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美人媚又强,清冷佛子下神坛 > 第144章 羽绒服出

从老爹那里得不到关于长公主更多的消息,宋清婉只能把希望寄托到金丝雀的身上。
  于是晚上睡觉时,主仆俩躲在被窝里嘀嘀咕咕的讨论起来。
  “委屈你了吱吱,这一身灰毛总也去不掉,还要劳累你去经历那些危险。”
  金丝雀怎么可能不爱美呢,但它在宋清婉强大起来之前,只能低调。
  如此才能成为最大的利器,没人注意到它,谁也不会相信金丝雀是宋清婉最大的情报员。
  “不委屈呀,我很喜欢做这些事呀,可有意思啦。”它是一只特别的鸟,日子过的多姿多彩,别提有多好玩了。
  假以时日,待宋清婉登顶之时,谁又能说它统治不了这天下所有的动物呢?
  所以,目前的这点困难又算的了什么?称王称霸的除了龙,还有金丝雀啊!
  “好吱吱,你真棒,那长公主这老巫婆便由你亲自盯着,我感觉她身上一定隐藏着天大的秘密。”
  宋清婉轻抚着金丝雀的毛发,特别的丝滑,令人爱不释手的。
  金丝雀眼里一亮,咝溜一下穿出了被窝,“那我现在就去。”一刻也等不及,它最喜欢挖掘别人的秘密了。
  “哎,当心啊!不要逞强硬闯,我们慢慢来。”
  可金丝雀早就飞远了,哪里还会回应宋清婉。
  随着宋清婉身体的提升,金丝雀也有多种技能,反正它比宋清婉强。
  所有呢,对手都由金丝雀带着动物们盯着,宋清婉又一心投入精工厂里。
  南织纺织那边有了纺织机,已经把七彩布庄那边要的原料给赶了出来。
  接下来,自然要纺出清雅布庄要用的羽绒布。
  七彩布庄那边一拿到布,立刻用缝纫机进行加工,只用了五天就交货给了芬芳坊。
  而交完这批货、拿到货款后,七彩布庄直接拒绝了芬芳坊日后的生意往来。
  一时间,倒是让芬芳坊缺了便宜的进料,却也无可奈何,毕竟他们当初以为能把七彩布庄搞到手,所以只签这最后一批协议,现在却拿七彩布庄完全没有办法。
  而宋清婉当然也收到了二十多万两的货款。
  她带着两位老板提前去还了小黑屋和玉石吕老板的借款。
  至此,两家的灾难总是过去了,却也伤筋动骨了一场,损失惨重。
  幸好,南织接了清雅成衣店的单,接着做羽绒布,让七彩老板羡慕不已。
  宋清婉干脆也让他承包了羽绒服的制作,而他们自己只需要处理鸭毛即可。
  这让天天要跟鸭子打交道的谢倾城,整个人都是鸭毛味,真真是苦不堪言。
  “鸭子其实很好吃啊。”宋清婉搞不懂他为何那般讨厌。
  “姑娘你认真的?鸭子不是又腥又骚吗?我只吃过两次,这辈子都不想再占了。”谢倾城连连摇头。
  不过他应该是夸张的说法,鸭子只要处理好,那肯定美味。
  “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不好吃呀,京城的大小餐馆,鸭子店我们都走上一遍,其实收到的鸭毛已经不多了。
  没多少人吃鸭子呗,真真是连毛都没有。”偏他们姑娘觉得鸭毛比鸭子更珍贵的样子。
  “那鸭子呢?总有人养鸭子吧,我们可以直接收购鸭子。”宋清婉想也许她可以给小五开个店了。
  “姑娘,那鸭肉你不会是想让精工厂的工人天天吃吧?”谢倾城脸色大变,因为他也在那里吃饭呀。
  “你想的真美,我们可以开个烤鸭店,杨家去承包精工厂的饭堂后,他们家铺子不是闲下来了嘛。
  老谢你看是买或租,我们给小五开个烤鸭店,保证生意火爆。”
  烤鸡宋清婉在这时代吃过,但烤鸭还真没听说过,根据历史描述,烤鸭当真特别美味。
  谢倾城表示怀疑,但介于他们姑娘从未失败过,他还是选择相信她。
  “养鸭的人挺多,鸭子比鸡好养,不易生病,往河里一赶它们就会自己找吃的,长的又快。
  就是肉不太好吃,所以年关的时候,很多农家人挑着鸭子在市场那边卖也卖不出去。
  还有人想直接给我们卖鸭毛呢。”不过谢倾城先前当然是没有收的。
  “那你快去问问杨家,如果可以,我们今天就在那里建炉子,明天就能烤鸭,争取在年前卖一批。”宋清婉赶紧催促他行动。
  “好吧,我去食堂问问。”采购的事归他管,谢倾城任劳任怨,幸好,今年还能发一批红利,哈哈!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杨家愿意出卖铺子,因为宋家开的价格高啊。
  第二天,宋清婉就让人从京郊拉来青砖,建起了烤炉,不过店铺的场地不大,她只能建五个大烤炉。
  小五宋清芳跟着宋清婉忙前忙后的,对啥啥都好奇。
  宋清婉只把烤鸭的流程跟她说一遍,小丫头就记住了,而且还能举一反三,自己另外添加了一些调料。
  反正比宋清婉这个厨艺外行人强。
  什么包鸭肉的面饼要加糖,加鸡蛋呀七七八八,连配的凉菜都怪好吃的。

  于是,在宋清雅的羽绒服做出来之前,姐姐为宋清芳置办的烤鸭店倒是先开起来了。
  事实证明,宋清婉的办法是行的通的,烤鸭店出的第一批烤鸭是分给精工厂的人尝试,当然一致受到好评。
  铺面开张的第一天,烤鸭半折出售造福了邻里。
  宋清婉没怎么过问烤鸭店的事,都交给宋清芳自己打理,不懂的地方她直接问宋娘。
  烤鸭店除了卖烤鸭,第二是为了鸭毛能正常供给宋清雅的羽绒服。
  所以没几天,羽绒服也出世了。
  轻轻薄薄的一道衣服,穿在衣服中间,并没有显得多臃肿,反而特别的保暖,特别是对老人家非常的实用。
  关键价格还不贵,经宋娘的一番生意经宣传后,不管是烤鸭、羽绒服还是缝纫机,都卖的很好。
  而羽绒服非常好用,李明赫都定了一批,用在西北的军中,这让宋家又大赚了一笔。
  而有了羽绒服,那羽绒被又怎么可能会缺?
  一时间,整个京城被羽绒保暖物所包围,特别是中下级市场,几乎人手一套。
  这个冬天即便大寒,他们再也不怕冷了。
  煤炭取代了银丝炭,羽绒服和被子也替代了棉花与棉袄。
  大长公主高价囤的货,不说砸在了手里,但、盈利肯定大大的减少。
  而这一切正好造福了京城的百姓。
  红镖局的洪当家很快看到了商机,又找宋家订购了一批货,销往大雪没有封路的地方,还在当地收购了鸭毛,贩卖给宋家。
  来回又赚一笔,如此循环~
  而、宋家老家的亲人,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赶往京城,不日便抵达。
  但、他们真能这样入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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