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月盾 > 第一百二十四章 明天启程

“什么叫做不叫佣兵团?”独眼马库斯挠了挠自己橙色的头发,不解地问到。

    阿娅娜看着菲德说:“没什么,随便吧,我都无所谓。”

    菲德知道阿娅娜的家人都被佣兵杀害了,对于她来说,能够跟随自己加入佣兵团已经很难得,但既然罗素把这个性格古怪的小女孩交给了自己,就等于变成了自己的责任,虽然很麻烦,可还是要负责。

    阿维听到自己被任命为骑兵中队长后,一直想发言,“菲德前辈!我才刚刚成为佣兵两个月不到,恐怕很难胜任...”

    “我对你有信心,就先去尝试做吧。”

    阿维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够当上中队长,本来只想潜伏下来获取情报的他,如今却被委以重任,顿感意外。

    “好,那暂时就把我们的‘马铃薯佣兵团’各个中队长先定下来,”菲德让珂丝拿来一些笔和纸,把职务的基本分配写下,“由于我们佣兵团还没有足够适合的人选,所以一些中队暂时不设立,而我打算让珂丝当兵监。”

    珂丝还在低头写着其他人的名字,听到菲德任命自己为兵监的时候,她吃惊地用手指指了指自己,“我?不要开玩笑啦。”

    “没错,我们马铃薯...额,马铃薯佣兵团百废待兴,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出一份力,而战斗人员太过危险,不太适合作为女孩子的你。”

    珂丝意识到菲德是在保护自己,她那纯情少女的内心立刻被对方感动到。

    “对啊妹妹,你就做后勤人员吧。”格瑞夫也在一旁附和到。

    “那个阿娅娜,”大鼻子范指了指盗贼小女孩说,“她不也是小女孩吗?却是小队长噢。”

    菲德没有正面回应范,他只是让珂丝把各个职务的名单写好就交给自己。他向各队长再一次确认后则宣布自己会作为剑盾中队的中队长独立指挥一只部队,努尔则是自己的副官。

    一群一无所有的家伙开始讨论组团的其他细节,南格斯只是在旁笑看这些“光棍队长”,反正他只关心菲德向岩石盗贼团借去的三千金币,其他东西他可不管。

    晚上的时候,众人开始讨论将要在哪里东山再起。有一个佣兵建议回到他的家乡,自由都市,只不过这个提议被大部分人否定了。自由都市虽然繁荣自由,可是那里的佣兵团数量非常多,有一些还做起海盗的勾当。没错,那里确实是商业要道,如果在那里扎根的话,赚钱肯定不成问题,不过那里还有盖辛的独耳佣兵团,那家伙是那个地方的老大,其他佣兵团都很难抬头。

    有一个佣兵则提议远离北方,去到温暖的大陆南方,比如萨林斯王国。马库斯则建议到新兴的西奥古那帝国,那个国家既然从奥古那帝国的版图中分裂了出来,肯定马上要接受战争的洗礼,如果是佣兵团的话不会愁找不到工作的。

    菲德也有考虑过这个建议,毕竟从得到的消息显示,那个掌握实权的女人貌似是一个拥有神秘力量的人,或许真的有改变这个世界的能力也说不定。

    努尔则表示三个公国都是不错的选择。

    马哲尼公国虽然一片沼泽,但是它现在正与科塞王国战争,正是需要佣兵。而且马哲尼公国向来财大气粗,在旧王国分裂时抢夺了最多的金银财宝,发财的机会绝对不少。

    德拉曼公国虽然国力很弱,但是他们有萨林斯王国作为支撑,而且首都冬日城更是大陆的艺术文化之都,环境优美,在那儿生活的人,估计能过的挺舒适的。

    诺奥公国首都伊汶是大陆商业的中心,四通八达,如果想要寻找保护商旅的任务的话,那里是最好的选择。

    菲德从来没有去过这三个地方,但是他知道珂丝不会同意回去德拉曼公国的。

    一直听着他们讨论的南格斯却提出了建议:“你们还不如去教皇国吧!”其他人都抬头看着这个冒着汗的盗贼,“教皇国可是一直对所有国家都保持中立的地方,那里能够接受的任务绝对是千种万种的,最多选择的地方就是最好的选择。”

    据菲德所知,教皇国虽然说是一个国家,其实只是一个城市。那个城市以宗教立国,以教皇为领袖,统治着那片地区。其中大主教亚瑟?奥尔巴赫是拥有教皇国实权的家伙,他主管教皇国的大小事务,精明能干。

    大部分国家的教会都受教皇领导,在每一个国家里,教皇都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没有任何国家胆敢对这个城市发动攻击——除了奥古那帝国。

    奥古那帝国在多年前就曾经向接壤的教皇国发动过进攻,只不过那时在旧王国的庇护下,奥古那帝国失败了。帝国有自己的国教,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教皇就是异教徒的首领,这也是为什么与奥古那帝国接壤的所有国家都敌视它,其中宗教问题就是一个主要原因。

    众人听到了南格斯的提议后,都觉得这个建议可以接受。

    教皇国的首都圣光城位于大陆的中心,连接着萨林斯王国、奥古那帝国和两个公国。现在奥古那帝国已经一分为二,所以圣光城只与西奥古那帝国接壤。但是它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决定了教皇国的繁荣,那里的百姓全部都是最虔诚的信徒,而且大主教还会不定时给城下的居民派送生活用品,生活在那里的人都很幸福。除此之外圣光城还是大陆第三多人口的城市——除了旧王国的首都,现诺奥公国首都伊汶和格林寇外。

    菲德手下这群人里,去过圣光城的人只有格瑞夫和珂丝,不过他们都表现得对教皇国丝毫不了解。而努尔则说,他曾经盗取过一个从教皇国来的人,身上都是金子。

    马库斯兄弟与那剩下的五个佣兵听到后都双眼发光,他们之所以愿意当佣兵就是因为钱,那钱多的地方就应该是最好的地方。

    众人熟睡后的半夜里,菲德独自一人走出了山洞,来到了一条小溪旁边。那月光照射下的森林隐约出现了一些绿光,而一点点的萤火虫也把树底剩下的黑暗照亮了。溪水很清澈,那味道甘甜而又散发出林区特有的清香。

    菲德决定明天就离开这里,因为他们逗留在这里的时间已经够长的了。

    这时珂丝在他的身后出现,而菲德早已经察觉到。

    “那么晚还不睡啊?”菲德先开口问到。

    “这话应该是我说的吧!果然马铃薯不用睡觉?”

    菲德淡淡地笑了笑。离开家乡已经快要半年,这半年的时间让他见识了很多、经历了很多。他也从一开始表情木讷、独来独往的青年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竟然会因为别人的玩笑话而发笑;竟然会不再独来独往,而开始借助其他人的力量;甚至竟然会因为别人丢给自己的包袱而负责。

    这些改变都是一开始他不曾想象过的。从珂丝到安德烈,从埃迪到阿兰,这些人都在改变着他,而他也并没有对可能发生的改变显得很抵触。

    或许人就是这样,谁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又或者根本没有必要去理清为什么。

    “明天我们就要离开这里,启程去教皇国了,”菲德看着珂丝眉眼之间的那道伤痕,他还记得当初珂丝掉下马昏迷了一整晚,“如果你还要跟着我,会不会又是另一个无谓的开端呢?”

    “是啊,当初你和我都想要当佣兵,现在好了,一个当上了副团长,一个当上了兵监,”珂丝双手交叉摆在背后,慢慢向菲德走了过来,“这算是成功的开端吧?”

    她靠近了菲德,而菲德也并没有向后退去。就在珂丝想抱向菲德时,菲德竟然双手抓住了对方的肩膀,把她向后转去。

    菲德一只手搭在珂丝的肩膀上说:“又是一个无谓的开端啊,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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