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健身教练:我知女人心 > 第28章 女生向我搭讪

下午五点钟,路上车最多的时候,美人姐把我放到花园路的路口,什么也没说,便走了。

看着马路上的车流,人流,提着黑色塑料袋里的两万块钱,感觉,世界如此真实,又如此魔幻。

脚下结实的地面,汽车喷出的尾气,还有阳光的灼热,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可我的心境却大不相同了。

我拿了房静姝给的两万块,说是置装费,这里面的意味,我不是不懂。

        某种道德感让我有点沉重,隐约之中,我又觉得,道德,这是我想拥有的道德吗?

十九年了,我拥有这样的道德,给我带来任何好处了吗?

没有!

只会让我难受的道德,我为何要去遵守?

美人姐给我说过,房静姝一点不喜欢翁公子,是被逼的,是没办法,我能够给她一点慰藉有什么错呢?

只准翁公子这种人肆意妄为,我什么也不配得到是吗?

再说,房静姝已经拿住了我的把柄,我根本无法反抗的。

就这么纠结着回到出租房,我把两万块拿出来,洒在床上,然后一张一张的捡起来。

因为太过幸福,我泪流满面。

钱!

这是钱啊!

不是我拜金,实在是,我穷太久了,不要说别人,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不算个人。

有了钱,才有体面,才有风光,才能活得像个人。

想到美人姐说的,穿衣服要穿好的,我顾不得疲累,赶紧洗了个澡,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换上云姐给我的范思哲。

上衣和裤子,七万多块啊。

奢侈品所散发的贵气和质地,让我不由自主自信起来,觉得别人能做到的,我也能!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我,要混出个人样来,我要从烂泥里爬起来,我要享受生活,我要得到我想得到的一切……

强烈又狂妄的激情,好一会才散去。

弄弄头发,我把美人姐给的手机号码背下来,藏起名片,带着两万块钱,出去消费。

实在不习惯穿着那么贵重的奢侈品,我的虚荣心获得了极大满足又很不自在,但是,我努力装出正常的模样。

对于看向我的目光,我不去回应,就好像没看到一样。

以前买衣服,我总会想着,哪里便宜去哪,现在不一样了,老子要消费,哪里贵老子去哪。

我在前面走着,并没有发现,后面有两个女生在跟着我。

如果我回头就会发现,这两人我昨天见过,一个高挑白皙,一个留着妹妹头,容易让人想到初恋。

“他去干嘛?要不跟着看看。”

“会不会不太好,被他发现了怎么办?”

“怕什么?咱们也只是逛街而已。”

“别靠那么近啦,好像尾随的痴汉一样。”

……

两人小声地咬着耳朵,不远不近。

奢侈品在身,和任何其他事情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同时,我做着心理建设。

衣服就是给人穿的,奢侈品也是给人穿的,我是人,为什么不能穿?

难道我还被自卑心折磨吗?

自卑心是老爹多年打我,骂我造成的,一想到我在自我救赎,顿时升起了无边的勇气。

什么事情,习惯了也就好了。

不过,我很快遇到了一个现实的问题,我要买两万块的衣服,但是,我不知道,应该去哪个店里。

对于服装造型,时髦潮流什么的,我了解有限。

想着四处寻摸寻摸吧。

看一家店的外观挺堂皇的,我便走了进去。

“先生,您……要点什么?”

里面有两个女店员,都露出了诧异的神色,其中一个迟疑了下,还是礼貌地询问。

只是,她的眼睛不停往我身上看。

卖服装的,自然眼尖,她们一眼就看出来我这身是什么牌子,什么价格。

“我看看。”

被人尊贵地对待,我自然拿出了一副平易近人的架势,非常的和气。

要知道,平易近人这个词可是分阶层的关键,一个人被称为平易近人,不用说,肯定是牛逼的大人物。

普通人是撑不起这个词的。

甚至,上司都撑不起这个词,小老板也不行,最起码是董事长级别的,才配呢。

在店里转了转,有几件我挺喜欢的,对我来说,绝对算好衣服了,问题是,太便宜了,最贵的才六百多块。

我不是为我买,我是为房静姝买的,她想要好材质的,我的理解,贵就是好。

没有买便走,店员还是很热情:“哥,您是刚来妖都吧?”

“想买好点的衣服,东边有一条奢侈品街。”

嗯,店员乐于助人,好人啊。

我道谢之后,往东边走,这边果然都是各种牌子货,专卖店。

进去一扫,好看不好看的另说,主要是贵,随便一件T恤都要两三千,这就很符合我的需求。

这里的店员更漂亮,容貌俏丽,画着淡妆,身材特别顺溜,给人一种窈窕淑女的感觉。

花三千多块买个T恤,四千多买了个皮鞋,穿着吧,还行啦。

美女店员眼睛亮晶晶地,想让我加入会员什么的,我嫌麻烦,便没有加。

然后去了隔壁叫布里奥尼的店,五千多买了条裤子。

这就花出去一万多了,我想着,有这一套应付,就算明天房静姝叫我,也不怕了。

以后等对奢侈品衣服足够了解,再来买不迟。

男生应该都不喜欢逛吧,我也不喜欢。

见不远处有个书店,我想着,不管是学做人也好,还是了解人也好,多读点书总没坏处,便进去了。

工地一年,我没看过书,书架上那么多书,真有点不习惯,以前读书的刺激太强烈了,我有点应激障碍,光是看到书本,痛苦记忆便启动了。

只转了一圈,就觉得好恶心,好想吐。

我发现,短时间内我是没办法看正经书了,实在想阅读,也只能先阅读大自然了。

离开书店,一本没买,好爽!

我隐隐有一种感觉,正经书都是让人扫兴的东西,开心,幸福的时候,千万别看,一看就让人郁闷。

在痛苦难过的时候可以看看。

找找书里面,是不是有人更倒霉,看别人痛苦,自己就能高兴点。

比如说看历史书,这个人被五马分尸了,嗯,开心。
  
比如说这个人被灭了九族,嗯,高兴。

拿破仑兵败滑铁卢,嗯,带劲。

这就是阅读的快乐!

买了衣服,被书店里的书恶心了一把,我溜溜转转,晃晃悠悠,又去路边买了一份小凉菜。

七块钱一斤,里面有黄瓜,有海带丝,有豆角,有拉皮。

然后买了两块钱四个馒头,又买了瓶红星二锅头。

买那么贵的衣服,是工作需要,吃的话,这个水平我已经特别满意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小酒一喝,必然美!

到了胡同口,昨天见过的那个高挑女郎追了上来,突然向我搭讪:

“不好意思,可以和你做个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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