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凭大热天,为了满足心上人的口腹之欲,就顶着大太阳去抓一堆小龙虾回来,就很让人满意了。
多少人是动嘴不动手的。
嗯,因为在深山老林的庄子里,所以长公主一时嘴快的消息还没传过来。
全都不知道京城已经传遍了裴萧萧和韩长祚定亲的事。
只当韩长祚是心悦美人,努力表现,争取早日上位。
作为手帕交,趁此机会,多给人家下下绊子,为裴萧萧争取一系列日后不平等条约才是最要紧的事。
要是连她们这关都过不去,还想让裴相和裴孟春认可,这不是在开玩笑吗?
韩长祚一到,崔青卿就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开始发挥。
“萧萧做的饭菜,韩公子都吃了那么多次,想来一定是心中欢喜的。”
韩长祚很老实地点头。
“公主府的厨娘手艺远不如萧萧。我能吃到,是我的福气。”
说罢,偷偷看了一眼裴萧萧。
嗯,叫她萧萧没生气。
崔青卿笑得眯起眼。
“可你不能欺负萧萧手艺好,总让人做给你吃。韩公子可会烹制食物?”
韩长祚苦思冥想,忐忑地问道:“烤肉算吗?”
哈都教给他的,用野外随处可见的野草,混合起来作为调料。
正宗的北戎口味,和大晋的烤肉味道不一样。
北戎百姓活得糙一些,飘泊不定,在冰天雪地中四处奔波赶着牛羊,寻找栖身之地,想着如何生存下去,有口热的吃,已是该感谢长生天的赐福。
大晋百姓为田产奋斗一生,更喜欢安定的生活,农忙时全家齐上阵,在田间耕作,农闲无事可做,有兴致琢磨精致的菜色。
生活方式的不同,让两国百姓有了不一样的生活习俗,饮食文化。
韩长祚不知道自己做的烤肉,她们能不能接受。
北戎烤肉重在快捷方便,腌制时间很短,偏向重口味,旨在果腹。
大晋烤肉重点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腌制时间长,更清淡些,也更注重发挥出肉本身的鲜美,不像北戎那样当作主食,只是道过嘴瘾的硬菜。
两国差异如此之大,难免叫韩长祚担心她们吃不惯。
虽然哈都说,自己烤的肉,是他吃过最好吃的。
但韩长祚觉得,这话是有水分的。
而且还不小。
那可是看着自己长大的哈都。
小时候调皮犯错,只打一起作案的亲儿子忽齐勃,都不会动他一下的哈都。
对于自己的厨艺,韩长祚不算有自知之明,只能说,自我评价十分谨慎。
但没想到,烤肉正好对上了崔青卿的胃口。
在家吃的都是蒋燕娘做的江南菜色,和北方的菜色相比,精致是精致,但嘴里很容易淡出鸟来。
崔青卿在外,就喜欢吃家里吃不着的粗犷硬菜。
“可以啊,你做一个出来看看。你不做,我们也吃不着,怎么知道味道如何?”
说着朝裴萧萧挑挑眉。
少一道菜,给你减轻负担了。
“行。”
韩长祚一口答应下来。
“可有想吃的肉?若是厨房没有,我去林子里找找。”
孟白龟阴恻恻地笑了一声,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往外蹦。
“兔子肉。野兔子肉。”
兔子可不好猎,目标小,弹跳能力强,而且这么多人,光一只可不够。
除非讨厌鬼能掏了兔子窝,否则等她们吃完,还在找兔子。
韩长祚知道小乌龟精是故意为难自己,也没发作。
在萧萧面前要维持形象,容忍她的“好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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