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王饮酒送义士!
一杯杯酒液从手中倾倒,散落在地,将青石板浇得湿透。
在其跟前,典韦众人面露感动之色,心中的感激之情已经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
“我等,谢过主公!若有来世,我等还愿为主公鞍前马后!”
典韦众人单膝跪地,右手握拳,锤在自己的胸口,起誓言道。
在说完之后,似乎支撑典韦众人的最后一丝力量也随着散去,虚幻的灵魂融入天地之中,消失不见。
刘元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一幕,没有说话。
不是他不想说,而是没力气说!
当典韦等人的力量从自己体内抽离之后,刘元便感觉自己体内空荡荡的,所有的力量都仿佛被抽空了一般。
血量为1。
精力为1。
状态萎靡!
如果不是小爷我及时从背包里拿了一颗丹药塞在嘴里,缓慢恢复状态,恐怕小爷我都已经被典韦给抽干了!
刘元撇了撇嘴,此刻光顾着自己的情况。
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典韦众将士的灵魂已经归于天地。
身前,曹操正双目平静地望着自己。
额(⊙o⊙)…
好歹也是两个大男人,别这样直勾勾地盯着小爷好不好?
你这样很容易让别人误会的!
刘元张了张嘴,很想吐槽。
不过,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
因为,他看到了隐藏在曹操眼眸深处的一丝悲伤。
那是对典韦逝去的哀伤。
典韦走了,许褚也走了!
这偌大的天下,再无第三人能够守护本王了。
曹操黯然神伤,情绪低落。
见状,刘元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将典韦众人之前凝聚的灵魂珠子拿了出来,放在曹操手中。
“魏王,这是将军灵魂凝聚之时留下的珠子,既然将军已经离去,小子便将此物交给魏王。”刘元言道,上前一步,将珠子交给曹操。
整个过程,不卑不亢,没有害怕,更没有谄媚。
曹操看向手中的珠子,浑浊的双目之中忽而有着一道精芒一闪而过。
一把将珠子抓在手中,脸上露出一抹笑容,曹操看向刘元:“你的事情,本王都听子建说了。此次本王能够恢复正常,你的功劳很大。说吧,想要什么奖赏?本王若能满足,都会满足你!”
奖赏?
来了!
刘元搓了搓手,嘿嘿一笑,看向曹操,一脸笃定地道:“小子想要的东西很简单,魏王也一定能给!”
“哦?是什么?”曹操眉头微挑,有些好奇,问道。
“烦请魏王将头埋低一点。”
闻言,曹操微微弯腰,就头弯了下来。
他本就是一米八九的个子,相较于刘元,自然是高了一些。
所以此刻将头低下,在他看来,也是为了方便听这一位小友的所求罢了。
魏王低头,刘元眼中闪过一个精光,五指握拳,食指和中指并合,弯曲突出,轻轻在魏王头上一敲。
仙童爆栗!
曹植:???
魏王:???
……
场面一度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曹植和曹操皆是双眼瞪大,盯着刘元,没有人说话。
刚才这人干了什么?
居然敢敲魏王的脑袋?
活得不耐烦了吗?
当真以为自己救了魏王,就能恃宠而骄,放纵自我了吗?
“大胆!”曹植暴喝一声,一双眸子直勾勾地盯着刘元,真恨不得立刻冲过去,给这家伙儿一巴掌,好生质问他是不是脑袋被驴给踢了,怎么能够这样对自己的父王呢?
这下好了。
好不容易取得的大功就得变成大过了!
一个不好,还会直接被父王砍了脑袋!
你说,你要是自己死,也就罢了!
为何还要拖上我一起遭殃呢?
曹植此刻,内心有着一万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如果可以,他真想狠狠地削刘元一下。
曹操也是懵的,抬头满脸不解地望着刘元,脸上并没有浮现出任何怒色。
“魏王见谅。这便是小子讨要的赏赐。不过并不是小子自己讨要,而是代一位前辈所讨。”
“那位前辈还说:这是你当年欠他的东西,今日还债,从此两清。”
刘元说完,曹操脸色瞬变,眼瞳瞬间收缩到宛若针尖般大小,整个人脸上露出惊骇之色。
刹那间,他仿佛想到了什么,想起了什么!
当年,鲜衣怒马,当年踌躇满志,当年他一人一马,身边跟着无数友人。
其中,最为敬佩的一人,便是那整日斜挎一个酒葫芦,没日没夜讨酒喝的书生——郭嘉!
那是曹操第一次见到郭嘉的时候。
在一个酒楼里,书生爱酒,但在半路上盘缠却被人偷了,付不起酒钱,被店家缠着不让走,十分窘迫。
是他瞧见了,上前帮忙,代付酒钱,方才将这一位嗜酒的书生救了回来。
自己代付了酒钱便要离去,可书生死活不让自己走。
是要还钱?
还是要感谢?
都不是!
而是拉扯着自己,要买更多的酒,俨然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冤大头。
不过,酒钱都是小钱,自己不在乎,也就替其付了,随后二人喝酒,不知不觉竟谈起了天下大势,谈起了心中抱负。
也正是这一次谈心,让二者发现对方的才华,发现对方的价值!
犹记得,临别之时,自己想将其收入麾下带走,但奉孝却言,他还有事,需得回家一趟。
自己不忍心这样的人才就此从身边溜走,便玩笑般地在其脑袋上敲了一下。
“奉孝,我欠你一个‘栗子’,记得来取!”
……
过往的一切,宛若浮海云烟一般,在眼前闪过,曹操脸上忽而露出会心的笑容。
伸手摸了摸头上被刘元敲了的地方,一时间竟还有些享受。
“他,还好吧。”曹操问道。
刘元没答话,而是看向一旁的曹植。
看来这位三公子并没有将十日同命丹的事情告诉魏王,或者说没有全部告知。
否则的话,这位魏王也不会问出这样的一番话。
刘元沉默了片刻,言道:
“十日同命,同生共死。知遇之恩,当以性命相报,生是主仆,死是友人。黄泉路上并相随,幽冥地府皆可行。”
(https://www.bqduo.cc/biquge/124_124981/c41275424.html)
1秒记住笔趣阁网:www.bqduo.cc。手机版阅读网址:m.bqduo.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