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静柔?”
“冯静柔!真得是你?!”
一个推着自行车的男人,风风火火地撞入了冯静柔的视野中,似是刚巧路过的样子。
他个子很高,身穿白衬衫、黑西裤,头发用头油梳得乌黑油亮,很是气派。
秦安安眨着眼睛看向那男人。
不认识。
【是妈妈的发小吗?】
冯静柔心说:不是。
“沈言。”她认出眼前的男人。
是当初跟她一起去槐花村下乡的知青沈言,也是李银玲的前夫,李爱华的生父。
时间让冯静柔和村里的人都变老了许多,却仿佛偏偏放过了沈言。
他跟刚离开槐花村时,并没有什么变化。不知道是冯静柔的错觉,还是衣装的加持,感觉沈言似乎还变得年轻了好几岁。
故友相见,气氛很自然变得热络起来。
沈言格外高兴,说什么都要请冯静柔母女吃饭。
他找了一家地道的沪市菜餐厅,点的每一道菜都是沪市孩子从小到大的回忆。
冯静柔一边喂秦安安吃饭,一边听着沈言絮絮叨叨地讲当初在槐花村下乡的生活,后来又讲到他回沪市以后官途顺畅,现在已经做到区工商局的领导,风光无限。
独独露掉了他在槐花村结婚那一段。
秦安安听着他的话,不赞同地拧眉。
【这男人,在槐花村插队时,为了过上好日子,做村长的上门女婿。一旦能回城,就抛妻弃子。自己日子过得好了,也没想过把孩子接上海来读书,这样的男人,不可交!】
冯静柔听着安安的心声,表示赞同。
不过,她不是李银玲,不会费心去评判沈言是不是一个好丈夫。至少他做朋友是合格的,当初在槐花村时,对她和其他知青都很照顾。
听说冯静柔要开服装厂,沈言打心里为她高兴,直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他绝对会帮忙。
后来又聊了很多。
直到桌上的菜快见底了,沈言沉默许久,干涩地问了一句:“他们还好吗?”
秦安安挑起小眉毛,玩味儿地看着沈言。
【他们,是指李银玲和李爱华吧?】
【能想起糟糠妻,总算还残存一点点良心。】
【妈妈,快点告诉他,让他带妻子儿子来沪市生活啊!李爱华要是能来沪市读书的话,人生肯定会好上百倍千倍!】
冯静柔仔细打量李爱华的表情,反问:“你觉得,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在农村,能过得好吗?”
“两……两个?”沈言惊愕地瞪圆眼睛。
“你走的时候,李银玲肚子里已经有了你们的女儿。”冯静柔轻描淡写地说道。
看到沈言脸上掠过一丝悔意时,她居然暗暗有些畅快。
在她心里,李银玲跟曾经独自撑起家的自己一样,都是可怜的女人。
冯静柔暗示沈言,李银玲心里还记挂着他,如果有可能的话,希望他能跟李银玲再续前缘,给两个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沈言却不接话,只是长久的沉默。
冯静柔忽然懂了什么。
临别时,沈言去街对面的银行里取了五百块钱,让冯静柔转交给李银玲。
“别跟她说是我给的。”他像是突然得颈椎病,自从提到李银玲就一直低着头。
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口老痰,软哝哝地吐词含糊:“就说是政府的救济款,或者半夜扔进院子里让她捡到,总之,别说是我给的。”
冯静柔不用问,也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
他不想再给李银玲希望,不想让李银玲来沪市找他,甚至不打算再见自己的亲生孩子。
最大的可能是沈言又成家了。
冯静柔没有多言,应下他的嘱托。
沈言骑着自行车离开,在街角转弯时不小心轧上了虚掩的下水井盖,连人带车结结实实摔了一跤……
跟沈言分别后,冯静柔鼓足勇气,带着秦安安再次去了自家小洋楼。
她外公以前是开当铺的,家产颇丰,这栋小洋楼就是外公的产业。
小时候,她跟着爸爸妈妈一起住在外公家。
夏天的夜晚,她总喜欢坐在院子里,仰望天上的星河,枕在外公腿上听他讲生意经。
哥哥冯静安却最烦听外公唠叨,最爱爬梧桐树上掏鸟窝,或者拿着弹弓满世界打鸟。每每他出现,鸟儿们总会四散逃开,扑棱棱地掉落一地羽毛。
每次看到哥哥顽皮,爸爸总是忍不住教育他要多读书,多多充实自己的灵魂,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哥哥却总是不听,说多了甚至会报复性的撕毁家里的书。冯静柔为了保护那些书跟他打过许多架,有时候能打赢,更多时候是输的一方。
哥哥打起架来下手没轻重,不过,在害妹妹受伤后又会很自责,亲自帮她抹紫药水。
对于这个哥哥,冯静柔真是又爱又恨。
想起生活在这栋洋楼里的小男孩儿,如果他是哥哥的儿子话,那么,哥哥现在应该已经有出息了吧?
做了爸爸口中“对社会有用的人”了吗?
爸爸妈妈呢?
现在已经过上安稳的退休生活了吧?
他们全家生活在一起,应该很幸福吧?
冯静柔心思万千,指尖颤抖地摁响门铃。
“叮咚,叮咚……”
短暂却又漫长的等待后,铁艺雕花大门被缓缓打开。
门内站着一个气质优雅的老太太。
“请问,你找谁?”老太太疑惑地看着冯静柔。
冯静柔看到老太太,也有些意外:“你好,我找冯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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