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异常事件见闻录 > 第27章 东歌

胖哥已经确定死了,服毒。

你可以阻止一个想死的,但是你阻止不了一个不想活的人。

胖哥估计是知道自己的胆量,跳楼是有点费劲儿,所以给自己加了个‘双保险’,先服食了毒药。

听说丫是会计,做事果真滴水不漏,这是名副其实的自己作死。

既然人死了,默哀三分钟,就没我什么事了,可是这个出现的陌生男人吸引了我。

他用一种冰冷的语气,宣告了胖哥的死亡,连时间都精确的分毫不差,让我忍不住猜测他的身份。

当园主这段时间也见过不少鬼了,但还从来没见过鬼差长啥样,莫非这只就是?

他浑身上下散发着冷冷的温度,让人很不舒服,不知道是他身上本就如此,还是因为那条链子的原因。

那条链子很特别,不用人拿着,自己就飘在空中,仿佛扎根在虚空里。

就在我愣神的功夫,那锁链突然竖了起来,然后自动从胖哥的尸体上穿了过去,随后我便看见,一个魂体被穿在链子上提了起来。

定睛一看,那魂体的模样正是胖哥的模样,只不过颜色有点浅,这还是我借着般若珠的天眼功能看到的,寻常人如何能看到鬼魂。

不,鬼魂这词太笼统了,确定的说应该叫‘中阴身’,这个词是我从经籍上看到的。

中阴身是指人死后,第八意识脱离躯体,及下次投生前的一个过程。

所谓,前阴已谢,后阴未至,中阴现前。

意思就是这一世寿命尽了,下一世还没判定去哪里投生这么的一个状态。

一般来说,人死后都有中阴身,这不叫鬼,鬼是指鬼道的众生,同人一样,已经是一种生灵。

有几种情况死后不需要经历中阴身,升天和下地狱的人不需要,大善和大恶的人死后直接升天或下地狱。

还有些解脱的圣人,甚至可以不受生死拘束,来去自如,可以上天入地甚至宇宙十方任意往来。

一般来说,自杀的人是要下到无间地狱,这个胖哥是服毒自尽的,竟然没有直接下地狱,而是有了中阴身,想来生前有点福分,不是十恶不赦的人。

那疑似鬼差的男子,锁着胖哥的中阴身就奔着楼下去了,鸟都没鸟我,我感到好奇,就跟了上去。

哗啦!哗啦!

铁链的声响充斥着整个楼道,奇怪的是,没见那鬼差怎么加速,竟然一会功夫就下到了楼下,我紧追着跑了下去。

出了门,鬼差往西去了,这时我看到,街对过的路灯下面,竟然被铁链锁着一排‘中阴身’。

他们神色迷茫似乎还不知道自己死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锁在了大街上。

那胖哥也被锁在了里面,一大排中阴身穿成了一窜,像冰糖葫芦似的站在大街上。

这场景很壮观,来来往往地人从他们的身子上穿过没有反应,凡人感应不到他们的存在,但是他们却惊悚地发现了这个事实,有的当场经受不住竟然哭了起来。

“我已经死了?”

“我死了吗?呜呜!”

“我怎么可能死了!”

“闭嘴!”鬼差大喝了一声,拽了下手里的铁链,一群中阴身顿时没了动静,吓得大气都不敢喘。

果然是鬼差,我心想,还是头一次见到鬼差锁魂,不都说是黑白无常吗,想不到地府工作人员也紧跟时尚,穿得很现代嘛,这大风衣,鸭舌帽,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地狱神探呢!

我是单纯对这哥们好奇,现在公务员可不好考了,不知道地府的是不是也一样,这哥们能当上鬼差,想来也有过人之处,我倒想看看他会把这些人拉到哪里去。

哗啦哗啦!

鬼差拉着铁链,一群中阴身跟在后面,一步一挪,看似走的很慢,但其实他们是飘的,一会儿功夫就越过了三条街。

转过一个街角,是梧桐路,这条路很黑,连个路灯都没有,让人不由的连想起黄泉路。

一群人就这么哗啦哗啦的走着,不一会儿,竟然消失了。

我原本开车远远地跟在后面,见他们消失不禁停了下来,擦了擦眼睛,人呢?

怕惊扰到他们,我下了车,打开手机的手电筒跟了上去。

转了两条小路,还是没看到他们的影子,这帮鬼果然是神出鬼没,算了,回家吧。

就在我准备回头的时候,后边突然传来一股大力直别我的腰间,我感觉胳膊一扭,就被人压到了墙上,随后一杆黑洞洞地手枪逼在了我的脑门上。

我靠!什么情况?黑涩会吗?

出生在法制社会,我觉得这个画面离我有点远,脑瓜嗡嗡的。

“大哥!别杀我!这是钱包,这是车钥匙…”我说着就要把兜里的东西掏出来,哥们不贪财关键时刻还是命重要。

“别动!”他吼了一声,旋即冷声道:“别以为你跟在后边我就不知道,说!你到底什么人为什么能够看见我!是不是在楼顶的时候你就知道我的存在?”

我当然知道,不然老子的天眼是干嘛的。

“我是方文园的人!”我没有隐瞒,金城的地界上,不管是阴道还是阳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鸭舌帽下面传来一声冷笑,至始至终他都没有抬头看我一眼,想来是极其孤傲自负的人。

“方文园的人?我也得信!阳关道独木桥,方文园的人会这么无聊跟踪引魂使?信不信我用魂枪毙了你,直接让你在地狱里待着!”他一边说着,一边上了保险。

我咽了口吐沫,大爷的,底下的公务员脾气都这么大吗?一言不合就要崩人。

“大哥,我真的是方文园的人,我还有园主令呢,在我兜里,你要不信我拿给你看!”我无奈道。

他我这么说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缓缓抬起头来,当我们四目相对的时候,却都是同时怔住了!

“火勺!?”

“东歌!?”

艾叶我去,熟人啊!

“真的是你,火勺,我听说你丫成了方文园的园主,一开始我都不敢相信,可是这金城怎能找着第二个叫呼延灼灼的人!”

“是我是我啊东歌!当年你…我伤心了好长时间,没想到你丫在下边也混得不错啊,还当上了条子!”

我俩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这世间能叫我‘火勺’的人没有几个,面前这哥们是一个,他叫东歌,是我发小,一道街的邻居,一起上的高中小,也是我最好的哥们。

当时我比较内向,他在学校里很罩着我,这哥们上高中的时候就跟我说他的理想是当警察,没想到…额,也算是实现了。

至于这哥们是怎么没的这件事,我可能一辈子都不能忘。

东歌在当时在学校经常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还跟校霸作斗争,最后自己成了学校老大。

也算是当时的风云人物,后来学校门口有流氓地痞经常找学生要钱,东歌带着人把流氓收拾了一顿,结果就被人记了仇,放学的时候被人堵在胡同里,连捅了十八刀,唉,当时血都流干了,相当的惨。

这件事是我年少时期最大的一个事件,自今让我心里有阴影,今天再次见到东歌,我眼泪吧嗒吧嗒的就往下流。

“行了!别哭了!大老爷们这么没出息!”他点了根烟递给我,我拿过来裹了两口,呛得直咳嗽,又还给了他。

他叼着烟卷吸了两口,吐了两个烟圈,“很多年没尝到红塔山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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