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厂花太凶猛 > 第677章带头大哥

参观完院子,林致远要给李志昆泡茶。

李志昆一摆手,“别忙活了,你这院里连个使唤的人都没有,去我那吧!我家有保姆,还有好茶,对了,晚上就在我那吃,刚才没吃到炸酱面,我给你做,尝尝我的手艺。”

林致远就这么跟着李志昆去了他家。

李志昆这个四合院也是后买的,面积比林致远那个小了些,两进院子,五百多平,只住了李志昆以及他的司机、保姆三个人。

一进屋,李志昆就打发他的司机去买菜,然后他把林致远领到了堂屋,神神秘秘的拿出了一个竹筒,“小林子,今天你有口福了,这是前两天别人刚送给我的大红袍,据说是武夷山上下来的,等闲可喝不到。”

他这么一说,林致远就明白了,这茶叶可能是产自武夷山九龙窠峭壁上的母树大红袍,树龄已经有三百多年历史,这棵树上的茶叶有钱也买不到。

“李叔,我不懂茶叶,也喝不出个好坏来,这么好的茶叶给我喝就是浪费,还是换一样普通的吧!”

林致远越这么说,李志昆就越要给他尝尝。

当热水注入茶壶,一股浓郁的茶香味立刻充斥了整个房间。

就连不懂茶的林致远也被这股茶香吸引了,“好香,果然不是凡品。”

李志昆哈哈大笑,给林致远倒了一杯,“来吧,小林子,尝尝看怎么样?”

林致远浅浅的喝了一口,茶汤入口滑顺细腻,醇厚绵绸,回味持久深长,确实是好茶。

李志昆笑的眯缝眼儿几乎都看不见了。

两人喝着茶水,随意的聊着天,李志昆彻底弄明白了林致远和谭明春之间的恩怨,原来两人的梁子在琼岛时就结下了。

“这些人哪,无法无天惯了,干什么都得说上句,确实是有些太不像话了,不过小林子,我也得说你两句,我看你是个挺沉稳的人,今天怎么这么冲动呢!要知道谭家可是不好惹的,要真把谭明春惹急了,牵动到后面的大人,你还真不好收场。”

“李叔,今天确实是有点情绪,她一口一个要我补偿她,我又不欠她的,热血一上头,就和她吵起来了。”

李志昆点点头,“我看谭明春对你确实有了爱才之意,今天她这还算是克制的,要是换了别人,绝对就没法收场了,你也不用担心,等明天晚上她过来,我摆一桌酒,有什么事把话说开就好了。”

“多谢李叔了,给你添麻烦了。”

李志昆看样子谈性颇浓,他看林致远很顺眼,于是便主动给他讲起了自己的传奇人生。

“小林子,实不相瞒,我这前半辈子顺风顺水,没遇到过什么挫折,小时候学习不好,家里人就送我入伍参军,在部队干到营级,然后回燕京,进了部委工作,没几年就当上了处长,娶的老婆也是门当户对,很漂亮,生了一个儿子也很可爱……”

李志昆喝了一口茶水,“八一年,我老婆,不,前妻,出国留学去了,对了,她是大学生,比我有文化,她这一出国,我的人生就彻底变了个样。”

李志昆苦涩一笑,“她在国外见识到了不同的世界,说什么也不肯回国了,八二年,和我离了婚,把孩子也带走了。当时我大病了一场,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我就想,国外有这么好吗?居然能让一个人抛家舍业,连家庭都不要了。我一气之下辞了职,也出国了……”

李志昆的目光盯着对面雪白的墙壁,仿佛那墙壁不存在似的,他的眼神可以穿越到无限远处。

“从八二年到九二年,我在国外整整十年,什么活都干过,刷盘子,修车,修水管,擦鞋……我在国内的时候过的也是人上人的生活,但是到了国外就成了社会最底层。”李志昆突然扭过头,探过身子,直直的看着林致远,“小林子,你知道吗?即使我在花旗国干这些让人瞧不起的活,挣的钱仍然是我在国内当处长的几倍,甚至是几十倍,这就是国家的差距啊!”

林致远点点头,他理解李志昆。八十年代,即便是一个处长,工资也不过几十块钱,可是在国外打工,每个月怎么也得有几百美元,这根本没有可比性。

“后来我在花旗国站稳了脚跟,靠着家里的资源开始做外贸生意,把国内的丝绸、工艺品运到花旗国卖,赚了不少钱。九二年我回国了,想在国内做点生意,如果有可能,我想用自己微小的力量帮帮这个国家。”

李志昆最后一句话让林致远肃然起敬,这是一个有家国情怀的男人。

“李叔,那你现在主要做哪方面的生意?”

“还是外贸,我在花旗国那边有自己的外贸公司,在国内组织货源运过去,已经做了这么多年了,公司有专人管理,不需要我(河蟹)操什么心了。”

两人聊的正热乎,司机买菜回来了。

李志昆站了起来,“致远,晚上我给你做炸酱面,你可别嫌简陋啊!我跟你说,这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炸酱面,我在花旗国的时候做梦都想吃这一口。”

林致远跟着李志昆进了厨房,李志昆开始一通忙活,和面,擀面,切面,炸酱,切菜码……

从他熟练的动作看得出来,这位一定是一个经常做饭的主儿。

面条终于做得了,李志昆也出了一脑袋的汗,堂屋的八仙桌上整整摆了满满一桌,除了两碗面条和肉酱之外,其余的都是菜码,五颜六色,琳琅满目,青豆、黄瓜、白菜、豆芽、香椿、芹菜、水萝卜、菠菜、黄豆......

就这一桌子,不用吃,光看就能让人流口水。

“来吧,小林子,别客气了,用你们东北话说,开造!”

两个大海碗,里面盛满了刚出锅的过水面条,各式菜码往碗里一堆,再拌上香喷喷的肉酱,吃上一口,给个皇帝也不换啊!

两人索性也不坐了,一人抱着一个大海碗,蹲在屋檐下,一口面条一口蒜,吃的这叫一个过瘾。

“小林子,怎么样?好吃吗?”

“好吃,我敢保证,这是迄今为止,我吃过最好吃的炸酱面。”

一大海碗面条下肚,林致远吃得肚儿滚圆。吃饱喝足,林致远告辞回家。

等他出门后,李志昆打了个电话,“你不是在琼岛炒过房吗?听说过一个叫林致远的吗?对,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

李志昆已经对这个年轻人非常感兴趣了。李志昆能在燕京城做到人人信服,自然是有他的本事的。

他故意给林致远讲起他以前的故事,是为了迅速拉近双方的距离,打消林致远的戒心。

两人聊了一下午,他从林致远的言谈中发现,这个小林子的见识远超同时代国内的年轻人,甚至在很多方面自己都不如他。

怪不得谭家那个魔女一定要招揽他。

他欣赏这个年轻人,所以一定要查查他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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