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三十三章 猎杀野猪的方法

不过几分钟,一碗满满的食物就消失在他的筷子间。

搁下餐具,高晓明从厨房取出一把砍骨刀,递给正在忙碌的高壮。

对于高晓明突如其来的请求,高壮虽有些失落未尽兴的心情,但仍接过    应了一声,心中不满但无可奈何。

今日新磨的砍骨刀确有锋芒,但在手上握紧时,那种江湖侠士般豪迈之感与平日持日常菜刀的亲切感迥异。

而在高晓明手中,它却仿佛焕发出不同寻常的灵动,他一刀划过,顺畅地剥开皮与肉,刀与动作融为一体。

灯火照耀下的庭院中,高晓明与高壮各自忙着活儿,他们背后的光影交错移动,忙碌且活泼。

不一会儿,野猪皮的大半部分都被除去,最后一刀划出,他们一起抬起那块剔下的猪皮。

高晓明提议:"高壮,帮一下,我们把这只野猪移到门板上。”

回应一声,高壮紧抓野猪前部,合力将去皮的猪放稳。

猪的头部和四个脚蹄因难以剥离而保留原状。

高晓明确信带有皮的猪头猪脚更佳风味,并打算先清理多余毛发。

他挥斧剁掉多余的部位,“等会我们会清理表面毛发再清洗。”

高晓明留下一头猪的头部和一条猪的前肢以自食,余下的脚则计划赠予他人,于是叮嘱:“你不用费神处理其它部分。”

“这样省事就好!”高兴能减轻自己工作量的高壮抱着猪头及猪前腿进了厨房,那里火炉犹有温度,正好烧去多余毛发。

切除四肢后的野猪准备开膛,高晓明要求细奶奶处理猪胃猪肠只需保持干净。

看见祖母准备动手,他赶忙提醒,免得浪费时间。

高晓明细心分工,处理工作进展有序,只剩精美的部分留待进一步享受。

他偏爱猪肚与猪大肠,却嫌弃猪小肠,嫌其口感不好,略带粉质且带有一丝苦涩,不如大肠爽脆美味。

当然,这些食材是不可能扔掉的,他的想法是送给他父母享用。

自从搬入新居开始自己做饭后,他许久未曾回家,家人也未上门造访,只有偶尔与妹妹碰面,问候一下家里的情况。

手拿一个碗,专门盛放猪小肠,又提着一个篮子,篮内装满猪肺、猪板油、猪肥油以及附带着部分毛发的猪蹄,以及两斤优质的肉。

这些东西堆积如山,显得格外丰盈。

不过,这些对高晓明本人来说可能并不急需,但他觉得拿去孝敬双亲,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也挺好。

对于细细奶奶家,他曾购置过两次猪板油,熬炼成满满的猪油罐头。

至今仍有大量留存。

"我会给爸爸妈妈送去。"他说道,抱着那些物资离开了家门。

望着高晓明远去的身影,细细奶奶满心欣慰。

关于与家人的纷争,她多少有些了解。

当初遇见罗小华时,对方不止一次冷言冷语地对她说过。

但如今,看到高晓明打到一只野猪并主动送东西回家,她心里认为这确实是正确的行动!

如果对此视而不见,一旦消息扩散,村民们闲话闲言会如潮水般淹没高晓明。

对他们来说,忤逆父母可是极大的罪过。

等到夜晚降临,高晓明疲惫地归来,时间已相当晚。

发现自家院门已然关闭,仅门缝间露出些许亮光,可见还有人未真正歇息。

他轻扣门板,并道:“是我。”

那时虽然清醒过来,但酒后他妈妈找他谈过一些,他意识到自己或许有些失态。

但他作为父亲,也不应主动去向儿子示弱,和解的关系就这么微妙而尴尬。

如今看到儿子主动上门,高远见内心其实颇为欣喜,毕竟这是做父亲应有的欣慰时刻。

门缓缓打开,光线顿时大增。"妈,爸爸睡了吗?”高晓明问道,“我在山里找到一头野猪,给你们带回了些东西。

剩下的猪肉明天早上拿到军事集镇上卖钱。”

边说边指向手里的货物,然后递给母亲。

罗小华原本有些阴郁的脸色见到那些礼物后立刻有了光彩,连卧室里的高远见也披上外衣走了出来。

“你打到了野猪?用的什么?没事吧?它没有伤着你吧?”担忧的神色在高远见脸上紧锁着,野猪与普通的兔子和鸡可不一样,打猎野猪可是极度危险的行为。

他记得村子里以前有人曾遇见过凶残的野猪,险些为此丧命。

听到儿子的回答,感受到他父亲关心的言辞,他的心里顿时感到温暖舒适。

高晓明摊开双手展示了自己的无恙,自鸣得意地解释道:“我没事,我只是碰巧运气好,找到了一个大便宜,那头野猪恰好只有一只,并且还有受伤,我就是想着试一试。

结果追踪时,它不小心掉进了坑里。”

罗小华瞄了一眼高晓明,心中暗道,老二的运气怎么这么好。

高远见也稍微放心,但仍忍不住提醒道:“还好你没事,以后常往山上跑要注意安全!”

"好吧。

爸,这些肉有些少,如果明天还有剩余,我再去给你们送些。”高晓明开口解释他为何没带来更多的肉。

高远见低头看了看,不算太少,“多余的才奇怪?全都卖了最好!打到一头野猪已经很不错了,把肉卖掉后,你的手上就有钱可用。”

兄弟俩说完这些,刚才的不快暂时消失了,不再触及上次争吵的事情。

这时,小儿子高明万睡眼惺忪地从屋里走出来。

被外界声音吵醒,忍不住起身。

“二哥,你真的弄到一头野猪吗?多大呀?是你一个人背回来的?”他的嗓音激动不已,双目炯炯地看着二哥。

高晓明微笑着回应:“不是特别重,约一百五十斤吧。

剥去皮毛后,真正的好肉也没多少。”

“二哥,咱们快去看看!”高明万火烧眉毛般迫不及待,却被父亲唤住。

“去看啥看?你没见到你二哥浑身沾满了鲜血吗?你就回屋睡吧,不用凑热闹。

二小子,赶紧去水库洗洗再睡。”高远见在这个场合表现出公正,注意到一些罗小华并未察觉的细节。

“好的。”高晓明答应着,低头审视自己污迹斑斑的衣裳,粘着泥土和大量猪血,贴在身上感觉不大舒适。

向家人告别后,补充道:“爸,我后天要和药贩外出几日,可能半个月后才会回来处理药材。”

对于这一消息,他的父亲并无惊讶之色,之前就知道他在村里的收购活动。

高晓明未曾低头妥协,他也没有急于表态。

“嗯,那你一切小心,多听老板的话。”他的吩咐简单却包含关切。

正准备离开,罗小华忽然唤住了他:“老二,你给别人干活儿,人家给了你多少钱呢?”

“这个我不清楚,得看药材的行情怎么样。”高晓明显得有些敷衍,快速离去避免进一步的话题。

回到家后,他取来了替换的衣服前往水库洗澡。

洗完澡回到家里,家中的野猪肉已经被细心照料一番。

肉量过剩,直接摆在门外的长板上,为防范野猫、老鼠等窃食,还覆上了两层纱布,四周还用物体压实,保持通风的同时防止夜晚低温变质。

对于奶奶们的细致准备,高晓明并不再多言,只是安静地回到房间休息。

明天就是军岭的市集,他必须早起去贩卖猪肉。

黎明时分,晨曦尚微明,高晓明已然早早起床。

周围院子静无声息,唯有高壮大叔熟睡的鼾声偶尔传荡。

他选择自己独自去赶集,毕竟昨天细奶奶建议他一同前去,可一人拿这么多猪肉并不方便。

然而,高晓明自有妙招,他将处理妥当的猪肉藏在干净的米袋中,这样一来扛在肩上轻松自如,另一只手则提着一个篮子,装着菜刀、秤,还有满满的一大捆棕榈叶作为替代购物袋之用。

利用棕榈叶,顾客们可以把买来的猪肉穿透个小孔,串上棕叶提走,既方便又有环保效果。

步入村门,独自提着物品的高晓明朝着目的地军岭出发,步伐快速而矫健。

抵达时,军岭还未见人潮涌动,因为天未全明,军岭上的几户人家特意架起了电线,照明照亮了一片区域。

相比之下,高家村的人家生活或许不如这里优渥,原因之一便是地理位置优势显著。

军岭周边几个村庄的集市在此设置,而且它靠近国道及一小火车站,只要勤快,居民们都有机会赚钱。

"瞧,那是高晓明啊!这么早来这儿卖什么呢?"  熟悉他的村民们见状立刻打招呼。

高晓明已经成为市场的常客,经常贩卖野兔或野鸡,并且偶尔还会购买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

他的名声慢慢在外,主要源自于频繁捕捉并售卖野味。

"今天卖的是野猪肉哦,是昨天午后刚捕获的,叔叔,想尝尝野味吗?"  高晓明找个灯火通明的地方停下,拉开米袋便现出那已切割整理好的新鲜野猪肉。

野猪肉在寻常生活中较少出现,与家养猪比较罕见,因此听到这消息后附近的人们立即聚集一堂看热闹。

高晓明毫不避讳别人的注视,甚至问旁边的某人:“叔叔,你们家有废木门吗?可以借用一下?”

那人气量很大地答:“有一块较大木板,你可以拿去用。”说着走进屋里去取来那块木板。

作为集市的第一个营业者,第一批客人自然是那些来卖货物的村民。

野猪肉虽然稀少,但价格相对实惠,不如家猪肉肥胖,更受青睐。

高晓明公平对待每位顾客,称足分量并额外赠送给借木板给他的那人一点猪肉,这让他欣喜不已,面带微笑。

其他人看着也很欢喜,称赞高晓明会为人处世,询问起猎杀野猪的方法。

趁此早市还不拥挤,高晓明开始自吹自擂,说拳打一出便野猪丧命、一脚踹出惊动黄牛的话语滔滔不绝,听得人们情绪激昂。

尽管知道他在吹嘘,却没人点破。

随着晨曦微透,赶早买卖的村民越聚越多,挑着货物寻找合适地点搭台售卖。

除了蔬果鱼肉贩,卖日用杂品的小贩也开始抢占一席之地,整个市集越来越热闹。

随着人群增长,买家也随之增加,高晓明不示弱地扯开嗓子叫卖起他的野猪肉。

在高晓明的热情促销下,野猪肉卖出了些许成果。

然而通常集市每次都会宰一头家猪才足以清空库存,如今他又带来一头野猪,使得原本适中的市场有些承受不住压力,卖肉的商人对他露出明显的不满眼神。

面对这种情况,毕竟集市规模有限,竞争不可避免,所以高晓明只能坦然看待别人的不满,并当作看不见。

直到接近上午10点,他还未能把那堆野猪肉卖完。

一百个人中,有的尝鲜会选择野猪肉,但大多数更喜欢口感柔嫩的家猪肉,觉得野猪肉太柴。

高晓明低头审视木板上的野猪肉,估量还剩下十多公斤,决定不再浪费时间,迅速将其装入袋中,将木板归还。

离开后,他并非立即回返,而是前往军事基地附近的那户农家。

这家主人拥有拖拉机,高晓明计划让他第二天帮忙送自己到县城火车站,带着几个帮手和大量的药材,交通工具不可或缺。

还未进门前,他就认出一个面孔。"那位先生,”一位年轻人捧着一把毛栗,满心感激牵住中年男子陈国林的手,哽咽道,“国林叔叔,上次真的是亏得你了。

若非你开车送我妈妈去医院,她恐怕就没命了!国林叔叔,我家贫苦得很,实在没有足够的钱财来酬谢您,这一篮毛栗是在山里找来的,算是我的一点儿心意,请您收下。”这位就是家有拖拉机的陈国林,面对年轻小伙子,他深感惋惜地叹了一口气。

年轻人他自然认得,正是住在附近山坡下的那家人。

家中贫穷,他家里人生病:父亲体弱多病无法劳作,弟弟患上麻痹症行动不便,全仗母亲和两个劳动力维持生计。

不久前,他的母亲突发疾病,危在旦夕,陈国林闻讯当即驾着拖拉机救急。

经治疗后母亲虽然好转,但并未康复。

(https://www.bqduo.cc/biquge/123_123043/c46793280.html)


1秒记住笔趣阁网:www.bqduo.cc。手机版阅读网址:m.bqduo.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