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 第43章 改稿(求收藏票票追读)

依然是十字路口的老马家,你别说,大热天的吃羊肉泡的还不少。

    一人一碗,配上白馍和辣椒酱,两人大口吃起来,这一次没要酒。

    才吃了几口,方明华就感觉身上出汗,热气腾腾不过感觉很爽。

    陆遥也是满头大汗,不过边吃饭也没忘记讨论那篇稿子的事。

    “小方,你已经看完小说,说说你的感觉?哪些地方没写好?”陆遥点上一支烟问道。

    “那我就说了啊,说错了别介意。”方明华谦虚了句,才说道:

    “首先,我觉得伱这部小说的名字不太好,《生活的乐章》过于普通,没有体现这部小说的精髓。”

    “哎给书起名太费脑壳了。”陆遥接过话茬,说道:“最初我起名叫《高加林的故事》非常直白,后来也觉得不妥,写完之后改成这个名字的。”

    哦.

    方明华点点头,刚准备说出自己的意见,却又听到陆遥说道:“要不改名叫《你得到了什么?》,苏联作家柯切托夫不是写了一本《你到底要什么?》我很喜欢,干脆就仿照他的名字。”

    “不好,那还不如《生活的乐章》呢。”方明华摇摇头。

    “哎起名真难啊。”陆遥抓了抓有些纷乱的头发。

    “陆大哥,干脆叫《人生》怎么样?”方明华用试探的口气说道。

    “《人生》?”陆遥听了,慢慢抽着烟,似乎在琢磨。

    突然大腿一拍:“这个名字好,我非常欣赏柳青老师在《创业史》的一段话: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要紧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人生。”

    “《人生》这个名字好啊.我咋就没想到呢。”陆遥哈哈大笑。

    《人生》这名字就是这样来的?

    方明华不敢肯定。

    “小方,谢谢你啊。”

    谢我什么?

    受之有愧。

    应该是谢谢你自己,或者是帮你起这个名字的某个朋友吧?

    “小方,文章内容还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你尽管提。”陆遥又问道。

    这一次方明华没再琢磨而是直截了当:“陆大哥,你文章中高加林在农村生活部分写的非常好,相比较而言他进城以后就写的逊色些,还有就是不要过分纠缠于男女主角的爱情主线,应该加强主人公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与现代观念间的心理冲突,”

    “你说的这个问题,我把小说给我一个朋友,叫李小巴,他看了也提出这两个问题,看来你们是英雄所见略同啊。”陆遥说道。

    “哪里哪里,陆大哥你过奖了。”方明华赶紧谦虚。

    他听过李小巴这个名字,也是秦省的一位作家,不过年龄比陆遥还要大快五十的人了。

    “走,回去!”陆遥匆匆吃完羊肉泡,抹抹嘴就要往外走。

    “干嘛?”

    “稿子还放在你那呢,我要拿回来晚上改!”

    “陆大哥,急啥嘛,先休息休息,身体养好再说。”方明华劝道。

    “我身体好着哩,你这个人啊,别的都好,就是有时候像个女人一样婆婆妈妈的。”

    没办法,方明华也赶紧吃完饭,两人出小饭馆向单位方向走去。

    陆遥拿回他的文稿匆匆走了,方明华也没继续写作,身体是革命本钱,还是悠着点好。

    人一旦不专注某事,方明华就感到浑身不舒服起来。

    先去理个发,仪表还是注意的,于是方明华骑车到建国路口一家理发店先理了个发,标准的三七分,然后回去后又准备冲个凉,浑身汗唧唧难受。

    这年头洗澡是个大问题,不过夏天好解决,反正现在单位人都下班了,后院很安静,方明华干脆骑着自行车跑回家,拿来脸盆毛巾,又带了件换洗的内裤,回到单位后,脱掉衣裤,穿着裤衩就在后院的水龙头打水冲了个凉。

    顿时感觉舒服好多。

    出去逛逛.换换脑筋。

    方明华锁好门,穿着背心大裤衩拖鞋,晃晃悠悠出了单位大门。

    现在是夏夜,华灯初上。

    古城西京,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还有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充满了烟火气息,方明华突然想到南疆,想到那个烽火连天的世界,想到周顺来、宋棠棠。

    海子曾经写过一句诗:

    有人在夜市或小吃摊的烟火气中长歌纵酒;

    也有人眼波流转,迎面撞进夏日晚风。

    可这些都不属于周顺来宋棠棠他们。

    也不属于陆遥他们。

    创作要紧,但函授课也得上,到了周六一大早起床,方明华骑着自行车带着妹妹前往西大,夏日的晨风吹在脸上很舒服。

    你别说,不码字的日子就是爽啊

    方明丽坐在自行车后面,很开心的哼着歌。

    “哥,最近我们文学社活动可多呢。”姑娘突然说道。

    “有些啥活动?”

    “我们准备文学社正在筹办自己的刊物,号召大家都积极投稿。”方明丽说道。

    “这是好事啊,你可以写。”

    “那我写好了让你看,给我把把关。”

    “没问题。”

    “还有,我们组织一次文学讲座,一次诗歌朗诵会,专门去城南公园朗诵,旁听的人可多啦。”

    “你朗诵了没有?”

    “朗诵啦,朗诵的是《青春万岁》里的那首诗,但最好听还是李丽朗诵的《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

    方明华马上想到初次见到李丽。

    站在西大草坪上大声朗读《致橡树》,穿着白色衬衣蓝色背带裙,一头短发在风中微微飞扬,简直像一幅油画。

    样子很美。

    想到这里笑了笑,随口回答道:“我听过她朗诵诗歌,的确不错。”

    “给你说啊,哥,李丽特别喜欢你写的那两首小诗,在讲座上还专门提到呢,称你为明华老师。”

    “真的?”

    “真的,我不骗你,她以为你是个中年大叔,真好笑,可我就不告诉她你其实今年还不到21呢,比她大不了多少。”

    呵?

    “对了,妹妹,千万别因为文学影响正常学业,还是要学好你的专业课——数学!”方明华叮嘱了句。

    “放心吧,哥,我上学期拿了三等奖学金,这学期争取拿二等!”方明丽语气有些傲娇。

    “有志气!”

    兄妹俩说说笑笑,骑着自行车赶到西大,方明丽要去上自习做作业,方明华则去上课。

    一进教室,就发现赵红军正坐在教室后面,就过去一屁股坐在他身边,问道:

    “怎么,不翘课了?”

    “瞧你说的,我现在每次都来按时上课,你说的对,学点知识总有用,特别是英语,哥们还准备将来和外国人做生意呢。”

    “志向远大!”

    方明华翘起大拇指。

    “喂,明华,你去南疆怎么样?见到棠棠没有?有没有啥危险?”赵红军关心问道。

    “见到了。”方明华也没啥隐瞒,把去南疆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什么?竟然差点牺牲?那么危险?”赵红军听了惊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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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顺利晋级到第二轮推荐,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我会尽力写好,也希望继续给票票,收藏和追读!追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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