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知青重生:睁开眼回到再次拒婚前 > 第7章 不借

宋清风回到知青点时,天刚蒙蒙亮,女知青那边已经有动静了。

知青点是男女知青轮流做饭,今天轮到女知青们做。

宋清风趁着女知青们出来之前悄声回到自己的床前,先看了一眼隔壁的宋文辉,见他依旧在酣睡,其他人也没醒,这才将包裹着小黄鱼的油纸包塞进了自己的包裹里,然后躺在床上,装作没醒来过。

不过半个小时,知青们就陆续起来了。

宋清风洗漱完,正准备去找陆大力,就被宋文辉叫住了。

“清风,你等等。”

宋清风停下脚步,淡淡地看着他,“有事?”

宋文辉似是没有察觉到他的冷淡,拉着他走到角落里,压低声音,不好意思地说道:“清风,你有钱吗?我妈病了,家里没钱,我妹哭着给我发电报,可是我手上也没钱,又不能眼睁睁看着我妈生病不管,你能不能先借我一点,回头我想办法还你。”

宋清风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他想起来了,上辈子也有这么一出,他没怀疑宋文辉骗他,借了他一百。

一直到多年后,他重新回到这里,想要来看看陆瑶的家人,却被陆家人赶出了家门,在河边静坐时,遇到了大队里的王寡妇。王寡妇向他问起宋文辉的行踪。

宋清风起了疑心,找人调查才知道,当年他借给宋文辉的钱根本不是给了他妈治病,而是被宋文辉给了王寡妇。

王寡妇在大队里的名声很好,虽然丈夫早早去世了,只给她留下了一个孩子和一个老母亲,但她并没有丢下孩子和婆婆,而是留下来照顾孩子和老人,家里家外一把抓,大队里提到她,谁不夸一句。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背地里竟然跟宋文辉有一腿,不仅如此,王寡妇还怀了宋文辉的孩子,宋文辉借钱就是为了给王寡妇打胎用的,毕竟一个人人夸赞的寡妇却怀孕了,传出去可不得了——这个年代,搞破鞋是要被抓起来的。

宋清风眼眸微亮,是了,现在宋文辉和王寡妇肯定已经有了苟且,要是这件事被人知道了,宋文辉还能有好果子吃?

至于证据,王寡妇肚子里那孩子就是最好的证据。

这就当是他从宋文辉身上收的利息了。

“清风?”见他久久不语,宋文辉又叫了一声。

宋清风回神,神色冷淡:“没钱,借不了。”

宋文辉脸色微僵,“清风,我是真的着急,没办法才跟你开口的,我知道你攒点钱也不容易,但是我妈病得真的很严重,你就借我一百,不,五十就行,行吗?”

宋清风笑了,眼神却满是嘲讽,“你也知道我攒钱不容易,你妈病了是我的错?我为什么要把我辛辛苦苦攒的钱借给你?”

宋文辉脸色难看,“我们不是朋友吗?”

“是啊,我们是朋友,可之前大队里的人说我是流氓,占了人家姑娘便宜却不负责的时候,你怎么不站出来帮我说话呢,你说了,我们可是朋友啊。”

“朋友”二字,是刻意加重的重音。

宋文辉脸色发白,“我……我只是觉得……觉得……”

“你觉得什么?你觉得他们说得对,还是你觉得我一个大男人即便被人说两句也无关紧要,没必要浪费你的口水替我辩解?”

“清风,你怎么能这么想我?这些年,我对你的照顾还少吗?”宋文辉皱眉,神情不悦。

“哈!”宋清风轻笑一声,语气却越发冰冷,“照顾我?你所谓的照顾我就是蹭我的饭,蹭我的衣服?宋文辉,如果这就是你所谓的照顾,那大可不必,我受不起。”

宋文辉瘦弱,干活也不行,家里条件还差,挣的那点工分还不够养活他自己的。反观宋清风,虽然一开始干活也不行,但那只是因为他年纪小,不习惯,习惯了之后,他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加上后来从猎户那学来的打猎的本事,他再也没饿过肚子。

宋文辉蹭宋清风的口粮是经常的事情,只是这种事情,好说不好听,现在被宋清风点出来,臊得宋文辉脸色一阵白,一阵青。

宋文辉一脸铁青地看着宋清风,“你不想借我钱可以直接不借,没必要这样羞辱我!”

“羞辱?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怎么就成羞辱了?宋文辉,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中心,所有人都要围着你转,为你牺牲才叫好朋友,才配得上你的‘照顾’?但凡不顺着你的意,就成了羞辱?”

“宋清风,你不要太过分!”宋文辉咬牙。

“呵,这样就过分了?宋文辉,我也实话告诉你,别说我没钱,就是有钱,我也不可能借给你!”

说完,宋清风不再给宋文辉开口的机会,转身就走。

宋文辉定定地看着宋清风,牙都要咬碎了。

好好好,宋清风,你竟敢这样羞辱我,你等着,我定要你好看!

宋清风知道宋文辉在看他,也知道其实现在这个时候,还不宜跟宋文辉撕破脸,毕竟宋文辉这人最是两面三刀,喜欢背地里捅刀子,这样得罪他,指不定什么时候这人就给他暗中使绊子了。

但是宋清风不想跟他虚与委蛇了,上辈子他能把已经成了老狐狸的宋文辉搞得半死,让他在监狱里度过余生,这辈子还斗不过一个还没成为老狐狸的宋文辉?

不说别的,就他跟王寡妇的事情,就足够他喝一壶的。

……

被宋文辉这么一耽误,赶到陆家时,陆大力已经在等着他了。

陆大力的手上还提着一斤猪肉。

“走吧。”

大队长得知宋清风要跟陆瑶结婚了,批宅地基批得很痛快。

“有两个位置,一个在村尾,距离知青点近一些;一个在村头,不过靠近山脚了,你选哪一处?”

陆大力皱眉:“老三,没其他的了?”

大队长姓林,叫林家栋,家里排行第三,人称林老三。

林老三:“其他的大小不合适,要么太大,要么太小。”

陆大力看向宋清风:“你想要哪一处?”

“大队长,就选这一处吧,离娘家近一点,方便瑶瑶回娘家。”宋清风指着靠近山脚那处宅地基,拍板道。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这里距离山也近,方便他上山开展副业创收,既然打算娶人家姑娘,自然不能让人家姑娘跟着他吃苦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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