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恋爱暴君 > 第10章 妖艳的贱货

方糖皮笑肉不笑的扯了一下嘴角,故意用一种讥讽的语气道,“慕总不是在陪林小姐谈角色,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也不怕林小姐单独在那儿被人欺负?”

这句话成功让暮云泽周身的气压低了低。

程俊然赶紧拉住她,往后退道,“慕总您忙,高歌,我跟小糖在楼下等你。”

说完不管方糖如何挣扎,硬是将她拉进了电梯。

走廊上顿时安静下来,高歌扭头笑望着他,抿唇唤了一声,“慕总”

她的神情跟之前在酒店时候的样子差了太多,就像是戴了一张面具,每一个表情都像是经过精准计算,一分不多,一分也不少,就如同这三年,成功的对他瞒天过海一样。

他看了她良久,才沉沉开口。

“那个角色并不适合你,如果你想要,我可以再帮你物色一部戏。”

高歌有点意外的看了他一眼,而后轻笑着摇头,“三千万的代言费,已经够多了,再接一部戏,我怕自己没什么能交换的。”

她将两个人的关系简单的定为皮肉交易,瞬间让暮云泽的脸色难看起来。

他冷着脸,直接将她推进了一个包间,抵在门板上,捏着她的下巴,重重的咬了一口。

高歌吃痛,忍不住张开唇,暮云泽趁机将舌头挤进去,攻城略地。

高歌蹙起眉,十分干脆的在他唇上咬了一口,血腥味并没有让暮云泽松口,反而让他变本加厉。

他一手摁着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落到她臀上,不轻不重的拍了一下,喘着气,道,“你穿成这样,难道不是为了得到角色做出的‘交换’?”

高歌的心凉了半截,没想到在一起三年,他心里居然这么想她,一瞬间,她只觉得心灰意冷。

“是啊,既然都是卖,我怎么着也有权利选择卖给谁吧?”

高歌用力推开他,噙着笑,说着浪荡话,比起无情,她似乎更胜一筹。

暮云泽的脸上像是覆了一层寒冰,冷得掉渣,他阴着脸,沉沉的望着她,这种尖锐的感觉,让高歌有种对方想撕了她的错觉。

良久,她只听见暮云泽回了他两个字。

他离开后,周围仿佛一下子静谧起来,高歌擦了擦嘴唇,平静的整理着了一下衣裙,从空荡荡的包厢出来。

当初为什么会跟暮云泽在一起,她也不知道,只是看了一眼,就觉得心海泛起怒潮,似乎像是欠了这个人一辈子,所以她来还债了。

她把所有最好的全都给了这个叫暮云泽的男人,却打不动他的一颗铁石心肠。

三年了,她也累了。

兴许是心里憋着太多事儿,杀青宴的时候,高歌喝得烂醉如泥,最后被方糖硬拽着拉走了。

电梯关上之前,正遇见要上电梯的陆少衡。

方糖赔了一个笑脸,拉着烂醉的高歌往边儿站了站。

陆少衡淡淡的扫了一眼高歌,紧抿着唇角踏进来。

他是高歌上部戏《旧爱》的男主角,博瑞今年力捧的男艺人,长得白皙精致,他们虽然在同一个公司,但是接触并不多,陆少衡少言寡语,总让人觉得不好相与。

电梯停下的时候,因为突然的超重,高歌昏昏沉沉的晃了晃,一头栽进了陆少衡的怀里。

方糖瞪直了眼睛,刚想将高歌拉出来,陆少衡突然弯腰将高歌抱了起来。

这回不止方糖,陆少衡的经纪人钱乐也傻了,他都不知道陆少衡什么时候跟高歌关系这么好了。

陆少衡走了两步,见身后的两只没追来,不由得扭头,皱眉道,“愣着干嘛,去提车。”

钱乐这才回过神,赶紧去提车。

一路上,方糖都在偷瞄陆少衡,心里暗戳戳的想,歌儿难道背着她跟陆少衡有交往?可是拍戏的时候,完全看不出来嘛,又或者是拜倒在歌儿的石榴裙的下的信徒?

也不像啊,至少她没有在陆少衡眼中看出一点波澜。

稀里糊涂的想了一路,到了高歌的住处,陆少衡将人抱下车,在方糖的指引下,将人送上了楼,连杯茶都没喝,就走了。

方糖简单的帮高歌清理了一下,就离开了。

这一晚,她睡得很沉,迷迷糊糊想起拍戏之前看到的那张照片,心里一揪,就醒了,天快亮的时候全民星探爆出一条新闻:L姓小鲜肉恋上G姓过气女星,昨晚公寓共度良宵。

微博配图就是陆少衡抱着高歌下车的背影,地点就是在高歌的公寓楼下。

陆少衡粉丝众多,新闻一爆出来,就有人指出所谓的L姓小鲜肉,说的就是陆少衡,而跟陆少衡合作过的G姓女星,只有高歌一个。

两人爆炸式的“恋情”立刻在微博上掀起了惊涛骇浪,双方粉丝撕得不可开交,也有人质疑是为了新剧炒作,毕竟他俩是一家公司的,反正等高歌知道的时候,已经被公司暂停了最近一周的行程。

她坐在沙发上,一边刷着微博,一边抱着泡面“滋溜滋溜”的吸着,完全没有一点儿当事人的自觉,甚至在一个博主发的一篇《有关G姓女星背后金主的十大猜想》的博文下面点了个赞。

原因无他,只因为博主放了一张一年前她在上海电影节上走红毯的照片,当时因为裙摆太长,她险些被绊倒,而记者的镜头刚好捕捉到后面暮云泽凝眉揪心的表情。

评论区里骂声一片,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居然被扯到一起,这不扯淡,取关!

高歌暗笑,用小号评论道,“博主明眼人啊。”

随后又有几个吃瓜群众给她留言,“好像你什么都知道一样,我家男神怎么可能看上那种妖艳的贱货!”

高歌勾唇回复,“你家男神不但喜欢这种妖艳的贱货,更喜欢荡妇。”

刚回完这句话,手机就响了。

高歌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扯了张纸擦拭了一下嘴角,摁了接听。

“爸。”

“小歌,中午回家吃饭,我有话要跟你说。”

高歌应了一声,父女之间没有太多的对白,疏离的像是陌生人。

从她有记忆起,跟父亲高建明的关系就不像一般父女那样亲近,她母亲是高建明的前妻,生下她没多久就跟人跑了,高建明不愿意提起她,而她更是连那个所谓的母亲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高建明的第二任妻子叫罗慧英,两人育有一个女儿叫高静,年纪比她小不到两岁,跟她小白菜一样的苦命不同,高静一出生就是这个家庭的宠儿。

所有高静看上的东西,不管她有多喜欢,都必须拱手让出,高静可以肆无忌惮的在高建明怀里撒娇,享受父亲的宠爱,而她跌破了胳膊,也只换来一句,“太不小心了”这样的责备。

所以很小的时候,她就已经不会像其他小孩儿一样在父母怀里撒娇,这两年,因为她不顾家里的反对,只身闯荡娱乐圈,跟家里的关系,更是势如水火,一年到头,也只有过节的时候,会回去,平常电话都很少联系。

所以高建明这通电话,委实让她意外。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她就下楼打车回家。

高建明的公司这几年经营的不错,家里的条件也越来越好,两年前在金河区买了套别墅,豪华的欧式风格,别出心裁的庭院结构,据说前前后后花了一千多万,高家也渐渐在海城名流界崭露头角,这些高歌都知道,只是不在意,也无所谓罢了。

刚进门,院子里高静养的那条藏獒就叫了起来。

高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差点儿撒丫子跑了,她小时候被狗咬过,所以对这种生物莫名的心悸。

家里的保姆唤了声“大小姐”,高歌匆匆的应了一声,就进屋了。

这别墅买回来到现在,高歌只在这里住过一次,下一次的来的时候,自个儿的房间就被高静当杂物间征用了,高歌懒得计较,干脆以此为由,常住在外也不回来了。

现在打量着一看,又不得不承认还是豪宅住着舒服。

“你怎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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