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那些年,我在下面兼职的日子 > 第192章 过了界的代价

等邓江被家人发现时,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
  这可把他爸妈吓坏了,连忙把儿子送到了医院。
  但由于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医院也无力回天了;
  在重症监护室住了几天后,邓江还是死了。
  临死前,邓江对他爸妈说道:
  “我...是吃了王大爷家的香肠,才中毒的。”
  他爸妈一听,立刻就拨通了报警电话;
  同时,把家里剩下的香肠交给了警方。
  通过化验,香肠里的确含有剧毒;
  得知化验结果,邓江母亲直接破口的大骂:
  “王老头好歹毒的心!不过就是偷他几根香肠,他竟然要害我儿子命!”
  “我可怜的儿子啊,年纪轻轻就被害死了。”
  画面外的陈易紧皱着眉头,你咋不说你家儿子年纪轻轻不干人事呢?
  很快,警方就采取了行动;
  当警方找到王大爷时,他很爽快地就承认了,确实在香肠里下了毒。
  在得知自己要被判刑时,王大爷直呼冤枉!
  “他不偷我腊肠,就不会被毒死,我无罪!”
  画面一转,来到了法庭;
  王大爷只承认下毒,不承认故意杀人;
  王大爷始终认为,小偷的死不能怪他,他下毒是想惩罚小偷,只是没掌握好剂量,根本没想要将小偷致死。
  况且,香肠是放在自家院子里的;
  小偷来偷三次,就算有错也是小偷有错,他不来偷香肠不就没事了吗?
  可检方并不认同,检方认为,就算本案中的受害人不去偷香肠,也有别人误食香肠的可能;
  所以王大爷在香肠里下毒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大爷主观上是要下毒报复小偷,客观上明知下毒可能会毒死小偷但还是去做了;
  主客观一致,因此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同时还认为,王大爷有几个可从轻处罚的情节:
  1、受害者盗窃了王大爷3次腊肠,虽然盗窃价值不大;
  但其多次盗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属过错行为,故可对王大爷从轻或减轻处罚。
  2、王大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虽不是主动投案不构成自首,但可以认定为坦白情节。
  最终,法院结合王大爷在本案造成的影响及其坦白情节等;
  酌情对王大爷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王大爷被判刑后,画面中止,随后开始消散...
  看完这一切,陈易很是无语,千头万绪不知从何说起;
  邓江偷东西可恶,三番五次欺负这么个独居的大爷。
  他家里人更可恶,明知道儿子偷东西但从不加以管束,还默默放纵;
  等到他们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报起警来比谁都快。
  该报警的应该是王大爷才对...
  从情感的角度看,陈易很理解王大爷的感受,逮着他一直偷,实在是太气愤了;
  但法律上讲,偷窃不是死罪,王大爷的做法超过了界限,就得为此付出代价。
  或许王大爷当时是真的没想要小偷的命,但事情发生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了解了前因后果,陈易也差不多也知道邓江为什么不走了;
  想等着王大爷出来把他带走呗?这怎么可能!
  王大爷确实不小心毒死了他,但也因为这事付出了代价;
  邓江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了,该去哪去哪吧!
  陈易直接把手放在邓江的名字上,下一秒,周围环境开始变化;
  站定之后,诶,是在王大爷家那个熟悉院子。
  只是看起来,这个院子已经空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没有生活的痕迹;
  陈易在院子里左看右看,都没发现邓江的身影。
  正准备进去看看时,耳边传来一道声音:
  “你是谁,来这里干嘛?”
  陈易顺着声音源头望去,发现院墙上正蹲着个灰蒙蒙的阴魂,可不就是邓江嘛!
  他还是保留着生前的习惯,爬墙。
  陈易看着他说道:“我是地府过来,带你走的。”
  邓江从墙上跳了下来:“带我走?我不走!”
  “除非你把王老头带着一起,我才会跟你走。”
  陈易想都没想就回答道:“不可能。”
  邓江往院子里的板凳上一坐:“他害我,就得偿命。”
  “现在的律法不如以前,还是以前好啊,杀人偿命。”
  陈易听的都想笑,一辈子偷东西的人还有脸提以前?
  “你该庆幸现在不是以前,以前啊,像你这样的小偷被抓住是要活活打死的。”
  “还偿命,王大爷凭什么给你偿命?他的香肠好好挂在家里,你不偷不就没事了?”
  邓江却是立刻反驳,振振有词道:
  “是他自己没把香肠看好,才会被我偷的。”
  好家伙,这清奇的脑回路,倒打一耙怪上王大爷了!
  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更何况是邓江这种瞄准了经常蹲点的惯偷!
  陈易知道,跟这种人,是没有道理可讲了;
  毕竟他从小偷到大,偷,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或许只有到了第十六层,火山地狱,他才会知道什么是错;
  (损公肥私,偷鸡摸狗,抢劫钱财,放火之人,死后将打入火山地狱,被赶入火山之中活烧而不死。)
  于是陈易直接解下腰间的锁魂链,对着邓江扔了过去;
  随后将捆成粽子一样的邓江重重往前一推,生门就出现了。
  押着邓江进入生门后,把他交接给渡口的鬼差,陈易就回去了;
  像他这种死不悔改的人,实在没必要和他浪费口舌。
  回到办公位收拾东西时,陈易听到对面桌的女孩子吐槽:
  “什么人啊,想杀别人,结果被反杀,还想待在人间报仇?”
  “法律都判人家没罪了,报你大头鬼!”
  陈易听的有些想笑,想起了有一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昆山反杀案;
  难道她碰到的是那个案子?
  陈易有些好奇,但又不敢去问,怕吓着别人;
  毕竟在他们没开天眼,从他们的视角是看不见陈易的,也听不见什么声音。
  想了想,还是算啦,回家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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