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要疯了,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让他不哭啊!”
人字拖抓狂地扯着自己的头发。
百达通给了一条很有建设性的提议:“给他喝啤酒吧!灌醉了就不哭了。”
“你认真的?”人字拖往耳朵里面塞了两块棉花,总算没那么难受。
“那当然,我反正小时候哭,我老子都是这么干的,效果百分百。”
百达通自带吃软饭人士的傍身技能:‘吹牛不打草稿’
“去死吧你,他肯定是饿了,我去买点烧鸭,再切半只白斩鸡。”人字拖把孩子扔给百达通,兜着钥匙与钱包出门去了。
百达通看着歇斯底里哭喊的小孩,脑袋也是膨胀得利害。
没多久他问道一股味道,靠近一闻,更是让人崩溃:“啊啊啊——!他拉屎了。”
百达通简直要疯,一溜烟跑回房间里面关上门躲着,只留下小孩子在客厅的沙发上大声地哭喊。
人字拖买完烧鸭回来,嘴里叼着一只烧鸭腿,结果刚打开门,就看到小孩子正躺在沙发上吃自己的屎。
人字拖嘴里的烧鸭腿顿时就不香了。
“百达通,你个扑街,死到哪去了,你就是这样看小孩的。”
人字拖与百达通痛苦地给小孩子擦屁股,洗澡,收拾沙发,完事后,又是给小孩唱歌、又是跳舞的,折腾地快要疯掉,总算是度过了艰难的一夜。
结果天刚蒙蒙亮,小孩子又饿醒了。
“啊——!”
两个大老爷们儿被小孩给整哭了。
三个人在客厅里面嚎啕大哭。
另外一边。
包租公装病被送到医院后,趁看守警员不备,成功搞到电话。
“喂——!七叔,情况有少少变化,我现在被警方拘留在警署,暂时无法交货。”
包租公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的七叔就跳脚了:“包租公,这么多年的合作关系,你不是吧!我可是收到风,孩子已经被你们给偷出来了,你这时候抬价。”
“这样吧!一口价,一千万,我真的没抽多少水的,对方只给了我一千一而已,就这样了,赶紧把人带过来龙虾湾,小心一点,现在警察查得非常严。”
包租公没想到自己说话慢了半拍而已,价格就无端端地从七百万变成了一千万,要不是时间不允许,他还想再拖一下,看能不能再涨个一两百万。
“七叔,你听我说,我开车溜到沟里面了,对,阴沟翻船啊,现在被押在尖沙咀警署的拘留室,放心,孩子没事,是我有事,人字拖你认识吧,不认识你打听打听,烂赌鬼来的,孩子在他的手里,我让他联系你,你把钱给他。”
“七叔,我怎么会吃回扣呢,我跟人字拖是一个团队来的。”
包租公话还没说完,看守的警员就撞门进来。
“你哪来的电话,谁准你打电话了。”看守警员赶忙躲过包租公手里的电话。
包租公心里暗暗叫苦,他还来不及给人字拖打电话,不然给律师打电话来担保自己也好啊。
周星星返回拘留室,听说包租公被送到医院,立刻就赶了过来。
“怎么?着急着给自己的同伙打电话哈!”周星星接过看守警员的电话,回拨了过去。
七叔很警惕,看到来电后,只接通电话不说话,等待对方先出声。
“七叔,挂电话!”包租公大声喊道。
七叔迅速挂断电话,拔电话卡。
李纤鹰与马军走了进来,苗志舜也提着一个塑料袋,一人给一瓶饮料和面包。
这些家伙刚刚破获了一宗毒品大案,正春风得意着呢。
“怎么样?”李纤鹰看向周星星。
“我有九成的把握,这个家伙就是昨晚在李富豪家偷小孩的共犯之一。”周星星自信地说道。
周星星倒是想一个人吃独食,可惜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真这么干,以后别想在重案组混了。
‘这么爽,最近这么走运的吗?一千万啊!’
李纤鹰、马军、苗志舜三人瞪大眼睛。
苗志舜还好一点,他主要是想立功,李纤鹰与马军却是妥妥的穷鬼。
尤其是李纤鹰,他职位高了,花钱的地方就多了,但是工资却没涨多少。
而且现在还要养家,他妈的借钱上班了都,他借的是马军的钱,马军本来活得好好的,被李纤鹰给借穷了。
“带走,英叔在警署值班呢。”李纤鹰果断地马军招手。
马军立刻手铐给包租公伺候上。
包租公愣愣地看着新进来的几个人,他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英叔亲自逼供,屎都能给他逼出来。
另外一边。
一栋豪华别墅内。
“老板,收到可靠情报,孩子已经被偷出来了,不过警方现在查得非常紧,我们别墅的周围至少有两批警察在监视着。”一个脑袋上有纹身的光头佬小声地说道。
坐在椅子上的一老一少正是洪峰与洪建邦。
洪建邦激动地站起身:“爸,那个肯定是我的儿子,您的孙子,快让人去——!”
“嘘——!”
洪峰打断洪建邦的话,他现在儿子还活得好好的呢,而且儿子还这么年轻,并不是太在乎一个刚出生的小孙子,何况还是儿子跟一个品德有愧女人生的孩子。
洪峰希望自己的儿媳妇是一个端庄贤惠的大家闺秀,他从小就不让洪建邦参与他的黑道生意,让洪建邦读大学,考律师,过正当生活。
“建邦,稍安勿躁,这里毕竟不是我们的地盘,我们必须要避开警方的眼线,不然就算是拿到孩子了,还是会被夺回去的。”洪峰自然是咨询过律师,那个女人才是孩子的第一抚养人。
“爸!我不管,我一定要孩子,只要孩子在我身边,敏儿就一定不会离开我的。”洪建邦情绪激动地大叫道。
这也是洪建邦头疼的点,他只想要孩子,而不想要儿媳妇。
“建邦,你听爸爸的话,你先回美国,爸爸保证把那个敏儿和孩子都带回去。”洪峰只能先敷衍自己的好大儿。
光头佬听着老板跟小老板的对话,很识趣地退了出去。
他是拿钱做事的,不想知道太多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事。
没过多久,洪峰就把光头佬叫进去交代了一些事情。
“洪峰、这家伙是美国的华人黑帮大佬之一啊!突然就跑到港岛来,这动机简直不要太明显了。”警队的精英警探们传阅这洪峰与洪建邦的资料。
“既然大家都觉得这个案子跟洪峰父子有关,那就死盯着他们。”曹达华率先发表自己的‘高见’。
“.”
没人理曹达华,他这话说了等于白说。
在场的这些家伙,除了曹达华,都他妈偷偷派了自己的得力手下出去做事了,在装傻呢。
那可是一千万。(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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