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香江:开局一百亿 > 第429章 茅房里打灯笼

前面说过,阮文勇是个狠人。

    他在越南战争期间,一直都在侦察部队服役。

    为了侦查刺探情报,他可以趴在丛林里三天三夜不挪动,可以将自己绑在高耸大树上吃喝拉撒睡,可以让自己沉入泥坑里仅靠一根空心管呼吸而隐蔽十几个小时,还可以让自己被毒蛇咬伤不发出一声,只为了不暴露自己的位置。

    可以说,这个人在战争中将自己完全不当人,足够凶狠、足够果决、也足够坚毅。

    战争结束退伍后,阮文勇原本可以在河内一家警察局担任副局长,可是,他将这个职位以3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政府高官的儿子。

    从此之后,靠着3万美元起步资金以及敢打敢杀的狠辣作风,他在地下世界创下了极大名声,连警察局局长都忌他三分。

    所以,这样的人面对麻烦和困难,是不会轻易屈服和放弃的,哪怕造成这些困难的罪魁祸首是香港首富。

    作为能在战场上活下来并且之后在河内大杀四方并且最后辗转来到香港发财的人,阮文勇绝对不是一個只会打打杀杀的莽夫,相反,他的狡猾和随机应变能力是非常出色的,要不然,他能在河内之星夜总会搞出那么多花样?

    那么多夜总会老板被方鹤轩入场抢了生意都不作声,如果没有背后的思考以及利益,阮文勇怎么可能喊得最大声,怎么可能装傻一样冲到第一线?

    没错,当兰桂坊的夜场营收以及在里面服务的女郎收入被探查到后,香港多家夜总会老板紧急凑在一起开了个会,商量应对之策。

    这些夜场老板也许身家上千万甚至数千万的也不在少数,平日里谁见了他们都是毕恭毕敬的,但是当遇到方鹤轩这条巨鳄时,现场与会的除阮文勇外的所有人,都是压力山大。

    比财力,他们和方鹤轩相较犹如萤辉之于皓月。

    比人脉,他们是要么是三教九流的社团分子,要么之前就是没什么跟脚的小老板,和往来无白丁的方首富相比,基本属于平民之于知府大人。

    比武力,他们手下多是些只会砍人挥拳的马仔,和对方手下一只上千人保镖的安保公司比较,那跟三岁小娃娃挑衅彪形大汉一样找死。

    因此,只要不傻,这些夜场老板没人会傻到当出头鸟,大家之所以聚起来商议,无非是想看看有没有蠢货脑子发热主动揽活去和方首富拼上一拼。

    至于能不能赢,抱歉,他们真的不敢期待,但如果闹出点动静,让外界批判一下方鹤轩吃相难看,他们的目的也完成了一半。

    原本以为这场紧急会议会由于争吵和推诿而开上半天,结果商议才不到五分钟,就有一个愣头青站了出来挑事。

    众人循声望去,哟,这不是越南仔吗?可以啊,胆够肥的啊,真是不怕死。

    当然了,大家心里嘲笑腹诽不假,但不会表现出来,相反,很多夜场老板当场就鼓起掌来叫好,不仅如此,他们还纷纷出声夸赞,说阮老板为了大家的利益挺身而出,义薄云天,英雄了得。

    彩虹屁不要钱的拍在阮文勇身上,这位狠人面上一脸喜色,还抬手向大家作揖还礼,可心里却冷笑不止。

    他心里当初清楚这帮虫豸打的什么算盘,无非是想让他替大家去趟雷,最好还能溅方鹤轩一身血。

    可明知道这些人的险恶心思,那他为何还要傻傻第一个站出来表达对兰桂坊和方鹤轩不满呢?

    原因也不复杂:

    第一,他在旺角的“河内之星”夜总会确实受到了兰桂坊的影响,这点阮文勇心里是很不爽,甚至愤怒的。

    第二,他这次带头振臂一呼,有提升自己在香港夜蒲行业以及社团中的影响力和名声。

    第三,“河内之星”要开第二家分店,他首先需要压服其他社团,让这些人心甘情愿接受现实,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挑衅方鹤轩并且成功打对方的脸,让香港的地下世界知道自己的威名。

    至于他有没有考虑万一失败的结果,这自然在阮文勇的计划之内。

    如果真的失败并且遭到方首富来自各方面的疯狂报复,阮文勇就会咬牙下定决心离开香港,带着这两年赚的几千万港币逃去东南亚或者移民北美重头来过。

    当然了,阮文勇是赌徒但不是没脑子,其实他这么勇猛站出来,除了上面那些原因外,背后也是有几位真正的大水喉在暗地支持。

    这些人当然跟方鹤轩不对付,或者说至少认为方鹤轩的兰桂坊挡了他们发财的路。

    如果能找机会羞辱甚至重创方鹤轩,他们冒点风险也是原因的。

    没办法,方鹤轩穿越来到这个时空,把很多香港富豪压制的太狠了。

    可以说,他几乎凭一己之力压制了不少人的气运,如李黄瓜、黄玉郎、夏利里拉家族等等。

    说干就干,阮文勇从来不是犹犹豫豫以及胆小怕事的性格。

    就在兰桂坊开业的第十五天也是活动最后一天的凌晨,进出的好几口入口都被人恶意倾倒了很多死狗死猫。

    甚至,当第二天很多人来上班时,竟然发现在一个摄像头拍不到的角落里,有一位之前在兰桂坊进行有偿服务的应召女被光溜溜的绑在铁栅栏上。

    这名应召女全身多处淤青,脸上甚至出现了被小刀划破的血迹伤口,十根手指其中有三根被拔掉了指甲,牙齿被打掉了五六颗,一双眼睛也是肿的跟死金鱼眼一样,而且,原本的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竟然被剪得跟鸡窝头似的。

    女子被发现时已经晕厥过去了,但她的嘴巴被胶带封得死死的,所以根本无法发出任何求救的声音。

    不仅如此,赤身裸体的女人脖子上还挂着一块招牌——无信无义该死之人!

    这起风波甚至还惊动了在中环的警局,连TVB和多家报社都出现在了现场。

    方鹤轩收到消息后,面黑如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不管是谁,敢给我上眼药,那真是茅房里打灯笼——找屎(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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