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三国之最风流 > 89 智勇兼备褚飞燕

荀贞不杀黄髯,当然不是他说的那个原因,“如此美须,千个人里未免能有一个,杀之可惜”云云,只是调笑之词罢了。

    之所以不杀黄髯,是因为荀贞现在的眼界高了,一个“小贼”杀不杀都无所谓。

    出城十几天,剿灭了两股大贼,王当身死,黄髯被擒。

    对这份战功,荀贞也是颇为自得的。

    胜军凯旋,国相刘衡、国傅黄宗、郎中令段聪等出城相迎。

    在县城门口,刘衡眉开眼笑,对荀贞说道:“中尉神威,好一个声东击西之计!黄髯倒也罢了,王当这个巨贼盘踞西山,是我郡的心腹大患,困扰我多时了,不意却在中尉的神威一击下竟成齑粉!此百姓之福也,此百姓之福也。”

    荀贞没有带冠,裹着黑帻,穿着铠甲,一身的打扮既随意又英武。

    刘衡越看越是心喜,连连庆幸,心道:“幸好中尉来后我就把国中的兵事尽数付与,要不然也不会今日之功啊!”他把国中兵事悉数交付给荀贞这件事在国相府里引起过不少的反对,比如忠心耿耿的相府功曹魏畅就三番两次地劝说他收回兵权,他很暗幸没有听从魏畅的话。

    黄宗也是满脸喜色。

    国傅这个职位虽然没有什么实权,可郡中的安稳却也是与他的命运息息相关的,更何况他是汝南人,与荀贞乃是“州里人”,见荀贞发威立功,他与有荣焉。

    段聪不止高兴,而且羡慕,站在自家的车驾边上,按着车辕,踮起脚尖往远处望,望着出征的数千步骑雄赳赳、气昂昂的往兵营里去,他哎哎地叫了好几声,痛心疾首地说道:“早知当日我应该请求与中尉同去!短短十余日,弹指间近万贼兵灰飞湮灭,这是何等的英雄豪气!”

    留在县里的邯郸荣、卢广等人也出来迎接荀贞了。

    邯郸荣身后跟着一个人,头裹林宗巾,身着宽大的儒服,虽是白衣,不是官身,然立在诸人中却落落大方,自有一股缥缈出尘之态。

    荀贞一眼就看到了此人,登时大喜,上前两步,握住他的手,笑道:“君何时来的?我盼君来望眼欲穿啊!”

    这人却正是华佗弟子李当之。

    早前疫病起时,荀贞就派人去寻他,只是一直没有找着,现而今疫病停息了,派出去的人却找到了他。虽然李当之没有能在疫病上给荀贞帮上忙,可只凭他那一手出神入化的治疗外伤的手段,能把他找来也是大喜之事。

    李当之对荀贞的态度很客气恭谨。荀贞是皇甫嵩帐下的名将,战功赫赫,上次他两人见面时,荀贞刚击破了黄髯部的千许悍贼,这次见面,荀贞又剿灭了王当、黄髯两部的五六千贼寇,就算没有荀氏子弟的身份,只凭这份战功也足够折服李当之了。

    “月余来,冀州大疫,当之悬壶诸郡,行走各地,未能及时响应中尉的传召,惶恐惶恐。”

    “这有什么惶恐的?我请君来是为了平息疫病,而君行医各郡也是为了平息疫病。大疫起时,人皆避之如虎,独君冒着染上伤寒的危险深入疫区,为民解祸。这就是医者父母心吧。”说实话,荀贞是很佩服李当之的勇气的。

    李当之望了望远处行军回营的队伍,说道:“中尉军中不知有无重伤难治之卒?如有,当之愿尽绵薄之力。”

    李当之是个实干家,和荀贞说了没几句话就主动提出愿去给伤员疗伤,荀贞求之不得,连忙叫来荀成,命领着李当之前去兵营。

    李当之医术高妙,但刘衡、黄宗、段聪等人却没有亲眼见过他的医术,在他们的眼中,他只是个没有官身的白衣,并且也不是士子,远不如荀贞这么重视他,不过见荀贞如此“求贤若渴”的模样,他们自也不会说扫兴的话,目送李当之飘然而去,都是赞不绝口。

    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知不觉,荀贞在赵郡的地位举足轻重,已经不仅他本人被人看重,连带着他重视的人也被人看重了。

    刘衡说道:“中尉,这次出兵进山、二败黄髯,易阳/水畔、击杀王当,本郡之巨贼固是被中尉一扫而空,可是冀州的整体局势却不容乐观啊!”

    “噢?相君得了什么风声么?”

    刘衡久在赵郡为相,兼之他是世家出身,冀州诸郡国里的吏员里又多有他的故旧、朋党、同窗,消息来源很多,远比荀贞消息灵通。

    他忧心忡忡地说道:“前天,我巨鹿的一个朋友送信来,说博陵张牛角举旗作乱了,此贼自号将兵从事,三两日间就已聚集了上万乱民。唉,博陵是个小郡,恐怕现在已经被他打下了。”

    前朝桓帝是蠡吾侯的儿子,他登基后,把安葬他母亲的园陵名为博陵,从中山国析出了几个县,置博陵郡,以蠡吾为郡治。这个郡本来是中山郡的地方,占地不大,上万人攻之甚易。

    “张牛角作乱了?”

    荀贞、荀攸、戏志才等对视了一眼,俱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庆幸。

    荀攸喃喃地说道:“要非我等及早进兵,设计剿灭了王当,说不定王当现在也举旗作乱了!”

    褚飞燕与张牛角、王当来往密切,荀贞等早就判断出他们之间必有起事的约定,於眼下看来,他们的这个约定就是现在了。

    “自号将兵从事?”

    “将兵从事”这个称号有点古怪。

    “从事”者,是指大吏的下属,表面的字义是“跟从做事”,如州刺史的府中就有别驾从事等职,连上“将兵”二字,这个称号的意思显然是:率领兵卒,跟从做事。

    张牛角以此号自称,那么他是在、或者是他想跟从谁做事?

    荀贞略一思忖,即得出了答案:只有、也只能是张角。

    张角自号天公将军,所以张牛角就自号将兵从事,俨然是以张角的下属自居。

    张角虽然死了,可他在冀州的影响力仍然是独一无二,是非常巨大的,张牛角以张角的下属自居,这分明是想要借张角的名声,聚拢黄巾道的余党、余部。

    戏志才也想到了这层,嘿然说道:“张牛角其志非小!”

    荀贞记得张牛角在起事后不久就阵亡了,张牛角的志向是大是小,荀贞不感兴趣,他关心的是褚飞燕。

    张牛角临死前,对部众们说:“必以燕为帅”,可见他对褚飞燕的重视,而从褚飞燕后来的作为可以看出,褚飞燕这个人也确实是一个少见的人才,或不足以称为英雄,然亦绝对是一个当世的人杰。

    首先,褚飞燕有个人的勇武,“飞燕”这个绰号之得来便是因他身手矫健、剽悍过人、用兵如风火之侵。

    其次,黑山军是在褚飞燕的带领下发展壮大的,鼎盛时有“百万之众”。

    黑山军与黄巾军不同。

    黄巾军是张角一手创建、发展起来的,是以信仰为纽带、以道职为层次组成的,换而言之,也就是说,黄巾军有无可争议的领袖,有明确的政治追求,有严密的组织,而黑山军则不然。

    黑山军成分复杂,有黄巾军的余部,有盘踞在山区各郡国的群盗,有如张牛角这样的地方大豪,大大小小至少得有几十个山头,分布在绵亘数百里的太行山两麓之山谷中,他们没有明确的政治追求,没有严密的组织,在起事之初也没有公认的领袖,——张牛角也只是他们中的一员罢了,顶多在号召力上比余下的那些人强一点,而褚飞燕在继承了张牛角的遗产后,却以一人之力,把这几十个山头渐渐地团结到了一面旗帜之下,没有过人的手段是不可能的。

    再次,褚飞燕在势大之后,为避免被汉军主力围剿,重蹈黄巾军的覆辙,主动派人进京,请求招安,被朝廷拜为平难中郎将,得到了一个正式的身份,这份眼光少见。

    再再次,褚飞燕以一个“山贼”之身,与名满天下的袁绍、勇武无双的吕布争雄,最后虽然没能获胜,可也没有战败,打了一个平手之局,给袁绍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这份实力不容小觑。

    再再再次,袁绍兵败,曹操入主冀州之后,褚飞燕又审时度势,主动归降曹操。

    他归降了曹操后,曹操拜他为平北将军,平北将军虽是个杂号将军,却也是一个尊崇之位,可以说是仅次於重号将军。这固然得益於褚飞燕的审时度势,可却也可从中看出他在冀州、尤其是在太行山两麓的势力之强,便是击败了袁绍的曹操也不得不笼络羁縻他。

    曹操并封他为安国亭侯,他不但得到了善终,而且亭侯的爵位还被他的子、孙传袭了下去,比起那些身亡族灭的群盗、豪强,乃至诸侯们来说不知强上了多少倍。

    综上所述,褚飞燕是一个有能力、有手腕、有眼光、有实力的智勇兼备之人,只可惜出身不高,要不然成就绝不会止步於此。

    褚飞燕的这些经历,荀贞限於前世的知识面,不能尽知,可只前两条,一个他勇武剽悍,用兵迅捷,一个他把百万黑山军整合在了一面旗帜之下,建立成了一个联盟,同进共退,就足以使荀贞视他为一个大敌了。

    ——

    1,褚飞燕。

    褚飞燕的后代一直到晋朝还颇有名声、地位,他的曾孙还参与到了八王之乱里。

    “门下通事令史**,飞燕之曾孙。林与赵王伦为乱,未及周年,位至尚书令、卫将军,封郡公。寻为伦所杀。”

    2,杂号将军。

    重号将军之下,杂号将军的名谓繁多,较为出名的大约是四征、四镇、四安、四平这几个。蜀之马岱,吴之丁奉都做过平北将军。魏国的平北将军是在建安十年始置的,属第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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