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灵赋 > 第5章 灵赋三

6月26日,五点半,又是晴朗的一天。
  初升的朝阳,驱散着围绕着柏木的晨雾,朦胧之间,阳光泼洒,色彩缤纷,将柏木映衬得古典而文雅。
  随手关掉定好的闹钟,王彻感觉头很疼。
  昨天还好,看来不是作息的问题,最起码关键原因不是。
  “是梦!昨晚的梦,”自语一句后,王彻又回想了一下范东临和川次一郎的战斗,果然还是那么清晰。
  想着想着,头疼好像又加重了点,王彻揉了揉太阳穴,停下了思绪。
  至此,王彻明白了两件事,第一,自己的灵赋多半就是这个了,具体叫什么,还不知道,不清楚公社中有没有记载过先例,一会儿去找丹尼尔问一下。
  第二,就是这个灵赋相当的消耗脑力,毕竟细节太多,和普通人相比,就像抽象派的两笔画出一只虾和齐大师千笔画虾的区别。
  不知道自己的脑力有没有提高,八成是有的,要不然头肯定更难受。
  看来以后使用这个能力得有选择的忽略掉一些东西,就比如思考昨天范东临和川次一郎的战斗,竞技场外的人大可不必出现。
  王彻想着和灵赋相关的事,不由得长出一口气。
  虽然目前还不知道这个灵赋具体能发挥什么作用,有没有附加能力,不过自己还是很满意的。
  之前了解过,有一些灵赋相当鸡肋,自己的应该算不错了。
  这样想着,王彻感到大脑一阵刺痛,原本半撑着的身体又躺了回去。
  “啊,再睡两小时。”
  三个小时后,王彻将延迟了好几次的闹钟彻底关掉,稍加洗漱后,打开了论坛。
  昨天热度不低的战斗竟然只排到了第三?
  王彻看了眼排名第二的事件,“爆破组本月第十五次自爆,”这个标题还带记录的。
  见此,王彻不自觉的笑了笑。虽然房间内只有他一个人,王彻还是习惯性的没发出声音。
  一边笑着,他一边瞅向了热度第一的内容——柏木的夏天,不可不去的景点。
  “碰,碰,碰,”D048的门被敲响了三声。
  “进、进,没那么多规矩。”
  王彻推门走了进去,里面是一个颇大的实验室,估计有100平米左右,和国内普通人家的住宅差不多。
  实验室内很整洁,白色的墙壁和地砖可以说的上是一尘不染,看的出来每天都有人打扫。
  丹尼尔正穿着实验服,坐在显微镜旁观察着什么。
  在门口的一个隔间里,王彻穿好鞋套和实验服,走到丹尼尔近前,看着显微镜旁放着一个打开的盒子,上面写着2018-A-脑,若有所思的问道,“教授,这是脑组织吗?”
  “不错。”丹尼尔一边继续观察着,一边回道。
  “这是18年的时候,一个A级实力的混血,偶然间获得能力后,胡作非为,滥杀无辜,后来公社配合当局把他击毙了,他的脑组织和一部分血液、器官被公社保留了下来,用做研究。”
  “通过这些能发现什么呢?我是说它是和混血的能力有关,还是和混血的来源有关?”
  “年轻人,很有求知欲吗。”丹尼尔抬起头来,略显兴奋的看着王彻。
  这还是一位学术狂人,也难怪,从他这个形象上也不难看出。一般钻研学术的人,对相关知识都有极强的表达欲。
  “你之前或多或少的应该也了解过一些,今天我给你系统的讲一讲。”
  “从时间上看,最早的灵赋拥有者发现于7000年前的英帝国西海岸,当时还没有英帝国。”
  “那个时候,英帝国西海岸就有人了?我记得那片区域没有人类活动过的痕迹。”
  丹尼尔得意的一笑。
  “我什么时候说过7000年前的那位灵赋拥有者是人。”
  “20世纪末期,英帝国的一位海洋勘探员在大陆架上发现了一具鲸鱼的残骸,经过对其遗骸的分析,发现这竟然是7000年前的巨鲸遗留。”
  “当时,公社闻讯而至,从中取走了一部分的骨骼进行研究,发现了它混血的身份,公社将它命名为‘零号’。”
  “‘零号’的发现对于当时的混血研究是颠覆性的,以前,所有的研究都是围绕人而展开的。”
  “但事实证明过去的研究狭隘了,或许我们应该将范围扩大到整个生态系统,当然这只是个猜测,但是至少要包括海洋生物。”
  “这个发现,使得传说中的海洋巨怪得到了证实,当体型巨大的生命得到某种灵赋后,便会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这股力量有可能会影响到这个生命的情绪,使它变得暴躁。”
  “当然,由于海洋的广大和海水压力等客观因素,使得公社难以找到更多的生命样本去研究,大多数的研究成果还是来自人类。”
  “通过研究发现,灵赋并不是人类本身的能力,混血也好,异种也好,他们的灵赋都是外来的。”
  “您是指寄生生命?”
  “哈哈哈……”

  “不错!就是寄生生命。”
  “这种寄生体,目前还无法确定究竟是什么样的生命形态。在人类生命的前十几年左右藏在人体内一点异常都没有,也不会对人体产生丝毫的负面影响,就像不存在一般。”
  “至今,没有任何手段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探测到这种生命体。”
  “在人类十五岁左右时,原本安安静静的寄生体会散发出一种磁场,经过研究,人们掌握了这种磁场的频率,发明出了定位工具。”
  “通过对大量混血觉醒灵赋时的观察,发现这种磁场并不是一股,而是多股相同频率的波动混合在一起形成的。”
  “在觉醒时,寄生体的磁场会发生些许紊乱,出现不同频率,这才使得人们发现了这一点。”
  “由此推断,人体内的这种寄生体应该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听到这里,王彻不由得感到身上有些不舒服,轻轻摇了摇头,将这股异样的情绪压了下去。
  他向丹尼尔递出一杯水,丹尼尔接过,喝了一口后,继续说道。
  “在觉醒灵赋以后,这种磁场便消失了,即便之后再有濒死的场景出现,人体内也没有任何异常。”
  “研究至此,得出了一个结论,这种寄生体随着觉醒灵赋而死亡,灵赋来自寄生体的死亡。”
  “两者之间,具体是如何转换的不得而知,推测应该是发生了某种结合。”
  “在此之后,人体的机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增强,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能力,总的来说是对人体有益的。”
  “有一部分特殊的人,他们体内的寄生体无法被探测出来。”
  “这种寄生体不像一般混血体内的寄生体一样会散发出磁场。有人推测不是不会散发出磁场,而是磁场频段不同,不过这就又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只有以后科技进步了,人们才有机会作出进一步的了解。”
  “这些拥有无法被探测到的寄生体的携带者,就是异种的来源,这个名字也是为了和混血区分开来而起的。”
  “异种除了拥有极强的灵赋以外,还有共通的能力,由此,研究人员进一步确定,异种体内的寄生体与混血体内的是有不同的。”
  “后来,经过几十年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具还有活性的异种尸体,却并没有研究出建设性的成果。”
  说到这里,丹尼尔无奈的摇了摇头。
  “会不会异种与异种之间也不是完全相同的呢?”
  “有可能吧,但是现在无法考证。不过,对异种的研究也并非一无所获,通过尝试发现,混有异种血液的武器会对混血和异种产生巨大的伤害。”
  “这个发现给当时的研究带来了意料之外的惊喜,在与异种的战斗中,混血有了真正的秘密武器,只是这种武器是来自异种的,还真是有些讽刺。”
  说着,丹尼尔拿起杯子来又喝了一口,“还有什么疑问吗?”
  “还真有一个,用混血、异种来称呼,是因为好听吗?我倒觉得,社长寄生种的称呼更合理一些。”
  “哈哈哈,奥古斯特那个混蛋。”
  “也不全是因为好听,在华夏汉朝时期一位将军的墓中,发现了半截子古帛,里面有些关于混血的事,其中将怀有寄生体的人称为混血。”
  “具体为什么这样称呼,上面并没有讲述原因,不过之前这么叫,应该有它的道理,或许真的是因为好听吧,哈哈哈……”
  王彻随着笑了两声,便不想了,这种没办法求证的事,思考也是浪费精力,不如搁置。
  随后,王彻将自身灵赋的表现和自己的猜测跟丹尼尔说了说,想问问之前有没有过先例可以参考一下。
  丹尼尔摇了摇头,“我对灵赋的分类并不了解,这样吧,我发你一个邮件。”
  王彻又和丹尼尔简单聊了一会儿后,便被丹尼尔有些不耐烦的轰了出来。
  出了D048,王彻随手将快要没电的蓝牙耳机摘下放入充电盒充电,取出另一只带上后,便去公社的餐厅吃了些东西。
  下午3点钟,付钱下了车,王彻向着出租车司机道了声谢谢,当然用的是他今天刚学的德语。
  从司机异样的眼神中,王彻看出了对方的笑意,他的脑海中闪过在国内听外国人讲汉语时的画面,不自觉的嘴角扬起。
  今天天气还不错,而且预报显示并没有雨,王彻就打算外出走走散散心。
  眼前是柏木的鲁默尔斯堡湖,微风带动着水汽轻拂过每一个路人。
  湖边,人不多,但是景色不错,鸟语花香,青草沿着湖边自由的生长,直通远方。
  王彻一边享受着美景和安逸,一边缓缓的走着,放松精神。
  平常一个人走路时,王彻会走的很慢,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大爷,这一点被很多人吐槽过,但他已经习惯了,也不想去改。
  汉斯·查理德森,39岁,很快就40岁了。
  作为一家小报社的记者,汉斯工作一直是认认真真、勤勤恳恳,这既和他的个人品格有关,也和他的家庭脱不开关系。

  汉斯的祖父是一名杀人犯,在40岁时因为强奸、杀人入狱,被判有期徒刑25年,但是刚入狱没几天就死了,这也不意外,毕竟他祖父犯的罪行是——奸杀幼女。
  祖母后来改嫁了,带着他还年幼的父亲。
  他的父亲在继父家里并不受待见,不久之后,离家出走,当上了混混,整天无所事事、酗酒打架,后来遇到了同为混混的母亲,生下了他。
  在汉斯的印象中,父亲游手好闲就罢了,最糟糕的,是喜欢没事找事,37岁时,父亲在一次斗殴中被人失手打死了。
  没了丈夫,汉斯的母亲也混不下去了,改行去做了妓女。
  可是这一行也不好干,过了两年,她就在39岁的时候因感染性病不治而亡。
  原本性病不应该有那么厉害,不过连他母亲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染上的,做妓女之后?还是做妓女之前?
  有这样的父母,汉斯被旁人以偏概全的打上了“不良”的标签。
  后来,汉斯只能去投奔祖母,只可惜他的祖母也和别人一样对他恶语相向,说他不吉利,还好的一点是,祖母虽然嫌弃他,但是并没有完全不管他。
  靠着祖母一点微薄的帮助和政府的救济,汉斯顽强的活了下来,并且半工半读的上完了大学。
  但是,他们家的事迹已经流传了开来,一直延续到现在,不过上帝还是眷顾了他。
  在汉斯30岁的时候,因为一次生病,在医院中遇到了一生所爱,不久两人坠入爱河。
  32岁时,他又迎来了自己的小天使。
  尽管外人的闲言碎语不停,但汉斯的爱人一直支持着他,相信着他。
  汉斯很感动,自小因为家里的事,自己受尽了歧视,但他却一直克制着,认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自己不同于父亲、祖父,自己的血统可能是肮脏的,但灵魂不是。
  不过现实证明汉斯错了,他的克制并没有换来谅解,但他不在意了,有爱人和女儿就足够了。
  在汉斯享受着家庭带来的快乐时,命运又一次捉弄了他。
  五年之后,他的爱人因为癌症去世,只剩下了这对父女相依为命。
  可是就连这最后的女儿汉斯也要留不住了,就在不久前,他的女儿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活不过三年。
  一边走着,汉斯一边回忆着自己从小到大的生活。
  自己并不信奉上帝,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即使命运再怎么坎坷,都坚持了过来。
  不过今晚汉斯打算去教堂祈祷。
  为了米娅,自己唯一的女儿,向耶稣、向上帝,不论是谁,只要能救米娅,自己都愿意成为他的信徒。
  如果需要舍去性命,自己也并不介意,可惜,这终究只是个幻想。
  自始至终,汉斯都明白。但他今晚还是会去教堂,做好自己能做的所有事。
  汉斯看着湖边的青草,那茁壮的生命力再一次拨动了他的心弦。
  看着看着,汉斯不由得有些失神,直到有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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