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说得对,死对现在的她来说,就是一种奢望!
叶朝歌真真的让她生不如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绝望!
……
叶思姝是在快三岁的时候去到的国公府。
那个时候她还不记事。
等她记事后,她就是国公府的大小姐叶思姝。
她有一个兄长,与她并不是很亲,那时候她不明白为什么,只知道,自己的兄长不喜欢她。
她还有一个青梅竹马,是伯恩侯府的世子,叫陆恒。
他比她年长几岁,待她很好,比起叶辞柏,陆恒更像是她的兄长。
他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有人说过,长大是痛苦的代价,那时候她不明白,直到自己亲身经历了,她才知道,此言不虚。
长大了,知情也懂情了。
陆恒心悦她,从早她便知道了。
陆恒长得好,又是伯恩侯府的世子,能力出众,才华无匹,这样的人,是上京万千闺秀梦寐以求的郎君,最关键的是,他欢喜她,待她好。
这样的人,不管是横看竖看上看下看,都是顶顶好的夫婿。
可她还是瞧不上。
她总感觉,自己能嫁得更好,一个小小的世子妃,未来的侯夫人,这样的身份,并不能满足她。
她想要的更多,她的目标更高。
很显然,陆恒这个世子,并不能满足她的野心。
从一开始,她就没想过要嫁给他,与他相交,概因他对她的情,以及他的身份。
试图为自己增添助力。
她努力的让自己往上爬,一直往上爬,不择手段的往上爬,只要能如愿,只要能爬上去,任何人,任何事,都会成为她的利用。
可是,她跌了下来,从高高在上的云端,跌落到泥土里,甚至在地上打了个滚,浑身脏兮兮的,用多少水都洗不掉的那种。
她爬不动了,不得不另寻僻径。
而陆恒,便是她的退而求其次。
只是好像晚了,郑芸那个老不死的竟然将她拒之门外,而陆恒,软弱的像个女人似的,没有一点的硬气,将她安置在了外面。
不过不要紧,只要她将陆恒箍在身边,即便是暂时入不了侯府的门,总有一日,也终会进去那道门!
时至今日,她仍是忍不住的去想,如果当初她能坚持下去,而不是在叶宇轩找过来的时候,再起歪念,现在的结局,是不是就会改变?
如果她没有动歪念,她现在是不是已经进了侯府的大门,已然是世子妃?
没有恩雪什么事?
可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如果。
恩雪……
这个名字,已然成为她的难堪。
想当初,还是她收买了恩雪,让其前去芙蓉楼赴约。
而现在,她成为生死不能自主的乞丐,而当初被自己瞧不上,利用的恩雪,却成了世子妃。
夜越来越深,初春的夜晚,冷入骨髓。
一切已然无可挽回,她……
注定了要匍匐在地,苟活在这世间。
……
洗三礼,叶朝歌自是没有去,只是派了红尘送了礼去伯恩侯府。
临近中午,红尘才回来。
“小姐,陆世子的情况比奴婢预期的还要好呢。”
红尘回来后,便叽叽喳喳的说起在侯府的情形。
“那就好。”
叶朝歌淡笑。
派红尘过去侯府,是郑芸提的。
明着是代替她过去观礼,实则主要目的在陆恒。
“不过……”
“恩?”
“小姐,侯府小少爷的身子母体自带的虚,日后怕是要好生将养,否则……”否则能不能长大都是一回事。
闻言,叶朝歌颇为意外,“还有这事?”
“当年恩雪的身子奴婢亲自看顾过,能怀上已然是意外,她的身子本就损伤严重,尽管怀着的时候精养着,到底是不比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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