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灼日,烘烤着大地。秋天的阳光或许不如夏天的阳光炙热,却能勾动人的心火,令人焦躁。
黄泥古道,灰尘滚滚,十一匹马风尘仆仆,在道路上飞驰。
其中,一匹马拉着马车,位于中间,前有五匹马,后面也有五匹马。前后相互照应,各司其职。
若是有心人,就会发现,马车上的马匹与众不同。毛发不仅光滑柔韧,而且隐隐有宝光在浮动。除此之外,马匹的耳后稍偏于头顶之处,有一个小小的凸起,竟然长有一个短角!
寻常马匹当然不可能长角,这匹马可是混有妖兽血脉的特种马。
将妖兽的血脉与寻常野兽融合,也不知是谁提出来的,总之经过各方势力的努力,还是有了一些成果。
这种马,就是其中之一。
妖兽野性难驯,一般人根本无法收为己用。而如果妖兽褪去野性,那不仅说明妖兽有了智慧,更说明实力已经非同小可了,这样的妖兽绝对是一方巨擘,不要说普通人,就算那些大势力恐怕也难以收服。
而将凡兽和妖兽的血脉融合,就很好的解决了一些问题。可以让凡兽拥有妖兽的体力、力量或速度等,又易于驯服,性情温顺,实力不强者也可以驱使。
当然,凡事不可能十全十美,这些特制兽也是有弊端的。妖兽的血脉过于霸道,导致凡兽的生育能力和幼崽存活率降低,使得不能量产。
所以,这种特制兽很少见,因为其价格昂贵,除了富贵子弟用于代步,少有人肯买。
对于这伙人有这样的配置,程诺一倒是不怎么惊奇,毕竟他虽然不知道这伙人的底细,但是其出身于一个不小的势力是不会错的。
和程诺一相比,那些人就不那么淡定了,这样的好东西,实在令人是羡慕不已。
这种马名为恐马,因为它继承了妖兽恐行羊的血脉,也拥有恐行羊最大的优点——极强的耐力!
恐行羊这种妖兽攻击力不强,脚力耐力却十分恐怖,可以不眠不休连续奔行十天十夜,让人惊叹不已。
恐马当然没有那么夸张,但是也可以连续四天四夜奔跑,若是良种,五个昼夜也不成问题。
宝驹令人心动,更何况人了。
程诺一不时注意着同行的其余九名佣兵,想看出来有没有人别有用心。不仅是怕有人打乱计划,更多的是对这种行为的反感。
九名佣兵中,有一个精瘦的老者,眼中炯炯有神,手掌如钢铁铸就,一身爪功练得炉火纯青,实力不俗。
又有一对夫妻,男的浓眉大眼,满脸胡须,女的也十分俊俏,带着一股子英气。
还有一人,长得不咋地,瘦的跟木柴似得,笑起来还颇有几分阴险的意味。骑着一匹马,好像随时会被颠下来。
这四人在程诺一看来都是正派人物,应该不会有坏心眼。虽然那木柴棍长得像反派,但是依程诺一来看,此人并非恶贯满盈的人。
除去这四人,其余人就不好说了,很可能别有用心。
程诺一识人还是有点儿心得的,一般不会错。当然,这个世界不能全看表象,总有一些人擅于伪装,还装得惟妙惟肖。比如说那天夜里来找程诺一的人,绝对是此中高手。
程诺一不断观察这其他人,其他人也在观察着。不过这一路走来,还算太平,没有遇到任何事,也没人率先发难。
太阳西斜,时近黄昏,到了一天中落幕的时辰。
“嘿,小朋友,”程诺一觉得有问题的四人中,一个圆滚滚的家伙向程诺一叫道:“就要天黑了,你去打个前站,找找沿途适合安营扎寨的地方,先清理开来,等我们一起扎营。”
十名佣兵中,程诺一的年纪最小,所以时常被打趣,一些琐事也常常交给他办。
程诺一才不想节外生枝,办正事要紧,既然已经答应,自然要尽力办成。所以对于嘲讽和戏弄程诺一不以为意,而且作为佣兵,拿那么高的报酬,多做点事是应该的。
“听到没有,赶紧去!”程诺一正准备上路,马车的帘子撩开,小家丁伸出头来说了一句,又被驾车的刘管事一手塞了回去。
“去呢……正去呢……”程诺一有气无力,拉着缰绳紧赶几步,从后面到了前边。
“多谢少侠了。”路过刘管事时,传来这样一句话。
程诺一摆摆手:“小事,应该的。”
说着,程诺一扬马鞭,就要抽在马屁股上,却突然发现远处有着一片黑色的东西在涌动。
“那是什么?”程诺一指着,大声提醒。
所有人精神一振,望向远方。
远处,起初因为离得太远,只能隐隐约约看到有一片黑色的东西,而那一片黑色的东西越来越近时,众人渐渐看清本貌。
那是难以计数的马匹,马匹上还有一道道模糊的人影。这么多马匹奔腾着,卷起滚滚灰尘,黄沙漫天,让人感觉有一股扑面而来的气势。
“那……那是!”
忽然,圆滚滚伸手,指向一个方向,众人马上顺着手指看去,随即呆住。
只见一杆大旗竖立,旗帜火红火红,上面绣着一只狰狞的独眼狼头,张着血盆大口,随风鼓动着,仿佛要将人一口吞下。
“独狼帮!”
“天呐,那么多人,独狼帮倾巢而出了吗?”
“这声势,这密集的马蹄声,少说也有一千人。”
“退!赶紧退!”这时,精瘦老者突然喝道,“这里虽在两山之间,但是一马平川,正适合他们群体作战,往后十里有一处天然关隘,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到时我们不管是战是撤都可自如选择。”
众人一听,自然明白这是最好的方法,全部掉头,准备撤退。
然而回头一看,却发现身后有着无数绿油油的光点,又有一道道灰影窜来窜去,定睛一眼,那竟是一匹匹碧眼灰狼!粗略一数,竟然有数百之多!
碧眼灰狼是一种妖兽,模样与普通狼一般,不过它们的眼睛,就算是白天也可以看到幽幽绿光。实力比普通狼强上几分,只是最底层的妖兽。
然而实力再不济,也是妖兽,何况有数百只之多。
所有人一见到狼群,心就凉了半截,这局面,前有狼,后有……后也有狼,两面夹击,让人无路可走。
“据我所知,这附近根本没有狼群,”木柴棍说道,“难道,独狼帮有了能驱使狼群的方法?”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士气陷入了低谷。
“狼群一般以头狼为尊,只要控制头狼,便可驱动狼群,”胡须大汉道,“这世上神技秘术层出不穷,驯兽之法自然流传有很多,不足为奇。现在当务之急是如何脱身。”
“难!”精瘦老者道,“对方数目太多,无论从那边突围都会被缠上,没办法,上山吧!”
此地为两山相交的谷地,大道两边便是怪石嶙峋的山地,不过要上山只能弃掉马匹马车,有些地方还要徒手攀爬,故此没有作第一选择。
按说这个局面,上山是唯一的办法,但是刘管事却断然拒接。
“不行!我家小姐有伤在身,不要说登山攀岩,就是正常行走也很困难。”
众人这才知晓,原来马车中人从不露面,是有这样的原因啊。
不过这样就麻烦了,前后左右都无法通行,只能困死在原地。
精瘦老者一时也没有了办法。
“哼!老子不陪你们玩了!”就在这时,三人排众而出,果断丢下马匹,连招呼都没打一声,便向两边山地爬去。
“你们!”胡须大汉的夫人怒上心头,就要拔剑拦下他们,被胡须大汉拦下。
“算了,他们要走就让他们走吧,不是一条心,留下也没什么用。”
刘管事点点头,扬声道:“如果谁还要离开,刘某绝不挽留,也决不记恨,不会事后算账!”
话一出,圆滚滚迟疑片刻,便走了出来,将一只钱袋送上。
“抱歉,我还是觉得命更重要。”
说完,追着起先离开的三人而去。
“这都是些什么人呐?”胡须大汉的夫人抱怨,一脸唾弃的神情。
小家丁也是暗自懊悔,怎么会选上这样的人。
精瘦老者道:“老话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夫妻尚且有人如此,何况这种钱财交易。”
“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胡须大汉的夫人翻白眼,“夫妻这么啦?”
精瘦老者连连摆手,笑道:“当然不是说你们,你们夫妇生死与共,乃世间楷模,危难关头携手并进,实在快哉!”
“算你会说话!”胡须大汉的夫人笑了。
“别吹捧了,”胡须大汉道,“大敌将近,准备战斗吧!”
“好!”
精瘦老者收起笑容,从行囊中取出武器,那是两只精钢打造的爪钩,寒光冽冽,锋利无比。
胡须大汉夫妇亦各自拔剑,都是三尺长的精钢剑。而木柴棍,则是两把见血封喉的匕首,两手各执一把,灵活多变。
程诺一取出长枪,引起一道道惊呼。
“想象到啊,小兄弟,”精瘦老者道,“你竟然有空间器具,我一直想买来着,可是最便宜的都要千金,总是舍不得。”
“真人不露相啊。”胡须大汉的夫人说道:“你这杆枪也不凡吧,虽然我看不出材料,但此枪隐隐与灵气共鸣,绝对是上好的武器啊。”
“见笑了,”程诺一谦虚道,“其实,我有个想法,或许可以对抗马贼,不知当讲不当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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