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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和陆遥一起看足球

    新华书店里顿时排起了一行长队.

    张经理看着这情况,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这法子好啊.

    今天的效益一定不错。

    张经理这边偷着乐,可苦了方明华,一本接一本的签名,心里只叹气:

    早知道笔名起简单就好了。

    丁一都好。

    干脆叫一一好了。

    只是签了快两个小时,估计也签了几百本书了吧?

    怎么还没签完?

    一个新华书店不可能将一种书库存好几百本?

    怎么回事?

    看到张经理的那笑眯眯的眼神,方明华顿时明白过来,肯定是从别的书店紧急调配过来的!

    我#¥%¥%……

    方明华签的手酸了,拿起书只管机械签署自己的名字,刚开始还签名整整齐齐,最后干脆就是龙飞凤舞。

    回去得练习一下签名,既好看而且还要快!

    方明华心里琢磨,手下却并不停,刚拿起一个姑娘递过来的书准备下意识想写下自己的笔名,突然发现书封面颜色不对。

    仔细一看。

    卧槽!

    不是自己小说集,是陆遥那本《人生》!

    怎么回事?

    方明华抬起头看着个秀气的姑娘。

    不至于吧?

    我和路遥错的可远啦,长的也不像,书写的更不一样。

    秀气的姑娘有些不好意思:“明华老师,我是您也是陆遥老师的忠实读者,可你那本小说集已经买完了,我只好买了本《人生》,想让你签个名。”

    好吧

    方明华拿过书,默默在扉页上写下“明华代签四个字。”

    又代签了一会,方明华看着没完没了,实在忍不住,借口去上厕所,然后竟然从后门溜了!

    “陆大哥,我帮你签名,伱要请我喝酒啊。”

    方明华心里嘀咕着。

    为期一周的会议已经接近尾声,今天下午会议快结束的时候,主持人宣布了一个好消息。

    “大家学习、研讨了这几天也辛苦了,今晚组织大家去看电影,新近上映的《芳华》!”

    《芳华》是前几天在全国公映的,方明华没时间去看,现在听到这消息也挺高兴。

    想看看朱霖、宫雪两大美女在电影中翩翩起舞的模样,一定很养眼。

    不过下午吃完饭,陆遥却拉住他:“别去看电影了。”

    “那看啥?”

    “看足球啊!你忘了我临走前说的,现在申城正进行五运会,今晚是咱们秦省队对战川省队,一块去看,我票都买好了!”说完陆遥从兜里掏出两张门票,晃了晃,很是得意。

    足球有啥好看的?

    哪有美女跳舞好看?

    但实在执拗不过陆遥,只好陪他去看。

    用陆遥的话说,电影今天不看明天可以看,但球赛今天不看就没了!

    足球比赛是在申城的沪南体育场进行,这座体育场历史悠久,据说建立在辛亥革命时候。两人坐公交赶到,凭票进入体育场。

    虽然没有申城队参加,但里面观众还是不少,两人找到位置,看到两支球队进场,陆遥就忍不住激动起来。

    “9号是夏永伟!10号是雷浩!11是王宝山!”看着秦省队出场球员,路遥如数家珍。

    大部分听都没听过,但王宝山这个名字好像听过。

    好像老早足坛上有句话叫:“西北望长安,可怜王宝山”说的意思是在西北相对贫瘠的足球土壤中,忽然就冒出了这株独苗——成为一代国脚。

    “那个王宝山是不是国脚?”方明华远远看着绿茵场上那个年轻的小伙子,问道。

    “现在不是,但将来肯定是!”

    果然这个王宝山在这场球赛上扮演了单刀救主的角色,

    在常规时间比赛中打入扳平一球,将比赛拖入加时,随后在加时赛中,后来川省队的余东风打入一球将比分改写为2:1,此时还是王宝山挺身而出再度将比分扳平,将陷入绝境的秦省队拉出了泥潭。

    随后秦省队愈战愈勇,在点球决战中3:2击败川省队顺利晋级。

    整个比赛中,方明华就听到陆遥不停大呼小叫。

    “过瘾,真过瘾!”比赛结束后,陆遥兴奋对方明华说道。

    方明华摇摇头。

    说实在,他对足球不感兴趣,尤其是国足,不过这年代的国足还是挺厉害的。

    “今年7月份在燕京举行的第一届长城杯国际足球锦标赛,我当时跟着吴天民在秦北拍戏,可惜没看到。”陆遥边走边说。

    “咱们中国队战胜伊朗奥米德队、日本选拔队、丹麦奥登塞队等夺得冠军,国家队球星闪耀:李辉、古广明、沈祥福、李华筠你知道我最喜欢谁吗?”

    “不知道”,方明华笑着摇摇头。

    “宁可被踢死,也不能被吓死”的左树声!我准备回去写一篇关于足球的文章!”陆遥兴冲冲说道。

    方明华摇摇头。

    他绝对是不会写滴。

    回到西京,陆遥果然写了一篇有关足球的文章,他是这么写的:

    青年女教师杨梅本来是个球盲,也不理解为什么未婚夫执迷于足球,后来才明白到“足球却原来是他们男人现世的灯啊!就是那足尖上蓬蓬燃烧的野性火舌,灼灼照亮了他们被文明挫顿的当下生活。或许也开蒙了他们的溟茫来世”.

    而方明华也算话算数,将余桦那篇小说交给李天芳,很快发表在十月份《延河》上。

    同时,余桦的际遇也开始发生改变,不仅仅是拿到不到六十块钱的稿费。

    凭着发表在《延河》杂志上的这篇文章,他顺利的从一名牙医变成了县文化馆的一名工作人员。

    今天是去新单位上班第一天,他迟到了。

    不是睡过头,而是故意迟到。

    听说文化馆管理很松散,他想试试,自己这样会不会被挨批?

    当骑着自行车有些忐忑赶到县文化馆的时候,他竟然发现自己是第一个来上班的人。

    看看手表,时针已经指向十点。

    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啊.

    余桦看着阴沉沉的天空,不由得感慨道。

    方明华回到西京立刻全身心投入到写作当中,开始熬夜。

    他原来嘲笑陆遥是个夜猫子,早晨是从中午开始,可自己现在也变成这个样子。

    没办法,时间紧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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