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清风镇安稳和谐,百姓安居乐业。那一年,正值秋冬之交,有点寒冷,金风瑟瑟天地,秋意漫洒苍穹,到处洋溢着秋天的气息。
一阵凉风拂过,金黄的树叶,摇拽着一把把小扇子,从空中飘飘而下,像是铺了一条黄色的地毯。
唯一不好的就是,当时清风镇的收成不是很好,一年比一年差,似乎山里的灵气越来越弱了。
这还要从500多年前说起。以前的清风镇,山里充满了灵气,每一年的收成都硕果累累,田野里金黄的稻子一望无际,一颗颗格外的饱满,沉甸甸的好像弯下了腰。
可自500多年前的一个夜晚,山里传来轰隆的一声爆炸声,一个大坑出现在了幽暗的森林里。
当时的人们并没有多在意,以为只是自然现象。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坑慢慢变成了沼泽,山里的灵气也越来越稀薄,花草树木尽皆枯萎,村民们的庄稼也受到了影响,似乎都被夺去了生机,导致收成一年比一年低,直至今年竟然只有一成的收入,根本支撑不到来年庄稼。
幸好这时候,有一支商队进入了清风镇,解决了他们的果腹问题。而这支商队,正是杨华所带领的银花商队。
他们所售卖的东西各式各样,其中有衣物,也有吃食,因此刚一进镇就引起了居民们的轩然轰动。
很快,这个消息也传到了王小米的耳中。由于他们家是做粮草生意的,但今年却十分缺货,粮草紧张,所以当听到有外地人带粮入镇时,王小米决定亲自去看一看。
少顷,王小米就身着厚衣服来到了杨华商队所租的商铺之中,看一下他们是否有合作的意向。
“小姐也是来买粮的吗?”
王小米刚一进来,商铺店小二李旌就赶忙上前打招呼。
由于这两天来买粮食的人非常多,所以王小米刚一进店,李旌就以为她也是来买粮的,连忙招呼道:
“小姐想买哪一种粮食?”
王小米怀顾四周,看到所售卖的粮食种类非常多,有糯米、白米、玉米、高粱等。为了解决清风镇每年每况愈下的粮食问题,王小米欲要与他们达成长期合作,于是转身对李旌说道:“可以带我去见见你们老板吗?”
“小姐,你想见我们老板是……”
李旌虽然这样说,但其实他们早就打听清楚了,这清风镇中除了官家粮食,就只有王氏一家做粮食生意,但他们并没有主动与其合作,而是静待消息,等其主动找上门,好掌握主动权。
看来眼前之人,定是那王氏之人了。
因为银花商队迟早都要离开的,所以在这边找一个合作伙伴至关重要,到时候由他们出粮,这边售粮,如此生意方可做大。
“合作!”王小米回答,“还是让你们老板来跟我谈比较好!”
“既如此,小姐这边请!”
就这样,李旌领着王小米走向二楼,朝办公厅走去。
此时的办公厅内,一名男子正惬意的沏着茶,桌子上放着两个杯子,似乎早料到有人会来一样。
待王小米进入办公厅后,李旌便退出去了,继续到楼下招待客人。
“王小姐请坐!”
王小米刚到办公厅,那人就用一声温柔而响亮的声音说道。
王小米望去,只见那人身着一身精致白袍,黑发束冠,衣和发都飘飘逸逸。他的肌肤上还隐隐有光泽流动,眼睛里闪动着一千种琉璃的光芒。
“不知老板怎么称呼?何以知道我姓王?”
“在下杨华,你可以叫我杨老板。”杨华说着,将沏好的茶递到王小米手中,而后又继续沏起了茶,举手投足间尽显君子风范。
“看姑娘着装,精致而美丽,不是官家小姐,定是商家之女。
而在这清风镇中,从未听过有什么官家女儿。倒是听说王氏粮行有一才女,精通运算与从商,自继承王氏粮行两年以来,生意是越做越大。
故杨某斗胆一猜,还望姑娘勿怪!”
“无妨,杨老板聪明绝顶,想必今日定是知道我要前来!”王小米不紧不慢的喝了一口茶,“或者说,你等了我很久吧!”
听他讲话,王小米也知道了眼前之人绝不简单。他等的,或许就是这一刻。
“王小姐谬赞!”杨华拱手答谢,“开门见山吧,不知王小姐想要如何合作?”
“你八我二,如何?”
“王小姐还真是爽快!”杨华属实有点被震惊到,他没想到王小米竟然会如此分利,“只是,王小姐当真不再争取一下?”
“如今主动权在你,我争取又有何意义?再说,我只想早点解决粮食问题,至于生意,可以放在第二!”
如今清风镇每年的粮食每况愈下,王小米早已不在乎生意怎么样,她只想达成长期的合作,以此解决清风镇的粮食问题,因此对于分利来说,多少都无所谓。
“没想到王小姐还是如此慈悲之人!我也不欺你,我六你四,若王小姐觉得可以,今日我们就此达成合作!”
杨华也没想到眼前的女人竟然不在乎分利,只想解决清风镇的粮食问题,这倒是让他有些刮目相看。
“如此,合作愉快!”
而王小米也同样被杨华所震惊,没想到如此好的机会,杨华竟然没有狮子大开口,不由心中有种敬佩之意。
“合作愉快!”
至此,杨华与王小米二人达成合作,由杨华提供粮食,王小米负责售卖,二人四六分。
只是谁也没想到,二人最后竟还会有其他的交集。
王小米走后,李旌上来不解地问道:“为何选择王氏粮行,而不选择官粮?”
而面对他的问题,杨华只是不紧不慢地回答:“官粮太过复杂,而且,这王小姐,很合我胃口!”
这话看似无心,但或许这就是商人之间的惺惺相惜吧!
之后的几天里,二人经常相约讨论合作上需要处理的一些问题,久而久之,发现彼此之间都有着很多共性,也慢慢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
“你是不是对那王小姐有兴趣?”一天,李旌打趣式地问道。
“如此好的女子,是个男人都会心动,只是不知道她做何感想?”
而杨华也不含糊,直接承认了自己对王小米有兴趣,甚至谈到她的时候,嘴角都会不自觉地上扬。
“既如此,大胆去追,兄弟支持你!”
终于在某一天傍晚,在李旌的怂恿下,杨华鼓起勇气给王小米写了一封信,由李旌代为转达。
信封内容是:书呈一位姑娘
“承蒙上天之美眷,得幸与姑娘相识。此时正值金秋十月,桂花飘香,吾之所语,三千不止。奈何提笔匆忙,墨水慌张,描来绘去,不过几行。
听闻明日镇中佳节,文人墨客,淑女芬芳,咸来游肆。故斗胆一书,以笔代语,欲邀姑娘共赏芳宵,相伴长街。
自见姑娘,心中便有两月。一轮皎洁如常,隔云窗外;一轮朝思暮想,念念不忘。
离别之后,辗转难寐。究之,盖深陷情潭,此乃常理,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不求与姑娘做水中鸳鸯,但求为姑娘化飞雪一场,落在汝肩,融进汝心,此便足矣。
姑娘,虽无天人芳泽,于吾心中,却是倾国之容,闭月之颜;且通晓情怀,知书达理,吾甚喜之。此乃,吾之所系,吾之所忆。故吾之情,身不由吾!
姑娘生得温婉,似青梅初酸,吾欲张口却心不敢,意又痴缠。委婉一笑,抵过半壁江山;一举一动,惹吾心中生怜。想和姑娘推杯换盏,彻夜长谈,从古时好月到今朝浪漫,从当下风景到往后余生,却又不知能否有幸?
嗟夫,文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何止其乎?汝知其也耶,不知其也耶,吾之真心,如皎皎月乎。若姑娘不喜,且当一笑弃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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