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从生产队赶大车开始 > 第11章 普及“良种”(求收藏求月票)

曹队长家里,曹春贵扛着分来的粮食进了屋,他一米八大的大个子,膀大腰圆,扛起一袋一百五十斤的苞米轻飘飘像扛了团棉花。

    孙建平也扛着一袋苞米往屋里走,对于身高一米七四,体重一百一十斤的他来说,这点重量也不算什么。

    年轻力壮,这点东西都扛不动,就不要在农村混了,抓紧找根麻绳吊死得了!

    曹家一共五口人,分了一千四百多斤粮食,再加上自家那三分自留地打的两百多斤苞米,都聚在这一堆了。

    苞米、麦子、谷子、糜子……外加两麻袋土豆,凑合凑合堆在东厢房里,总共一千七百斤,这就是明年一年的食物了。

    李秀芝看得愁容满面,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点粮食甭说养活一大家子,都不够丈夫一个人造的!

    真是愁人!

    “妈妈你看,好吃的!”小伍月双手拎着一个布口袋,小脸憋得通红,一步步挪进屋,里面装着生产队分给大家伙的稻子,献宝似的放在母亲面前。

    李秀芝抓起一把放在手心,顿时眼睛一亮!

    “建平,这是不是你们知青的口粮啊,我记得咱这嘎达根本都不种稻子……”

    “我们的口粮要到公社去领呢!”

    “那这稻子是哪来的?”

    曹队长一脸忧愁的走进屋,他推开东厢房的木门看了一眼分到家的那点粮食,叹口气,转过身进了正屋。

    “爷爷你看,好吃的!”小伍月年少不知愁滋味,抓起布袋里的稻子向老头显摆。

    “嗯,稻子好,等哪天让伱妈把稻子磨了,咱们做大米饭吃。”老头挤出一个笑,摸摸孙女的小脑瓜,“去玩吧!”

    “曹叔,这么整不行啊,一个人不到三百斤粮食,都不够吃……”

    “建平你是京城大城市来的,又读过书,比我们这些一脑袋高粱花子的老农民强,你给叔出个招,咱们明年该咋整?”

    曹队长卷起一根烟卷,拧掉烟头,划着火柴点燃,问他。

    “稻子。”孙建平抓了一把稻子,摊在炕沿上,一粒粒拨弄着,“咱们靠着咕噜河,又有不少河滩地,我看不如这样,明年咱们找块地,把河水引过去,也种稻子!”

    老曹赞许点点头,“这不是么,许主任收了咱们的狼肉,给了我一麻袋稻子,我也寻思着能不能找块地种下去,可种稻子得下洼盐碱地,咱们这一溜的都是山坡地,上哪种去!”

    “有啊!咋没有呢!”一旁做针线活的李秀芝插话,“爸,咱们村河边那些地可都荒着呢。”

    “那些地不行,要是夏天涨水,还不得全淹了!”

    孙建平皱着眉头想了想,忽然眼前一亮,“曹叔,咱们村是有块地,就是村西北土地庙那块,那地方我夏天割草时去过,长得都是碱蓬子草,面积挺大,地势也低,顺着河边开条渠,就能把水引过去……”

    “那块地能行啊?”老曹猛然想起那块供着土地爷的下洼地,使劲一拍大腿,草了!

    那块盐碱地种稻子不是正好吗?

    完……完犊子了,我把稻种给分了,这下想种也难了……

    老曹使劲抽了两口烟,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孙建平看出他心中所想,抓起一把稻子,捏出一粒咬开,看了看成色。

    “想要种好稻子,就得先有好稻种,这些稻子不行,全是瘪子,种稻子得用杂交种!”

    “啥玩意叫杂交种?”老曹一听说这些种子不行,立刻心情好了不少。

    “杂交种怎么说呢,就是多个亲本杂交所生的动物或植物,按照遗传学定律,杂交种子具备高产优势,而我们的种子因为多年种植,近亲繁殖,导致……”

    老头听得两眼直冒小星星。

    啥玩意杂交,啥玩意又近亲……

    我倒是知道范大傻子他爸和他妈是姨表亲,近亲!

    生下那么个虎了吧唧的玩意!

    “这么跟您说吧,想要种出高产稻子,就得换好种子,许主任给咱们的这些稻子经过多年近亲繁殖,遗传性状已经开始退化,就算种下去也长不出好苗。”孙建平也是头疼,向一个连私塾都没念过的老农民讲遗传学,不但难为他,更难为我!

    曹叔有些郁闷的挠挠头,“你说的也有道理,公社开会时也总说什么换种换种,我还以为是给牛马换种呢……”

    孙建平也笑,“我二叔在农科院上班,他们那专门培育良种,明天我就给他写封信,让他买些良种过来,咱们明年种下去,肯定苞米结大棒,稻穗压弯腰!”

    “买良种得不少钱吧!”

    “咱们种出粮食卖了钱再还他们呗!”

    “那敢情好!”曹叔眯起眼,想象着满山稻浪的美好画面,抹了把脸,嘿嘿笑起来。

    咱种地的老农民,做梦都盼着丰收啊!

    “不光种地要良种,养马养牛也要良种,我看这次那头红白花母牛下的这个牛犊子体格就不行,汰汰歪歪的总长病,不行咱们也和别的生产队换换种……”

    “不愧是念大书的人,有道理!”曹队长连连点头,怪不得老辈人都说找媳妇得找远道的,八成也是那个什么“杂交优势”吧!

    曹叔虽然没受过什么系统教育,只在解放初的扫盲班学了半年,但他脑瓜子灵活转得快,遇事不钻牛角尖,孙建平说的那些“理论”,他一点就透!

    这年头干啥玩意不都得要良种?

    娶媳妇招姑爷,不也得要“良种”?

    不然生下来全是歪瓜裂枣!

    “当家的,刚才建平和爸唠了半天,我感觉爸的心气又回来了……”

    晚上,李秀芝和曹春贵睡在西屋炕上,李秀芝压低声音嘀咕道。

    “那可不,人家建平是知识分子,脑子里有东西,比咱们这些死目卡尺眼的强多了。”曹春贵搂着媳妇,“明天我们上山打猎去,我寻思弄张狐狸皮,给你妈做个围脖,省得她半拉眼珠子看不上我……”

    “狐狸那东西咱还是别惹,太邪性,沾上就抖搂不掉。”

    “行吧,我再琢磨点别的!”

    孙建平躺在正屋炕上,小伍月和文兴两个小家伙黏他,一左一右钻进他被窝里,小手抱着他的胳膊睡得正香。

    老曹同志睡在炕头,鼾声如雷。

    炕梢还有一位,一只八斤半的老狸花猫,也睡得四仰八叉。

    孙建平轻轻吁了口气,悄悄拿出那个在老林子里捡来的红色小瓶子,细细摩挲起来。

    小瓶子似乎是用某种玉质做成的,通体橙黄,晶莹剔透,透过肉眼甚至能看到里面流动的一丝丝水样波纹。

    他拧开瓶盖,往外一倒,本以为里面装着药或者某种“仙丹”,可惜却是什么都没倒出来。

    他猛然想起后世某些穿越小说里提及的“法宝”,心念一喜,莫非自己也捡到了法宝?

    眼珠一转,他扯过放在炕梢的棉大衣,从口袋里掏出两粒喂马时剩下的黑豆扔进去,再倒出来时,让人惊愕的一幕出现了!

    黑豆变成四个了!

    他顿时大喜,又把四粒黑豆倒进去,再倒出来时,却仍旧是四粒。

    原来是个复制瓶!

    可惜只能复制一次!

    还能这么玩!

    孙建平悠悠叹了口气,把小瓶子塞进棉衣口袋里,别人穿越过来,都是各种各样的BUG系统,捅天干地无所不能,咋就给了我一个小破瓶子?

    关键是啥玩意只能复制一次……

    坑死!

    他怀着郁闷的心情扯过被子,打了个哈欠,把钻进被窝的狸花猫揪出去,掖紧打着补丁的棉被,沉沉睡着了。

    天亮了,不知道谁家的大公鸡喔喔叫起来,孙建平睁开眼,捏捏还在熟睡的小伍月的小脸蛋,此时曹叔早早就起来,提着筐出去捡粪了。

    “王金刚这个王八犊子,今天肯定又翘班了!”

    孙建平小心翼翼把胳膊从俩孩子的包围中抽出来,穿衣服下地,刚一推开门,一股夹杂着冰碴的冷气扑面而来,冻得他一哆嗦!

    东北的冬天正式到来!

    “建平你给枣红马多喂点,那马最近累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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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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