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无限之黑暗法则 > 第170章 再遇

饮食和美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同样都是在讲一个“吃”,但吃和吃的目的不一样。

    就拿众人之前所吃的压缩饼干和军用干粮来说,很少一点儿就能填饱肚子,但味道就实在不敢恭维了。

    而现在众人所吃的昆虫宴,却是美食。美食讲究的,主要方面不是营养,而是口味,再进一步是色香味,再更进一步,那就是全方面的用餐器具、环境配合了……

    蚂蚁的味道还算不错,可惜这些小东西不多,每人分上两口也就没了。众人食髓知味,也就渐渐放开了负担,开始品尝起这些用“奇特”的美味来。

    第二道菜是特色小吃是油炸竹虫,油炸竹虫配糯米饭是泰国当地人的最爱。这里没有糯米,但烤熟的面包果搭配上油炸竹虫,滋味同样不错。

    事实上在我国蜀南地区还有全竹宴这种吃法,是独有的菜肴佳品,和大熊猫吃的一样,所有菜都与竹子有关。包括竹笋,竹虫,竹鼠等等。

    在国内,接受度最高的是知了与蝗虫。山东各地都能吃到油炸知了,整只形体都在,有时会裹上面粉,香脆爽口,无任何怪味道。

    许多生长于农村的孩童,想必小时候都曾举着一头包着沥青的长竹竿四处粘知了,然后煨入农田冒烟的草木灰中,一会儿扒出来时就是焦香四溢的肉球,那等天然的**与纯净无杂味的肉香至今伴随《垄上行》的旋律魂牵梦萦。

    正巧银狼就到林子里捉了十来只知了回来,想必他曾享用过这种美食,一个劲儿催促秦奋动手。

    秦奋思考了一下,便打算借用一道名菜的做法,那就是云南遐迩闻名的“知了背肉馅”。

    这种特色小吃制作工艺相当独特,先将蝉脚、翅剪除丢掉,然后用小刀划开背部,再把拌好的肉馅调料填进,合起刀口,经油煎黄,外脆里嫩的“知了背肉馅”即成,深具傣菜特色。

    制作方法并不难,吃起来更是酥香可口,让众人大声称赞。

    “可惜没发现蝗虫,不然就能把小时候的梦圆了。”银狼咋咋嘴,颇有些惋惜的道。

    秦奋也曾吃过蝗虫,尝过的最佳烹调方法是类似酱驴肉那样的酱蝗虫。反复风干再反复收汁,虽麻烦些,但酱油、糖与香料入味到蝗虫五脏六腑,吃起来相当解馋。

    “呜呜,没想到这些看起来恶心的小东西,味道这么好个说!”

    “为了照顾你们口味,这已经很普通平常了好么?”秦奋笑道,“在大天朝,就没有不可吃这一说。有句俗话说得好:除了四条腿的板凳,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就没有不能吃的。许多吃法之所以没有流传开来,想必是味道不佳的缘故。”

    银狼接腔道,“没错,我小时候在姥姥家过暑假,吃过很多东西,老鼠啊、蟾蜍啊、蝙蝠啊等等。尤其是癞蛤蟆,别看它恶心,扔到火堆里烧熟以后,肉香四溢。”(突然想起来,我小时候就曾吃过癞蛤蟆,回不去的童年啊……)

    这一话题很快勾起了众人的兴趣,银子大小姐也笑着道:

    “以前小学校园后面是一大片油菜花田,春天油菜花开正盛万蜂云集时,一下课男生们就撕两片纸冲进花田里捕蜂。蘸点口水在衣服上让蜜蜂叮咬去针,接着就放心大胆地扯断后吮吸内里甘甜的蜂蜜。记得小时候还吃过蜂蛹,山野黄蜂卵有浓烈杏仁味,是蜂蛹味道中最香的。过油一炸,外焦内嫩香气扑鼻,与花生米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妮娜也是不甘落后,娇笑道:

    “我可是没有你们那么丰富多彩的童年呢,不过我曾经听一个尼泊尔的朋友说过,尼泊尔有一道传统菜是用布把活的蜜蜂幼虫包起来挤压,将挤出的液体像炒鸡蛋那样炒来吃;还有香嫩可口、酸适爽心的“凉拌土蜂子”,则将幼蜂用开水煮得半熟,然后在备好的腌菜酸佐料中腌成的,据说风味独特。”

    不过蜂蛹最好的烹调方法还是韩国那样弄得又辣又甜,更易于接受。

    说着银狼叹息一声,“假如德猜那小子还在,想必会很高兴找到话题了吧。”

    “我去他老家的时候发现,东南亚那片的国家很盛行吃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金龟子与铁牛等昆虫。特别是铁牛,越大越值钱,除了可以训练成‘圣斗士’下注赌/博外,更是有名的美味。烹调方法是放各种香料盐水煮。各个自由市场都像卖卤鸡卤鸭般卖金龟子、蜘蛛与铁牛等昆虫熟食,露天贩卖,毫不稀奇。”

    秦奋点点头,道:

    “以昆虫为食材的美味其实并不少见,我曾经见识过广东的清平市场,那里就好像是昆虫**博物馆一般。”

    广东向来以“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惊”的态度独步于江湖。在广东粤菜里,以昆虫类做的佳肴不胜枚举。爽脆清淡的“白焯地龙”、焦嫩鲜香的“油炸桂花蝉”、“香炸蕉蛆”、甘美咸辣的“椒盐龙虱”、“椒盐蛐蛐儿”、“椒盐竹蛆”,吃起来幽香隐隐,美味淡淡,神秘感与新鲜感俱来。进入粤菜食谱的昆虫五花八门,至于烹饪技巧,那更是鲜、甜、辣、酥、嫩俱全。

    一连串特色虫子吃过,秦奋又将那只始祖鸟焖成的“叫花鸡”扒拉了出来,算作主食肉类。这顿别具风味的昆虫盛宴吃完,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众人吃饱喝足,洗漱过后,便在这小溪边简单清理出了一片空地,算是个简单宿营地。此处乃是沼泽涝地森林,地面潮湿柔软,有的地方走上去软绵绵的,还会浮出黑色的污水,而周围的灌木和乔木有板状基根,帮助维生。

    树冠由高至低分层,各层充满生机。葛藤、兰花、凤梨科植物争相攀附高枝生长,其间栖息着猴子、树懒、蜂鸟、金刚、鹦鹉、巨大蝴蝶和无数蝙蝠。

    以常用法子做了些简单防御布置,又安排好值夜的人手,秦奋就躺下享受这难得的宁静温馨。可惜好景不长,没多久隆隆的脚步声就从远处传来,地面在微微的颤抖,更有散发着凶煞之意的吼叫声响起。

    “霸王龙?”秦奋眉头微皱,坐了起来。

    但凡是霸主级别的掠食者,都有一个固定的行动掠食区域,俗称“地盘”,除非遇到突发事件又或是到了交/配季节,通常是不会离开领域的。更遑论霸王龙这种夜晚眼神不好、几近捉瞎的生物,此刻天色已黑,一般情况下想必都已蹲在了窝里。而之前侦查的时候,就发现这片区域并不是霸王龙的领地。

    到底是什么使得这头霸王龙如此愤怒?

    答案很快就见分晓。因为两名男子已经大呼小叫的冲了过来,在他们的怀中,各自抱着一颗硕大的淡青色龙蛋!

    跑在前面的那个男子,身材高大魁梧,穿着件红色背心,剪了个寸头,浑身上下亚麻色的肌肉凸起成块状。后面那个家伙长相倒是周正,二十多岁左右,但一看就有种说不出的猥琐感觉。

    千雪神色一变,咬牙低声道:“是那两个该死的贱人!”

    这两人赫然是秦奋初入该世界的时候,在城内遇到的威胁千雪交出背包的张诚与赵老四两人!

    此刻这两人正如脱缰的野狗一般上蹿下跳着,追杀而来的霸王龙如推土机在丛林中横冲直撞,惊起宿鸟无数。

    秦奋眼睛眯起,挥手示意众人不要妄动,等赵老四他们和霸王龙从藏身点一路冲过去之后,他才轻声道:

    “……你们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合常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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