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将军嫁我顾昀明殊 > 第90章 回城

因为拖家带口还要赶着牲口,这一路的速度实在快不起来。

        但又因为现抢了四百多匹健马,能拖能扛还能拉车,加上天鹰部害怕有追兵,不用催促都使足了全身的气力赶路,所以这速度比他们原先的设想居然还快不少。

        沿途上,也有零星的小部族见到这支迁徒大军的踪迹,但因为见着护卫的士兵全都穿着天狼部的皮甲,皮帽边带着天狼部的族徽,甚至其中还有鹰羽卫的身影,便想当然地认为这又是天狼部抢了哪个小部族的奴隶牛羊,立刻躲得远远儿的,生怕被天狼部的人盯上,而给自己的部族带来灭顶之灾。

        所以这一路,行走的居然也十分顺当。

        紧赶慢赶的,在第十五天,远远地能看见属于云州的卫所时,天上乌云摧城,狂风呼啸,这年冬天最大的一场暴风雪终于来临了。

        又走了五六日,他们在怀远城外见到了亲自出城相迎的昭王和叶参军,受到了热情的欢迎。天鹰部的男女都跪在地上,哭泣着亲吻着脚下的土地,在这一路生与死的逃亡里,他们损失了不少体弱的老人、婴孩和重伤的亲人,但绝大部分人还是幸运地获得了新生。

        叶榛并没有让天鹰部的人进城,怀远城郊外原有一处驻军军营,在收到明殊传信时,便使人将军营腾空,命人清扫整理出来,留作天鹰部族人暂居之所,等他们这几天休整之后,会再派人将他们领到新划出来的一块领地上去。那儿虽然土地不够肥沃,但水草还算丰美,拿来牧羊牧马是足够的了。种些豆麦也可以糊口。

        至于被绑来的沮渠莫一,自然是押入城中严加看管。

        沮渠觉得自己特别、特别窝囊,明明只是一时兴起去接收一个小部族的,怎么会一觉醒来就被绑在马车里,左边是鸡笼,右边是羊羔牛崽,手脚被绑着,嘴巴被堵着,一天只有两次解手的机会,憋不住就只能尿在车厢里。

        他虽然不怎么受父汗宠爱,但好歹也是金娇玉贵养大的王子,从小就没受过这样的苦楚。若不是每隔一日会有一个人过来给他推拿按摩,到不了云州,他的手脚就会因血脉淤堵而废掉。

        他才不会领情,这帮贱民,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暗算他。等他的部下发现了,一定会追上来救他。

        女人不要了!他心里恨恨地想,我要将天鹰部直接从草原上抹去,一个活口也不留,全都宰了喂狼!

        直到他被提下马车,抬头见到怀远那高耸入云的巨大城墙。

        他傻眼了……这儿是哪?为什么不是草原?为什么是南人的城墙?天鹰部投靠南人了吗?

        再之后,他被蒙上双眼,扔上了一架小马车,不知走了多久,才被扯掉了蒙眼布。

        在他的面前,坐着一个青年,乌发金冠,肤白胜雪,长眉入鬓,星目朱~唇,比他这辈子见过的男男女女都要好看。沮渠莫一的心砰砰乱跳,分不清是兴奋,是紧张,是惊惧,还是激动!

        这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美人,美则美矣,却不像他以前掳过的南人女子那么娇弱,一碰就会碎。也不像南人文弱的男子,只有温润而无阳刚。他的双眸极有神,视线相交之处有如被锋利的刀刃割过,寒冷,犀利,刚硬,让他周身的血液都要沸腾起来。

        “你是谁?”他的声调有些变形,带着扭曲的兴奋感。

        “这位是大盛朝的侯爷。”回答他的不是面前这容颜绝佳的美人,而来自另一侧,略略有些耳熟。

        沮渠莫一转过头,正见着那个草原上颇受阿綮地尊敬与依赖的商人。他此时摘掉了草原上的皮毛帽子,露出鬓角星星班驳的华发,像是四十许的中年人,可是一张脸却又年轻得很,除了眼角微微染上的一点风霜,打眼看过去,也不过是二十多的青年男子。

        沮渠莫一瞳孔紧了又紧,这个面目湿~润,年纪成秘的男子让他心中警铃大震。如果说,对面的美人像一把锋利的匕首,虽然锋利却也不会令人恐惧,那么这个手里捻着佛珠的男人,便如一潭望不到底的深渊,明明面上微微带笑,却给人带来巨大的压力,仿佛再近一近,身上就会传来失重感,落入到那不知尽头的黑暗之处。

        若说沮渠莫一在这之前曾对不归有过什么龌龊的念头,在这十几天的囚禁生涯中,也早已被磨灭得星点不剩,对他,剩下的情感也只有畏惧和憎恨了。

        “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来?”沮渠莫一高声呼叫,“我是大汗王的儿子,是草原上的十七王子,你们掳我过来,是要与我北戎开战吗?告诉你们,就算抓了我,也别指望能威胁到我父汗……”

        “是,你父汗自身都难保。你那些兄弟们巴不得你们全死了才好,谁又会有空闲来救你呢?”不归不急不忙,慢条斯理地说,“你那位十三王兄,如今远在金顶王帐,你猜猜看,他若知道你失踪了,会不会带兵越境来救你?”

        虽然他们长途跋涉离开草原时沿途会留下痕迹,但天公作美,那么大一场风雪降下,什么痕迹都会被掩得严严实实的。能不能准确地追到云州,那也是相当地难说。

        也是不归他们运气好。这次出门,沮渠是打算接收了天鹰部之后,顺路再去收了另一个他看不大上眼的小部族。有抢来的人口、牛马、器具、草料这些,连收拾带路上慢慢走,等回去天狼部的时候差不多要十二三天的工夫。却没想到他一到天鹰部就被人给阴了。直到十多天后天狼部发现该回来的没有回来,连消息也没带一个,才派人出来去找。

        那时候天鹰部早就跑得远远的。等他们发现营地的尸首,确认沮渠莫一失踪,再调来兵马沿途去追时,暴风雪来了,将他们阻在了路上。

        怀远城的上空已经成为白茫茫一片,北方的风雪只有更大。就算不归不点破,沮渠也知道,自己入了云州,便再难被救回草原了。这一刻,他终于感受到了绝望的恐惧。四周全是敌人的孤独,连只字片语都无法传出去的挫折,以及天宽地阔再也见不到亲人的悲痛。

        “你们到底想要我做什么?”精神一直在亢奋与低落中交替转换的沮渠莫一终于平静下来,这一刻,他的脑子比人生前二十年都要清明,“千里迢迢将我绑到这儿,总是你们想从活着的我这里得到些什么。”

        否则一刀砍了不是更干净?他只是汗王众多儿子中不起眼的一个,便是拿着他的脑袋也并不能让北戎汗王为他做出什么让步,更别说现在北戎四处闹哄哄的都找不到主事的人。

        若现在十三王兄赢了……

        沮渠想来想去,终于发觉就算也速失里得了大权,也未必会肯单独为了他而率众在这样的天气里南下冒险。这不是他那个一向谨慎狡猾,冷静有大局观的王兄能做出来的事。

        沮渠的内心塞满了恐惧,这种恐惧其实从小就跟随着他。他的母亲只是一个小小的奴隶,因为貌美而被汗王看中做了后宫中的一员,他没有母族可以依靠,而自身的性格、能力在王子中只能算得上平平。但再平平,他也是有汗王血脉与继承权的王子之一,从小到大,他一方面要小心谨慎地讨好父汗,一方面更要防备不知会从哪里到来的死亡威胁。直到他紧紧扒住了十三王子,成为他忠实的爪牙,他才得到安宁,也将之前被深深压抑在性格中的疯狂发泄~出来。

        他还年轻,只有二十三岁,只要能活着,他可以做王兄的狗,自然也可以转过身咬上一口。

        “我要这个。”一直端坐在几案之后如一把出鞘尖刀的美人开了口,他将案上平铺的一张旧羊皮向前推了推,“告诉我,你们的王帐在哪里?”

        宇文泰面前的大桌上,也同样放着一张地图,不过是将羊皮卷的内容誊至一张极大的白帛上。叶榛手里拿了支笔和规尺,身边站着阿綮地老人和不归身边的两名护卫,在他们的指点下,叶榛飞快地在地图上进行标注。

        阿綮地说:“我年轻时走遍草原,这地图上应该没有什么疏漏。不过大人您也知道,我们北戎人逐水草而居,并不像汉人有固定居住的地点。今年我们在河的上游,或许明年就会走到下游去。因为天狼部的逼~迫,我们这两年四处迁徙,靠南部的草原现在所居住的部族我们遇到的差不多有半数。”他点了点地图上叶榛拿笔画出的圈圈,“雪太大了,到了明年还剩多少我也说不清楚,北边的我就更不知道了。”

        叶榛对他点点头,道了声辛苦,然后让人将他送了回去。

        “不知道小昀那边怎么样了。”叶榛拿笔杆搔了搔头,又伸了个懒腰,将案上的地图卷起来,“阿泰,咱们去叫他喝酒吧。”

        宇文泰双臂抱在胸前,目光透过窗棂看向远方,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听到没有?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叶榛凑过去,顺着他的目光好奇地向窗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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