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之前,我先抽空去看了一眼程程。
我去的时候程程抱着被子睡得十分香甜,还迷迷糊糊地叫着“妈妈”。
小嘴一张一合,声音有些软糯。
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下来。
生活破破烂烂,小家伙缝缝补补。
日子过得再糟心,看一眼小家伙都会觉得这个世界对我还是手下留情的,把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家伙送到了我的身边。
有些人不必要做什么,只要存在,可能就是其他人希望的一部分。
不想打扰程程休息,我也没有叫醒他,轻手轻脚地离开了。
关上门回家的路上,我还在绞尽脑汁想应该怎么跟父母解释“带薪休假”的原因。
想着想着,总觉得有些奇怪,余光往后一瞟,看到了一个带着口罩的人。
那人见我回头,飞快地往一边的小巷子里一躲。
我一眨眼,就只能看到他的一片衣角了。
我心中一紧。
松州市和苏州不一样,安全系数不高,街上随时会有喝醉酒的流浪汉,也有可能发生犯罪事件。
地方新闻里时不时会报道,某某被抢劫,某某被小混混纠缠……
能被报道出来的,还是已经解决的事情。
在并不繁华发达的小城市,在一片又一片的阴影中,总是潜藏着许多的罪恶。
松州市的孩子从小就会被教育提高警戒心。
我怀疑,有人跟着我。
但同时又有些奇怪。
作为在这里长大的人,我对这些街头小混混的行为模式还是有一定了解的。跟踪女孩子,无非为了钱或者色。
为了钱的话,宋与念那样的打扮走在路上倒还有可能被盯上。
我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在松州市长大的小姑娘,从里到外都透出了两个字——“穷酸”。
正常情况下,这些小混混可不会把主意打到我身上。
为了色的话,之前的我倒还有可能,我也确实遇到过。
但是现在……
我摸了摸脸上的纱布。
伤口应该已经开始结痂,时不时会有痛痒感。或许不久之后我就可以取掉纱布,再过一段时间,痂也会自然脱落。
但起码现在,我应该被归在“丑八怪”的行列里。
既不是为了财,也不是为了色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不会吧,宋与念又来这一招,她不嫌累吗??
怀着崩溃的心情,我暗自注意着身后,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躲到家里应该没什么用,要是有小混混持刀上门,我父母的第一反应大概就是把我扔出去。
当然,我要是受了严重的伤会严重损毁我的“价值”,但是他们也只会觉得有些许痛心,并不觉得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放弃我是一件不太值得的事情。
所以我换了个方向,往警察局那边走去。
警擦局对于小混混的威慑力还是挺大的。
身后跟踪我的人敏锐地发现了我的意图。
他加快了步伐。
我心中更加紧张,呼吸也有一些紊乱。
虽然我觉得宋与念并不想直接弄死我,虽然只要没死一切都还可以接受……但我还是很害怕!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重,那人明显是发现我改变了路线,不打算偷偷跟踪了。
我一咬牙,回头大喊了一句:“别跟了!我已经报警了!”
喊完,我撒腿就跑。
那人先是愣了愣,随后也不装了,跑了几步追了上来。
我无奈地发现:拼体力,我真的不行。
好在刚才我已经点开了手机页面,现在只要立刻拨通110……
“啪”的一声,手机被扫落在地。
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心一揪,害怕我的手机尸骨无存。
但是还好,坚持了这么些年的旧手机都多少领悟了金刚不坏的天赋,它在地上滚了两圈就停了下来。
看上去没事。
一口气还没送下来,阴影便将我笼罩住。
我哆哆嗦嗦地抬头,看见了一双眼睛。
眼前的男人戴着鸭舌帽和口罩,但是一双眼睛意外地有辨识度。
因为和我想象中那些猥琐的小混混不一样,这个人的眼睛居然称得上好看,只是眼眸中泛着冰冷阴郁的光芒。
“你是谁?别杀我,我可以给你钱……”
人的脑子一抽风真是什么都说得出来,空头支票也是随便开。
我哪来的钱?
戴着口罩的男人嗤笑一声,伸手把我推倒在地。
他的手劲超乎寻常地大,我重重落在地上,虽然及时伸手支撑住身体,手掌却被粗粝的砂石磨破了皮。
我倒吸一口冷气,不住地往后缩,还往四周看了看。
这一刻,我无比希望有什么愿意管闲事的人路过。
之前半夜被小混混追着到处跑,我遇到了沈知闲。被唐宸弄得狼狈不堪,我又遇到了他。
这给我带来了些许隐秘的希望,我希望这次还有人能突然天降来救我。
事实证明我不可能永远都有运气,没有谁会时时刻刻英雄救美,想着被拯救似乎是不太现实的事情。
没有任何人出现。
“是你……害了与念……是你……”
“都怪你……都怪你……”
戴着口罩的男人喃喃低语。
他的声音也有种出人意料的清澈感。
我只觉得绝望:“又是宋与念?我到底对她做了什么?”
“为什么都要怪我?!”
男人如魔怔了一般听不到我的话,一脚踹在了我的腹部。
暴力让他肉眼可见地兴奋起来:“杀了你……杀了你……”
……艹,遇见神经病了!
这种人不应该被关在精神病院吗?
我强忍住疼痛和对死亡的恐惧,继续试图沟通:“你……你是宋与念的粉丝?”
还是神经病粉丝?
“与念……喜欢与念……”他口中嘟囔不清。
我赶紧说:“我真没对她做过什么,你要是这么爱她……你去绑架福严子啊!!”
傅延之可是夺你所爱,我只是一个无辜的路人!
男人完全没心思搭理我,只是重复着抬脚踹我的动作。
我疼得根本没力气反抗,只能蜷缩着身体护住头部。
幸好这个精神不正常的人好像没有用武器的概念,没有拿起旁边的石头在我脑袋上来两下——要真是那样,我今天大概率就真的死在这儿了。
见我抱着头奄奄一息,他停了下来。
他满意地点点头,转头就走。
好像刚才并不是暴打了一个小姑娘,只是踩死了一只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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