母见状,虽然有些惋惜,但也没强求,如今什么都比不上自己的宝贝孙子重要。
“既然不和我们一起住,那要不要再请个佣人?一个佣人我怕照顾不过来啊。”叶小曼心中得意,可面上却委婉的推辞着,“还是不要了,轩一个月就两百块钱的工资,以后还要养孩子,哪有余钱请佣人啊!”
许母笑了,殷勤的看着叶小曼的肚子,“请佣人的钱我来出,只要为了我宝贝孙子好!花多少钱都行!”
许父也赞同的点点头。许母又看着许文轩说道:“身上还有钱吗?如今小曼怀着身孕,吃喝可马虎不得,得多吃点好的。我这里有三百块钱,你拿着,这可是给我孙子吃喝用的,可不许乱花啊!”
叶小曼见状,得意的笑了,果然是母凭子贵啊。以往每次找老太太要钱,都得看老太太的脸色,难得这次老太太主动给钱了。早知道怀个孩子这么管用的话,自己早就该怀孕了。
叶小曼又想的更深了,老爷子老太太身上好像有不少钱,他们只有许文轩一个儿子,如果自己肚子里这个真是许文轩的话,那么许家的钱迟早不都是我儿子的吗?想到这,叶小曼默默在心里祈求着上帝,希望这个孩子真的是许文轩的。
许文轩到底还是将那封信写好,寄了出去。叶璃收到那封信的时候,冷笑了几声,这许文轩脸也太大了点吧!有这么恶心人的吗?什么叫请自己自重,不要在想着他了,他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什么叫自己不要再对他念念不忘,这样会给他的生活带来困扰的。
什么叫既然已经离婚了,就断的彻彻底底的好,不要再有牵扯,这样对彼此都不好。还说让自己不要再因为他一句话,继续穿旗袍了。
不管她做的再多,都不能改变他的决心,他很爱自己现在的妻子,绝不会做出任何背叛她的事的。
“007,我到底什么时候能够脱离这个世界?”叶璃都有些不耐烦了,之前都是想留留不住,现在是想走走不了。
总有些人脑回路非常奇怪,穿旗袍,是因为旗袍一直是最能展现中国女子魅力的衣服之一,她很喜欢旗袍。
不过也没有记忆里那个女子穿得美,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结束回去,聚齐皇甫唯一的灵魂后,就去过简单平静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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