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健身教练:我知女人心 > 第32章 摇人

世界上真有不怕死的人吗?

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我绝对不是这种人,我怕死!我太怕了!

命贱的人也惜命,虽然没有有钱人那么爱惜。

人死如灯灭,死了便什么也没有了,一切都会失去意义,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更不要说,我是被欺负惯了的,在家里被亲爹欺负,在外面被聪明人,狠人欺负。

我的屈辱史可以写出一部长篇小说。

从八岁那年,我娘走后,我就像一个箭靶子,承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

不说其他,光是亲娘跟敲拨浪鼓的男人跑了这事,只要有人提起,便是对我莫大的侮辱。

偏偏这又是事实!

八岁之前,我爹对我也不好,但是,好歹我娘会护着我,我常常想,大概是我一次一次的被我爹打,被打的像个破罐子一样,所以我娘才破罐子破摔,不管我了。

来到妖都,我想赚钱,想赶紧把借亲戚的钱还了,这几天,我赚钱挺快的,也算找到了门路。

想结交人脉,成为一方人物,又遇到了这件事。

我突然有一种更加卑微的思绪。

也许我本就是下贱的人!

并不是我爹造成的!

而是,我爹看我下贱,所以才用下贱的方式对待我。

我这个人,这条命本身就是下贱的。

所以我应该回到我下贱的位置,和我爹一样,当个酒蒙子,吃烧饼卷大葱,喝新工艺白酒,从醉里寻找一点快乐和安慰。

不要!

想到这点,我好像被蛇给咬了!

就算死一万次,一亿次,就算被千刀万剐了,就算被五马分尸了,我也不想像我爹一样。

我排斥我爹,更甚于死亡!

一时间的愤恨,让我热血激荡,方才发现,我已经习惯于负面思维,把任何事情都往坏处看,不去往好处看。

眼前这件事很危险,却也是我的机会呀。

表叔说过,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价值,对大人物,关键时刻要能给人出力,要能镇场子,护面子。

这种机会一辈子也遇不到几回,遇到了,豁出命也要干!

林满月对我而言,毫无疑问是大人物,只要和她建立了人脉,我在老家便算是有根脚的人了。

消极的方面我无处可退。

积极的方面却有可能看到光明。

拼了!

我啥也没有,只有用死亡触碰世界的规则,如果我死了,那就死了吧,人活百年,谁能不死?

让我继续背负耻辱而活,我承受不住的,我会自杀的,也一样会死,且是屈辱的死。

有这个机会,何不轰轰烈烈的死?

如果我没死……杀不死我的,将会使我更强大,我会以事实建立起稳固的自信,我将不再是以前的我,我历经了一次血火淬炼。

也是年轻,我的大脑飞速运转,计算之后的结果是,我没有选择,只有干他娘的!

“哈哈哈……”

我突然笑了起来,悲惨中带着欢愉,绝望中蕴藏狠毒,我两脚扎根一样站着。

表叔说过,人是无法骗人的,更骗不了自己,心是怎样,人就是怎样,就会有相应的行为,虚头巴脑的东西,没个屌用。

此刻,我只知道一件事,我不能退,哪怕是退后一厘米,一毫米,我都可能丧失勇气。

所以我下身极致的绷紧,下身崩得越紧,上身就越灵活,好像什么也不在乎一样,我拿起桌子上的啤酒瓶。

咕咚咕咚!

里面还有半瓶呢,也不知道是谁的酒。

先笑,再喝酒。

      我的行为异常到了极点,周振麟等人迷惑不解地看着我,凶恶的胖子皱皱眉,龇牙咧嘴,再次威胁:

“装逼是吧?”

“信不信老子一句话,让人活活打死你!”

死亡威胁!

好可怕哦!

只是,这世界上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有让我更无法接受的东西。

那句诗怎么说的?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

还有一句诗怎么说的?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

伟大的先贤们早就告诉我了,有些事情,比死亡重要。

听先贤们的话,总TM的,TM的没有错吧?

“这个逼,我是装定了!”

向着凶横的胖子走了两步,我像个梦游的神经病,晃了晃脑袋,然后骤然暴起。  

啪!

抡起啤酒瓶,直接往胖子脑袋上开瓢。

胖子显然也是个打架的熟手,他急忙抬手护着,只是我出手太快,太猛,力也太大。

他只能挡住一半,我手中的啤酒瓶,在他脑袋上碎了,在他胳膊上碎了,只剩下一个带刺的瓶口。

就这我也没放过他,用剩下的刺冲着他乱扎。

这一番暴起,应该不到三秒,我把胖子打退七八步,手臂上还被我扎了几下。

不过如此嘛!

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意,什么凶人横人,老子打的就是你们这些人!

拳打天下好汉,脚踢四海英雄!

别说只是个普通胖子了,就是花和尚鲁智深来了,老子照样和他干。

李云龙说得好,都是俩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啊?

就在我得意的关口,突然,林满月大叫了一声:“小心!”

我没反应过来,就感觉身边起了一阵风,像阿富汗猎犬的瘦子,抡起一个酒瓶砸在我脑袋上。

被砸得一晃,有点眼冒金星的感觉,接着是眩晕和剧烈的,钻心的疼痛。

疼了两秒,血才流了下来,像个红色的水帘子似的弥漫在我眼前,我知道,现在不是在乎这些的时候,努力的站稳脚跟。

打过架的朋友都知道,被打伤了,疼点真不怕,就怕晕,尤其是缺氧导致的眩晕,晕个十几秒,就会心慌慌,手脚发软,没有战斗力了。

幸好我只是晕了那么一下,接着只有疼了,因此,我的战斗力还在。

转头看了看瘦子,我乐了。

他用啤酒瓶砸我,啤酒瓶竟然没碎,可想而知,他应该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太虚弱了。

这么虚弱,我怕他干啥?

“玩偷袭,你好卑鄙呀。”

在这种两线作战的艰险情况下,我调侃了他一句,接着就是暴冲。

一对二,一旦被他们一前一后的围住,我会腹背受敌,经不起打的,人体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我必须突破一边,先灭一个。

毫无疑问,瘦子那么弱,灭他很简单。

他也是打架熟手,见我冲过来,跳起来用啤酒瓶砸我,我抬手挡住,然后借着冲劲,抓住他胸口的衣服,直接把他扔了出去。

之所以用扔的,其实这时候,我已经恢复了一点理智了。

江湖规矩,打架最好不要下死手。

你打我一拳,我踹你一脚,这都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真的打死打残了,那就麻烦了。

真正的打架高手,就是用西瓜刀砍人,砍一百多刀,都不带把人砍死的,连个重伤都不算。

打架的目的不是为了打架,打架是为了立牌面,终极目的还是过好日子。

甚至,很多时候,打架的目的是让人看的,是为了震慑周围的人,让周围的人害怕。

带有一种表演的性质!

演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

很多人喜欢看热闹,当个吃瓜群众,很多时候,看热闹的,才是最傻逼的。

打架是争夺利益,争夺名声,争夺地位。

世界上的资源是有限的,打架的挣到了,看热闹的就受损了,等于是没有上桌分蛋糕。

比如眼下,周振麟等人,就是没有上桌分蛋糕的傻逼。

我有了演的意识,为了演的逼真,用了全力了。

为了不自我满足,我日日锻炼,又经过工地磋磨,我的力气非常大,这一扔,足足把瘦子扔出去十几米远,砸翻了好几张桌子。

      周围的人面露惊愕,胖子和瘦子二人也震了,就我这个力气,他们根本不是对手。

再打下去,他们妥妥地被灭。

喜欢打架的人,打架能力未必多强,往往是背后有靠山,能摇人,胖子抹了抹脸上的血,拿出手机指着我:

“小子,等着,我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强大。”

说完,打电话摇人。

等于是斗殴升级,开始拼背景了,我再傻也知道,背景强,才是真的强!

我呢?我背后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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